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市秦秀芝被誣判三年上訴高法遭報復加期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市年近六十歲的法輪功學員秦秀芝遭綁架、構陷,被非法關押八個多月後被冤判三年。秦秀芝不服非法判決,上訴中法,被維持冤判,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秦秀芝繼續上訴高法。十一月末,家屬接到吉林市船營區法院的通知,秦秀芝因上訴高法,加期六個月。

家屬為了不讓親人遭受更多的痛苦,被迫在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向吉林市船營區法院交了五千元錢。辦案人是李忠誠。

秦秀芝,吉林市水泥廠退休職工,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七日上午,與法輪功學員秦國華在吉林市馮家屯馬市集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吉林市國保人員綁架到長春路派出所, 警察非法抄家,將所有的大法書和大法師父法像,還有真相資料書籍等物品搶走,強行將秦秀芝和秦國華送到吉林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十天。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早上,家屬去拘留所接人,卻看見她們倆人被兩輛警車帶走。家屬到派出所要人,得知警察強迫她們簽不煉法輪功等保證書,她們拒簽。中午十二點多鐘警察將她們倆又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期間社保養老金被扣發。

非法關押八個月後秦國華(六十五歲)被判緩刑,勒索家屬五萬元。秦秀芝被冤判三年。秦秀芝不服非法判決上訴中法,被維持原判,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被送往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秦秀芝繼續上訴高法,不承認自己犯法。十一月末家屬接到吉林市船營區法院的通知,秦秀芝因上訴高法,加期六個月,並說:交五千元錢就可將後加的六個月減掉。

吉林市船營區法院執法犯法,枉判無辜,當事人不服判決投訴上級法院是公民的合法權利,可吉林市船營區法院所謂「法官」李忠誠,肆意踐踏法律,對不服判決的法輪功學員打擊報復,不通過開庭,私自加刑期、勒索錢財,荒唐可笑,也太卑鄙無恥。

在此,正告吉林市船營區法院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所有人員,任何迫害法輪功的所謂法律依據都是編造的謊言,都是違法的。對法輪功學員的定罪處罰,這不是在執法,而是在犯罪。執法者已構成誣陷罪,徇私枉法罪,濫用職權罪,這種行為在不久的將來必將受到法律的追究。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給自己留條後路。


吉林市船營區法院
地址:吉林市船營區解放西路 郵編:132012
電話:總機:0432─62404900
院長張福洪:電話 13904443318
副院長蒲海東:電話:13844235001

李忠誠 辦公電話:0432-62404965 手機:13704316606

吉林市船營區檢察院:
地址:吉林市船營區解放中路227號,郵編132041
電話:0432-64827666
檢察長原滿13304405199辦0432-64827177
副檢察長:孫東建13704314566焦方印、孫東健、呂叔華
辦案人:王雪15043215021

吉林市船營區政法委:
副書記、610頭目王宏家13944677270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