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利用法律反迫害和向內找中解體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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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四日】一九九六年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二十多年來,有過精進,有過懈怠。是慈悲偉大的師父一直拽著我的手,一次又一次將我扶起、把我洗淨。下面我把這兩年來在師父的點悟和保護下利用法律反迫害、解體迫害的體會寫出來,與同修交流。

(一)替親屬同修控告遭報復

二零一七年十月,在異地修煉的親屬同修被非法關押了。得知消息後,我馬上開始了營救。除了發正念,我給綁架親屬同修的國保警察打電話,給看守所打電話,請律師等等。但是給國保警察打電話時沒人願意聽,請律師找國保警察,律師也沒去,只是去看守所見了親屬同修而已。無奈之下,我只好以真名實姓寫真相信了。有同修說:真名實姓寫真相信有風險,而我認為:真名實姓寫的真相信能引起收信人的重視,不至於不看就丟棄。我是當事人的親屬,寫信的內容主要從法律角度闡述修煉法輪功沒有違法,迫害法輪功學員是違法的。這樣我以真名實姓給親屬同修所在地的國保大隊長、看守所所長等人寫了信,意在能喚醒這些人的善良本性,無罪釋放親屬同修。幾天後我查到信是被收信人簽收了的。

一個月後,親屬同修遭非法批捕,並很快被構陷到檢察院。「六一零」與國保警察編造構陷的「黑材料」,因證據不足,案卷兩次被退回公安。但警察不死心,不肯放人。五個月後,親屬同修讓律師轉告,讓家屬控告國保警察。但是,親屬同修的妻子不願意控告,也有點害怕遭報復,同時也不讓他們的女兒知道這事,怕影響女兒的學業。加上親屬同修這次被非法關押,家屬因控制不了情緒而造成血壓急劇升高住醫院。家屬希望律師代為控告,律師顧慮心很大,不願承擔這個風險。律師找到我,要我以親屬的身份控告。我也覺的應該控告,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所以當時就答應了,我以辦案警察拒不送達給家屬的刑事拘留、批准逮捕的決定文書為由,寫了《刑事控告書》。控告書寫好後,讓律師看了一遍,律師說:「寫的很好,很專業。」一天下午,我向檢察院詢問「控告書」具體簽收部門的聯繫電話和負責人時,打了好幾個電話沒人接,終於有一個電話接通了,那是公訴科的一個檢察官,她聽到我要控告,要我說出控告誰才回答我,當時也沒在意就說出了要控告誰。她說等一會,她去問問。大約八分鐘,她打電話給我了,說要我把情況說一說,然後一再強調:這就是你的電話嗎?其實她當時就去告密了,而國保大隊長確定是誰打的電話,就會知道是誰要控告他了。因為我的真相信是通過郵政快遞寄的,上面留了我的真實信息,也曾給國保大隊長打過電話的。

四十分鐘後,我地有人打電話給我,以郵政員的身份說我去年有一份快遞退回來,要我去取,我說現在沒時間改為明天去取。他說不行,明天他要出差,我說你要出差就讓別人代辦就行了。聽我這樣說,他馬上改口說:你現在在家嗎?我隨口答應說:在家。當時我也有所警覺,感覺不對,因為郵寄的信早就被簽收了,快大半年了還會有退信的事嗎?於是我將家裏整理了一下,坐下來發正念。

