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放下被迫害的思維》一文有感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三日】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放下被迫害的思維》一文中談到的問題,是許多大法弟子所面對的問題,要從法上解決的一個根本的問題。也就是用人的觀念,還是用修煉人的正念來看問題。

就像文中講的「以前同修們一遇到身體不舒服,或者是事情不順利,思想中馬上就想到是舊勢力的干擾迫害。實際情況是不是那樣呢?也許身體不舒服時,是師父正在給你調整身體,或者是長功時的反映,事情不順利也可能是師父點化你,不讓你這樣做。當然也可能是舊勢力的干擾。」前者就是人的觀念,後者就是能在法上認識法,用修煉人的正念來對待問題。

師父講:「咱們就講,好壞出自人的一念,這一念之差也會帶來不同的後果。」[1]師父也講過:「相由心生」[2] 。如果你身體不舒服了,你認為是有病了,那可能真的是得病了,你遇到難了,你認為遭迫害了,那麼你真是被迫害了。如果你把所遇到的一切好事、壞事,都把它當作是修煉提高的好事,相信「有師在,有法在,怕甚麼?」[3]師父會為自己做主,那麼就會是另一番景象。

在這麼多年的修煉實踐中,我更加體會到師父講的法都是千真萬確的偉大真理。

我也被舊勢力多次所謂「考驗」迫害,當然這種迫害我是不承認的,但是迫害既然發生了,我就按照師父講的:「抓來了我就沒有想到過回去,到這兒來了我就是來證實法來了,那邪惡它就害怕。」[4]「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5]我始終把自己當作煉功人,用修煉人的心態來對待,所以我只是把它當作是改變了一個修煉的環境,講真相、救度眾生的新的環境,雖然在裏面接觸的多是犯人、警察,但他們多數也是應該被救度的世人。

我每次被綁架關押,我都拒絕警察的任何規定要求,堅持自己不放棄煉功、修煉。結果每次在看守所,我都能正常煉功,向被關押人員講真相。一次我被關押在看守所時,警察為了他的管理少出問題,管好他們頭疼的人員(死刑犯、調皮搗蛋的),還讓我教他們煉法輪功,給這些人講做人的道理。由於我所在的監所出現的問題少,許多警察都請我到他管理的監所去講課,所以我有機會做了上百人的三退,包括一些警察。

我第一次被非法判刑關押到監獄,第一天獄警隊長找我談話,作了許多規定。我對他講:我不作任何承諾,因為我沒有犯罪,罪名是被強加的,真、善、忍的法理要求修煉人在甚麼地方都會做一個好人的。他問我:那你來幹啥來了?我說:我來證實法,講真相救人來了。他說:你怎麼證實?我說:我會通過我的行為證實大法的美好,證實自己堅持修煉大法的信念,現在我就在給你講真相,證實著法。同時我也給他講了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後來這個隊長還與我有了深交,遇到甚麼問題都喜歡找我交談。

剛開始,我對包夾時時跟隨很討厭,特別是別人與我交談,他就要阻止。後來我調整了自己的心態,首先將他們作為要救度的人,有機會就與他們交談,讓他們明白了法輪功是甚麼和「善惡報應」的理,同時也把他們的行為不當回事,只是看成他們的「工作」,我也為他們的難處著想,後來他們也不再管我的事了,我該幹甚麼還幹甚麼。一個包夾還給我找來了「文房四寶」,警察還給我要來了紙張,有人還給我帶來了所有大法經文,除了和來的服刑人員和警察講真相,多數時間我就用毛筆抄寫師父的《經文》、《洪吟》,用水筆抄寫《轉法輪》

我再次被非法關押時,一次妻子來監獄探視,告訴大法師父發表了新的《論語》,我馬上就說:你給我從信中寄來,她說:你能不能收到?我說:能收到。當時我心裏根本沒有去想其它的,我心裏只想很快看到師父新的《論語》。以往收到家信,最少得一個月,但是這次一個星期不到,隊長就通知有我的信,當他把信給我時,還笑著說:妻子對你真好!

這些在中共監獄中難以想像和不可能的事,但是當你真正把自己當作一個修煉人,一個大法弟子,放下各種人心的時候,師父甚麼都會為弟子做到的。

師父講:「修在自己,功在師父。」[1]所以我認識到:修煉就是不斷的去人心,隨時都要把自己當作修煉人,信師信法,一切按照師父講的去做,無論你做的好或者不足,只要你去做,師父都一定會管你,因為你把自己已經當作煉功人了,當作大法弟子了。這次你雖然做的不好,做的差,這次沒做好,經過努力下次一定會做好的。

師父講:「當然有些人沒有想修煉,到現在他也沒有明白過來,那我們也管不了,我們管的是真正修煉的人。」[1]「當然,我們要想失去常人的各種慾望,能夠達到一個真正修煉人的標準,一下子要做到這一點還不容易,得慢慢去做。我說慢慢去做你聽到了,你說老師告訴慢慢去做,那就慢慢去做吧。那可不行!你對自己要有個嚴格要求,但是我們允許你慢慢的提高。」[1]如果你遇事總是用常人的觀念去看問題,用很強的人心去求師父,不把自己當成修煉的人,師父怎麼會去管常人呢?所以關鍵就是要把自己當作修煉人,向內找去人心,那麼一切師父都會為你做主。

這是我所在層次上的認識,不對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在大紀元會議上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悉尼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三》〈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
[5]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