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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法輪功學員宋學存被非法判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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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大連沙河口區法輪功學員宋學存,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在大連市610策劃的綁架案中,晚上在家被綁架、非法抄家,日前被沙河口區法院非法判刑八年。老人不服判決,正在上訴。

大連市政法委防範辦(610)與大連市國保大隊及中山區公安分局相互勾結,採用監聽、監視、跟蹤等特務手段,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綁架了23位法輪功學員。他們是:宋淑春、宋學存、陳國豔、陳國麗、陳國華、孫明佳、孫玉芝、王緒鳳、徐彥霞、蔣連香、黨麗、劉麗華、張敏、徐彥玲、程玉榮、陳躍榮、曹麗梅、張克鑫、劉姓男法輪功學員、王俊英、鄒秀顏及郭姓法輪功學員和孫自立。宋學存(女,69歲)當天晚七點左右在家中被沙河口區黑石礁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

其中有八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批捕、構陷,他們是:宋淑春(女,70歲)、宋學存(女,69歲)、徐彥霞(女,55歲)、蔣連香(女,66歲)、程玉榮(女,71歲)、陳躍榮(女,61歲)、王俊英(女,51歲)、張克鑫(男,40歲)。

法輪功學員宋學存、張克鑫、宋淑春,二零一九年五月被構陷到沙河口區法院。

法輪功學員蔣連香被西崗法院誣判三年三個月,上訴被駁回,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蔣連香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

法輪功學員程玉榮,被大連市中山分局桃源街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遭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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