大約一個小時,有人拿著快遞單騙我開了門,接著陸續進來了七、八個便衣警察,其中有市、區、派出所三級警察,說我給一個很大很重要的城市權力機構所在地的公安寫信了。這時我已明白是怎麼回事了。我說:我知道,是我剛才打電話準備控告他,他來報復我了。其中一個警察說:是嘛,要不我們怎麼會來呢。來的人都沒有穿警服,只有一個好像是為首的把一個證件在我眼前晃了一下,接著就說要抄家。我說不行。我立即求師父:請師父下個罩,讓他們甚麼也查不到。他們還是強行把我家每個房間都非法搜查了,他們走到牆上掛著師父法像的房間時,其中一個警察指著師父的法像跟那個頭目說了句甚麼,我當時心比較平穩,微笑著跟那為首的說:這個絕對不能動,人家到我家看到大法師父,都要跪拜的。那人笑著說:還要跪拜。另一個人在我家翻查著,剛要去摸那個救人的寶物時,我想了一下,摸不著的,他馬上把手退回來了。離開這個房間,到另一個房間去了,有人在一個抽屜中看到了一個mp3,為首的說,拿著。我說,是空的。那人又把拿到手上的mp3放回了原處。

就這樣在沒有搜到任何他們想要的東西後,他們還是要強制帶我到派出所,強制做筆錄,並要強制辦理「取保候審」。我說不能接受,不承認,我沒有違法。在派出所,我沒有配合他們做筆錄,也沒有簽任何字,被非法關押了近五個小時,強制讓我兒子簽字才讓我回到家(後來才意識到我當時應該阻止兒子簽字才對)。

(二)該做甚麼還做甚麼

控告某國保警察的《刑事控告書》還沒有郵寄,就發生了這件事情。我當時有點猶豫:這控告書是寄還是不寄呢?

我想起了二零一六年的一件事:當時我地好幾個同修被非法開庭後,遲遲沒有判決,說是有一位重要人物沒有找到,於是,找了幾個懷疑對像監視,我是其中一個。那些非法監視我的人開始比較隱蔽,後來就在我所居住的大院值班室公開坐著。好長時間我是不知道的,真的是師父保護,那時我還時常背著真相資料在外面沒有任何顧慮的救人呢。後來是單位老同事和鄰居告訴了我,我才引起重視。我先找到本區的國保警察,我問:你是不是派人監視我呀?他肯定的說沒有。我說你知道有人在這非法監視我嗎?他不吭聲。我告訴他這些人不是我們區的。是××區的。國保警察還是肯定的說,不是!這時我就想:明明是某某區的,他為甚麼再三說不是。我一下明白了。這些人雖然是那個區的,但這些人是上面派來的,那一定是市國保指使的。我馬上撥通了市國保大隊長的電話說:你是某某某吧,你讓人非法監視我幹甚麼?他問:你是誰?我說了我的名字,他馬上說,我不是某某某,我不認識你。然後掛了電話。我又把電話打過去,我說,某某某,你裝甚麼呢?你一說話就能聽出你的聲音。他說,你說甚麼我都聽不懂,然後又掛了電話。這時,我馬上發了一條短信,說:某某某:你趕快把你指使的那些非法監視我的人撤走,否則我馬上會向司法機關控告你的。不到兩個小時,我下樓去了大門值班室,本來還想給那些非法監視我的人講真相的,而這時他們都撤走了。門衛告訴我,三個多月了,煩人啦,天天坐在這,今天終於走了。

我想:誰怕誰呢!師父說:「發生多大的事就當作甚麼也沒有,照常的做著大法弟子該做的,這就是你們今天走的路,這就是你們留下的威德。」[1]師父的法加強了我的正念,我很快就把《刑事控告書》通過郵政快遞寄往某地檢察院了。經查,郵件是被簽收了。

一個星期後,我打電話找簽收部門,電話通了,沒人接,打了好幾個電話都是沒人接聽。於是我打電話找該檢察院辦公室,接電話的人很熱情,說她去找人給我回電話。不久,簽收部門負責人打電話來,先是假裝不知道,要問問,等一會兒就打電話給我了,說是我的親屬同修的「案卷」退回公安了。並要我打電話給公訴人問問,問公訴人也說「案卷」退回去了。

