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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廣漢市陳福珍八月份被非法停發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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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月一日】現年六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陳福珍,於二零二零年八月份被德陽市人力資源和社保中心非法停發養老金。理由是:陳福珍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至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期間因煉法輪功被非法判刑。在監獄服刑期間,存在「違規」領取養老待遇,因此,按《德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待遇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人社險中心函(2020)17號文件)要求,將其服刑期間所領取的養老金:128820.95元,從八月份開始被非法強制從陳福珍現有每個月應領的退休金中全部扣除。

為此,陳福珍依法多次找到相關部門和經辦人依法討要應得的養老金,並說明她煉法輪功沒有錯,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判刑是錯誤的,是迫害,同時還告知經辦人:她除了養老金以外,沒有任何生活來源,她要生活,希望他們不要助紂為虐,但得到的回覆總是說等等。他們還在調查,還在研究……

兩個月時間過去了,九月二十多號,再次去德陽查詢,社保經辦人說:要求她在一份打印白板的《認可情況告知通知書》(只有前一頁,無後一頁)上簽字,說:簽了這個認可通知書,才可以看下一頁的內容,才可以考慮給她一點生活費,如果不簽那張認可書,那就讓陳到省上社保中心去了解政策,他們就無法給她答覆。結果,從八月份到現在陳福珍沒有得到一分錢的生活費,全部被扣完。

陳福珍,女,早在一九九八年四月以前,因長期病魔緾身:頭痛、頭暈和肚子痛,有時肚子痛的從床上滾到地下卻查不出病因,由於性格倔犟,爭強好勝,脾氣暴躁,因此長期以來,無論在家裏還是在單位,她從來沒有體會到甚麼是幸福?不如意的生活總是伴隨著她。

可是,至從一九九八年四月她開始修煉法輪功以後,她按照《轉法輪》那本寶書中「真、善、忍」標準的要求,規範自己的言行,盡力做一個好人,在很短時間內,全身的病痛消失,性格也變好了,對生活也充滿了信心。特別是,過去因她沒讀多少書,認不了多少字,修煉法輪功不長時間就能自己通讀《轉法輪》這本寶書了。

然而,這麼好的法輪大法卻被共產邪黨打壓,這麼好的人卻多次遭受殘酷的迫害:她曾三次被非法拘留,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送洗腦班,其丈夫因承受不了壓力和打擊,強迫與她離婚,原本很好的一個家庭被拆散了。

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她正準備出門買菜時,被當地香港路派出所王良、張波等惡警夥同廣漢石油基地警務室「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人員韓勇等以「奧運」為藉口綁架了她,於當年十二月二日被非法判刑四年。

由於二零零零年單位改制買斷工齡,從此沒有了工作,只得靠自己到處打工掙錢交社保,養活自己和供女兒上學,同時還得承受遭遇家庭變故所帶來的痛苦。從此孤身一人帶著女兒生活。雖然看起來生活很艱難,但由於她在法輪大法中修煉,真善忍給她指明了人生道路,法輪大法給了她生活的勇氣,才沒有讓她感到生活的絕望。

現在,陳福珍依然孤身一人,女兒在外地打工,掙的錢只能夠她女兒自己一家的生活。德陽社保中心非法扣發她的基本養老金,讓她無法生活。社保是她自己交的,煉法輪功修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憲法》三十五條規定,公民享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三十六條規定,公民享有:信仰自由的權利;三十七條規定,公民享有:人身自由的權利;三十九條規定:公民享有:住宅不受侵犯的權利,所有人都不能私闖民宅……因此二零零八年的判刑屬於非法行為,八月份德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強行停發陳福珍的養老金行為是絕對錯誤的,也是非法行為。

我們呼籲所有善良的人都來關注一個老人的生死存亡,用良善之心來制止對真善忍修煉者的迫害!天滅中共即將在眼前,正告那些所謂的「執法者」,不要再為一個即將滅亡的邪黨賣命了,立即停止迫害,給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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