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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慶市太湖縣國保大隊長汪敏學遭報被開除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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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近日,國內新聞登了《安徽一警察與軍嫂保持不正當關係 因破壞軍婚獲刑一年二個月》,文中提到的犯罪人就是安徽安慶市太湖縣國保大隊大隊長汪敏學。汪敏學在國保大隊當隊長時,綁架、構陷法輪功學員,關進監獄,今天他自己卻當了階下囚,落個身敗名裂。

安慶市退休教師、法輪功學員彭志江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在太湖講真相,遭太湖國保綁架、非法抄家,汪敏學為了達到能誣判的目的,採用誘供、羅列所謂證據等非法手段極力構陷。當時,彭志江的家屬聘請了北京維權律師做無罪辯護,並寫了《彭志江無罪,應撤銷案件予以釋放的法律意見》,從法律的角度詳細的分析修煉法輪功和散發任何法輪功宣傳品都是合法的。

當時,很多法輪功學員也給汪敏學郵寄真相信,講述法輪功真相和善惡有報的天理。但汪敏學一味的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想藉此撈取向上爬的政治資本,罔顧法律與道德良知,執意惡意構陷,導致彭志江最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善惡有報是天理,歷史上迫害佛法之人從來沒有逃脫惡報的懲罰。汪敏學入獄還只是惡報的開始,他對修煉人做的惡都要徹底償還的。在此也奉勸安慶市、縣各級公安警察不要再參與迫害法輪功(法輪佛法),要為自己及家人著想,善待法輪功修煉者就是善待自己和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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