在親屬同修剛被構陷到檢察院時,我也及時以真名實姓給檢察院的檢察長、副檢察長和公訴人分別郵寄過真相信。現在我的控告書也起了震懾作用,「案卷」第二次被退回,但是沒有讓公安放人,而是讓公安補充所謂「證據」。於是,我以正式文書的形式給檢察院郵寄了《免予起訴申請書》。當時不知道這個免予起訴也是承認了當事人有罪,因為律師就是這樣寫的,我也跟著這樣寫。後來才明白應該是《不予起訴申請書》。

在構陷「案卷」被移交到法院時的關鍵時刻,親屬同修的妻子聽信了法官的謊言,在沒有徵求我的意見時就把我請的律師給換了,而且不告訴我請了甚麼人。後來得知家屬請的是一個做「有罪辯護」的律師。這是舊勢力的嚴重干擾。我一時甚麼情況都不知道,連開庭的日期都不知道,所以也不知道如何應對了。我還是不斷的向法院有關部門打電話詢問,找到了主審法官,但是一聽說我是某人的親屬時,立即掛了電話,再打電話就不接了。我向法院郵寄了《無罪釋放申請書》及《要求××法院公開案件相關情況的申請》。

這期間,我與親屬同修所在地的同修一直保持著聯繫,並得到當地同修很大的幫助。當得知親屬同修很快被非法判刑後,我又寫了一份《舉報信》,當地同修看了以後說很好,並說要安排當地(親屬同修所在地)同修大量投遞和發送。有的投遞到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人大及市、區公檢法司等部門,我想應該是這封《舉報信》引起了親屬同修所在地的相關人員的恐懼,期間有四次把我地的國保警察找去了,因為《舉報信》是匿名寫的,沒有辦法直指我,只好把我先前寫的真相信、控告信及《無罪釋放申請書》等都當作所謂的「證據」,要求我地國保警察起訴我。

(三)以平和的心態坦然面對強加的迫害

一天,國保警察讓派出所警察找我了,一進派出所,辦案警察就對我非常生氣的說:本來好好的,你又向人家寄甚麼信了,這下又來事了。我說:我沒有寫甚麼不該寫的呀,我只是從法律角度上寫了我應該寫的東西,這都是很正常的事。那警察說:我沒看到你寫了甚麼,只知道因為你寄了甚麼又要找你了。這幾個辦案警察基本上是明白真相的,他們從內心不想迫害大法弟子。

區國保警察來了之後,指著我郵寄的那些所謂「證據」說:你寫的這些東西,我都拿回來了,現在要準備起訴你。我口氣很緩和的說:這些都是符合國家法律的,我只是用了法律賦予我的基本權利,其中沒有任何能讓你們可以起訴我的東西。因為我很平靜,那國保警察說:這些我拿回來後都看過了,這四份(指控告書、免予起訴申請書、無罪釋放書及要求法院公開案件相關情況的申請書)應該沒問題,但是你去年寫的這個信就是有問題。我說這些都沒有問題的,信也是從法律角度上闡述一下在中國修煉法輪功是完全合法的。國保警察說:人家就說有問題。我說不能人家說有問題你就說有問題,要拿出法律依據來。最後國保警察說:看你這麼大年紀了,不然現在就要把你關起來的。我說你不能替人家幹壞事呀。

從那天被非法辦理取保候審之後,期間,當國保警察讓派出所警察找我時,我一直以非常平和的心態與警察相處。不配合他們,他們也從不強求我做甚麼。其中有一個實習警察不明真相,我就特地找到他,比較詳細的跟他講了法輪功真相,看得出來,他也明白了真相。我家人也以寫信的形式給我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局長寄了信,主要是從法律上講在中國修煉法輪功不違法。同時,我也加強了發正念。

