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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鄉市法輪功學員肖秋文被非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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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江西省萍鄉市64歲的法輪功學員肖秋文女士,2019年12月17日被萍鄉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國保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萍鄉市看守所,日前被非法逮捕。

2020年1月15日上午10點25分左右,萍鄉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打電話給肖秋文的兒子劉旺,要求他下午3點到分局去簽字。劉旺下午到了分局,警察拿著逮捕肖秋文的通知書出來了,要求劉旺簽收。劉旺說,為甚麼逮捕我媽媽?你們有甚麼法律依據?警察就拿出了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的關於如何處理×教問題的司法解釋,劉旺說這個解釋對法輪功不適用,法輪功不是×教,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法輪功是×教。警察無言以對,就說這些話你留著去法庭上說吧。劉旺就問,如果要開庭,大概在甚麼時候?警察說,公安機關偵查期限兩個月,案子交給檢察院起訴期限兩個月,交給法院安排開庭期限一個月,逮捕時間是1月14日,也就是說,6月14日之前會開庭。

劉旺說,我母親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發資料講真相也是合法的,我母親維護了憲法規定的公民有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的權利。警察無話可說。

警察說,劉旺最好勸他母親寫所謂的悔過書,這樣可以減刑,只要關三個月,不用開庭,還要求他母親寫所謂的放棄修煉的保證書。劉旺堅持認為母親沒有犯罪,堅決拒絕警察的無理要求。

剛開始和警察聊天的時候,劉旺說,我先看下你拿來的東西是甚麼,我可能會簽字。警察說,你簽字就是說你已經知道你母親被逮捕這件事情,並不能說明你認罪了,你還是簽字吧。他們看到劉旺可能打算簽字,又說了一些好話,態度「和藹可親」。後來,劉旺覺得母親沒有違法,不應該被逮捕,拒絕簽字。警察的態度馬上就變了,臨走之前,還赤裸裸的威脅說,劉旺你也是煉法輪功的吧,上次還被關了一次拘留所,你最好小心點,下次再被關就要坐牢了。

整個交談過程都是在一樓大廳,並不是在國保辦公室。最終,劉旺沒有簽字,只是把逮捕通知書拿回家了。劉旺在和兩位接待他警察交談的時候,警察兩次提到他們只是下面具體辦事的人。據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消息人士稱,肖秋文、肖放梅和胡梅香這個所謂的「案子」,是省裏督辦的「大案」。

法輪功學員肖秋文、肖放梅和胡梅香2019年12月17日上午,到萍鄉市開發區玉湖發真相台曆,被人惡意舉報,開發區公安分局的警察調取監控錄像看到了這一幕。當天下午,三位法輪功學員在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家學《轉法輪》的時候,被突然闖入的一大夥氣勢洶洶的警察綁架。肖秋文、肖放梅和胡梅香被劫持到開發區公安分局審訊,晚上十一點半左右,被綁架到萍鄉市看守所。次日上午,肖秋文的丈夫到開發區公安分局去要拘留證,開發區公安分局的警察威脅說可能要開庭,要他們自己請律師,並恐嚇他們說要判刑一兩年。

江西萍鄉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國保 18107998838
萍鄉市開發區公安分局 0799 6815838
局長 付培群 0799 6799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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