可是到了二零一八年年底,警察揚言要起訴我,並給了一份《移送起訴告知書》,以我的「真相信」為由,說我在宣傳法輪功,並說馬上就要送「案卷」到檢察院去。警察說我寄信的地方是那麼高級別的地方,要是一般的地方,就好辦。還說要把前面訴江的事一起追究。家人得知這一消息也急了,要我馬上請無罪辯護律師。我說,不請律師,我自己寫。家人不同意,說要是沒有律師他心裏不穩。我知道,他是怕我萬一被關押,有個律師也就知道如何應對。這樣,我們馬上聯繫了律師,同時又找辦案警察單獨了解了實際情況,當時已經知道「案卷」並沒有到檢察院,我們也及時通知律師過一段時間看情況再定。可是律師一再堅持要來,並說一定能看到「案卷」。我想我也只能是隨其自然了。律師來了,要求先付律師費用,而且只能付現金(從這點上看,這個律師也算不上正義律師)。付了律師費後,我向律師一再強調:如果真的有甚麼「案卷」,一定是百分之百的無罪辯護。雖然他們沒有在我家搜去任何東西,假如搜去很多很多真相資料也沒有犯罪,與犯罪沒有任何關係。因為前面給親屬同修請了兩個律師,經歷一些過程後,我在請無罪辯護的律師這個問題上有了比較清晰的認識。我知道好些律師沒有完全做無罪辯護。甚麼「年紀大了」、甚麼「真相材料達不到數量」等等。其實這都是承認兩高的解釋,都是承認了大法弟子發送真相有罪了。說白了,這就是有罪辯護了。前兩年,我地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都花了不少的費用請了做無罪辯護的律師,但幾乎沒有一個因為律師的無罪辯護而釋放的。好些律師辯護時,表面上看是無罪辯護,真實情況是有罪辯護,而當事人在那種邪惡的環境中也很難明白,也會很容易跟著律師的思路想,這樣,都是在有意無意中承認了自己有罪。

我們陪著律師到檢察院去,一路上我的心很平靜,也知道肯定查不到所謂的「案卷」。心想:他們想非法起訴我,就是以我的真相信為起訴依據,可是那個真相信就是一份能喚起人善良本性的好東西,現在又加上了訴江的《控告書》,這二者放在一起,那就是救人的利器,任何人看了都不會動惡念,只會讓人動善念的。

那份《刑事控告書》,我地好多警察都看過,派出所一個警察在沒有別人在時對我說:我們知道你們都是好人,我們也不想這樣對待你們,找到我實在推不掉,就是江澤民太壞,就是他搞的這些。公安分局有個國保警察(現在已退休)看了《控告書》後對我說:這個控告書肯定不是你寫的,很專業。他說對了一半,控告書確實寫的很全面,也很專業,但是就是我本人寫的。因為明慧網有具體模板,還有參考的相關材料,只要認真去做,就能寫出很專業的《控告書》。我的那個《控告書》寫了十幾頁,其中把自己所遭受的迫害和給家人造成的傷害都寫了,發生的每一次具體迫害事件,大多數都有具體時間、地點及迫害者的姓名。但是,我在寫《控告書》時,沒有對其中任何一個迫害我的人產生過怨恨。就是多次迫害過我的國保警察,我也沒恨過他。有一次,我對這個國保警察說:你多次迫害過我,可我從來沒怨恨過你,我想你也應該看得出來,這也只能是法輪功修煉者才能做得到。那國保警察點了點頭。後來這個國保警察有了較大的改變。

到了檢察院後,律師要求閱卷,檢察院的接待人員查了後說沒有。我說,他是外地的,來一趟不容易,請你再查查。那人又認真的查了一遍,還到具體部門詳細查問過。最後肯定的說:沒有。留了電話,讓律師過些天打電話來。

這時,舊勢力又使出另一招數,讓我的身體出狀況了。先是右手手背出現了像是「凍瘡」一樣的東西,別人一看就說是「凍瘡」,而我不認為是「凍瘡」,我也從來沒有長過「凍瘡」。但我沒有在第一時間用正念否定它,而是動了人念。心想可能是我買的那個「護手霜」質量有問題造成的。因為「護手霜」是在網上買的,不找自己的原因,還在網上找客服要求「退貨」。這一下就被邪惡鑽空子了,手上的症狀原來只是一小部份,很快布滿了手背,然後發展到各個手指,顏色隨著環境不同也不同,在外面天很冷的情況下有時是暗紫色,有時是暗紅色,在家裏顏色變的淺一些,有點癢也有點痛。接著左手也出現了同樣的狀況。並且舊勢力還往頭腦中加「紅斑狼瘡」的外來信息,當然這個信息一出現,我馬上警覺並立即否定了。我說:甚麼都不是,是干擾,是假相。這一否定,情況有所好轉,但也只是沒有擴散而已。我開始犯愁了,這出去給人講真相怎麼辦?手伸出去讓人看到怎麼說?我也感覺自身空間場不乾淨,於是我加強了發正念。一次,我連續發了四個小時的正念後,感覺自身空間場清淨了不少,手上的症狀幾乎消失了。但沒過幾天,手上症狀又出現了,只是沒有先前那麼嚴重而已。

現在這個企圖非法起訴我的國保警察是新來的,跟他講真相比較困難。但他看了我寫的那些東西也應該讓他明白一些真相的,所以他有時還是表現出比較好的狀態。可能是出於外來的壓力,他想把兩年前訴江的控告信也作為這次起訴的證據,他想弄成「累犯」來迫害我。兩年前,因為訴江也因為我是這個區第一個訴江的,把我綁架到洗腦班,因為不配合,非法關押了兩個月後下了行政拘留的「決定書」。雖然沒有關押到拘留所,但他們也把那個「決定書」作為這次處罰的依據。得知這一情況,我馬上找到先前負責非法辦理行政拘留「決定書」的那個國保警察(那人已退休),我在電話中說:我想見你一面,有事要與你說。他問甚麼事?我說我準備控告你。他沒說話,只是說:我在外地,下個星期再說吧。我說我也不想這樣。我知道我這樣一說,這個退休國保警察很可能會去找現在替換他的那個警察,會讓現在這個國保警察不再追究前面的事。而且,我也確實寫好了控告前面那個國保警察的控告書。如果他們真的要非法起訴我,我也會馬上把這份控告書交到檢察院去的。

在這次的整個反迫害過程中,我只重視過程,不看重結果。我沒有想過甚麼時候會被非法關押,甚麼時候會被非法起訴,我感覺那些東西離我很遠,幾乎與我沒有關係。我只注重當出現情況時,如何利用機會講真相,如何讓參與的人善待大法與大法弟子。我也加強了學法,學法不求數量,以背法為主,這樣會減少雜念干擾。同時,我也沒有因為此事而把大法書和救人的法器轉移,所以我也儘量走出去講真相救人。同時增加了發正念次數和時間,也在不斷地向內找。

這樣,事情出現了根本的轉變。律師說他多次打電話找檢察院,檢察院一直堅持說沒有「案卷」。非法「取保候審」一年了,辦案警察讓我去一趟,說是把前面的事處理一下。到了派出所,警察口頭告知:不向法院起訴你了,但事情沒有完。要改刑事處罰為行政處罰。我向國保警察打電話詢問,他說:前面的事不追究了(這也許是我打電話找前面那個國保警察後的效果),但他說那個信(指真相信)不能不追究。應該說,迫害已經解體了,但為甚麼還留下一點東西?

回到家,我馬上寫了一份《行政覆議申請書》,目地是借此機會講真相。我到市公安局接待行政覆議的部門,我把《行政覆議申請書》遞了過去,接待的人說:要把正式《行政拘留決定書》一起拿來才能接收。因為沒有《行政拘留決定書》,我只能給那人講了一些真相,他聽了一會就離開了。我就想:是派出所告訴我的,那我就找派出所所長。因為有一次我到派出所時,所長正值班,我要與他講真相時,他說找個時間與我好好辯論辯論。我帶著寫好的《行政覆議申請書》去找所長,所長在分局開會,我就把《行政覆議申請書》交給片警,讓片警再交給所長。片警很高興的答應了。這樣,讓片警和所長都看看就更合適了。

四、迫害在向內找中徹底解體

忙完這一切後我就想:為甚麼事情還是沒有完結?不起訴了還想弄個行政拘留,這是為甚麼?手上的不正常狀態為甚麼還留有較大的痕跡?問題在哪裏?一定要圍繞心性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我要好好向內找、向內修才行。

我找到了自己有不少的執著心,如:爭鬥心、急躁心、怨恨心、顯示心、自以為是的心、色慾心、利益之心、嫉妒心等等。我在發正念時也在不斷的清除這些執著心。但感覺向內找都侷限在表面上,沒有實質的突破,根本執著沒有找到。師父看我有想改變自己從而在修煉上有所突破的心,幫助了我,點悟我,讓我猛然意識到:我的根本執著就是妒嫉心。

師父在《轉法輪》中把「妒嫉心」拿出來單獨講,師父說:「這有一個規定:人在修煉當中,妒嫉心要不去是不得正果的,絕對不得正果的。」[2] 以前,我也知道去掉妒嫉心的重要性,但我沒有意識到自己有很強的妒嫉心。師父在「妒嫉心」這一講法中,多次提到妒嫉心表現的形式:心裏不平衡。我就找自己在甚麼情況下心裏不平衡,越找越發現自己有很多方面表現出心裏不平衡。這樣來看,我在很多事情的處理上表現出的心理不平衡,就是妒嫉心的表現。

最突出的是,我在對待兒媳及兒媳的父母親的問題上,時常出現心裏不平衡。以前只認識到我有看不起兒媳和親家的心,認為兒媳本人的條件與她家庭情況與我家差距太遠,特別是兒媳的母親拜的那個「假觀音」更是讓我瞧不起她,還埋怨兒子找錯了對像,從這些方面來看,我連覺悟高的常人都不如。當然我也知道出現這些不好的念頭時應該清除,但我也只是認識到這些是爭鬥心、瞧不起人的心、怨恨心,沒有認識到根本上是妒嫉心。

現在當我找到這個根本執著心以後,每當心裏不平衡的苗頭一出現,我馬上就能抓住它。這是妒嫉心,我不要,我要清除。所以現在心裏不平衡的問題越來越弱、越來越少了。

同時我也意識到,我太執著手上這個東西了,我把它看大了。我雖然說它甚麼都不是,可是我時不時的去關注它,看看手上皮膚是不是完全正常了?出去救人時還要在意人家注意到了我手上這個東西沒有?師父說:「你想多了就是執著心。你想重了,你不就是執著追求了嗎?」[2] 認識到以後,我就把這個手上的事給徹底忘掉了,不知不覺中,它就徹底消失了。所謂「行政拘留」也從我的不斷向內找中煙消雲散了。

從這個舊勢力強加的看似來頭不算小的魔難的開始到解體,整個過程中,我感覺師父時時就在弟子身邊,看護著我、點悟著我,同時我也真正體會到師父講的:「所以你碰到了好事、壞事,只要你修了大法,都是好事,一定的。」[3]是的,我們不承認舊勢力強加的任何魔難,但魔難發生了,也沒有甚麼可怕的,有師在有法在,師父會將計就計,師父讓我們在魔難中消去業力闖過難關,師父讓我們在經歷魔難的過程中,對法的認識有理性上的昇華,師父會讓我們在闖過關難後向前邁進一大步。

我能在大法中一步步走到今天,全靠師父對弟子的慈悲加持和保護,弟子對師父無限感恩之心無法用任何語言表達,只能讓自己在正法所剩不多的時間裏做的更好,更好!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六》〈二零零四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3]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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