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武漢市四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武漢市法輪功學員洪維聲、侯咪拉、侯艾拉、饒曉萍等,近日被非法判刑:洪維聲被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罰款五萬元;侯咪拉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罰款四萬元;侯艾拉被非法判刑八年,罰款四萬元;饒曉萍被非法判刑七年,罰款三萬元。他們四人已上訴到武漢市中級法院。

洪維聲、侯咪拉、侯艾拉、饒曉萍已被非法關押了一年零五個月,洪維聲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洪山看守所,侯咪拉、侯艾拉、饒曉萍被劫持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東西湖二支溝)。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洪維聲(洪維生)、侯艾拉、侯咪拉、饒曉萍、白厚生五人,在武漢市洪山區魯磨路大李村五號,被綁架到武漢市公安局洪山區分局梨園派出所。梨園派出所警察鄭清等夥同洪山區國保大隊韓玉高和武漢市國保支隊人員非法抄家,非法抄走師父法像、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和真相資料。

洪維生等人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被非法批捕,後被構陷到武漢市洪山區法院。白厚生取保候審在家中。

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武漢市洪山區法院非法庭審洪維生、侯艾拉、侯咪拉、饒曉萍四位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指出法院是審判罪人的地方,我們是修真善忍的好人,所以請法官和公訴人迴避。饒曉萍當庭解聘了家屬為她聘請做有罪辯護的律師。

洪維聲在回答律師提問時,告訴律師,他學習的法輪功書籍都是由國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他告訴律師他本人是一九九三年參加在武漢市市委禮堂舉行的法輪功傳功講法面授班後走上修煉的。
辯護律師指出了公安、檢察院和法院不按法律程序辦案、超期羈押和不按法律規定開庭前三天通知當事人等多項違法行為。審判長肖玉華多次打斷律師的辯護,並威脅律師,但當庭承認了相關錯誤,並中止了本次非法庭審。

五月十七日,武漢市洪山區法院召開庭前會議,法輪功學員洪維聲等的辯護律師指出了武漢市洪山區國保警察非法取證;武漢市中院干預本案獨立審判;洪山區法院超期關押等一系列違法行為,並要求洪山區法院立即取消對法輪功學員洪維聲、饒曉萍、侯埃拉和侯咪拉的強制措施。五月二十日,洪山區法院通知律師原定五月二十四日非法庭審取消。

武漢市洪山區法院欲於六月二十日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洪維聲、饒曉萍、侯埃拉和侯咪拉。後來情況待查。

白厚生在武漢市洪山區國保的誘騙下,配合了他們,也被非法判刑三年緩五年,勒索罰款一萬元,現在每天向所在社區彙報。


武漢市洪山區梨園派出所警察 鄭清電話:027-86822866、18971105373、18007163023
洪山區梨園派出所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楊園南路,郵政編碼:430061
洪山區國保大隊 韓玉高電話:027-85394578、13971353450
洪山區國保大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武珞路798號、郵政編碼:430070
洪山區檢察院檢察員 彭曉東電話:027-87802000
洪山區檢察院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瑜路關山口特一號,郵政編碼:430074
洪山區法院審判員 徐文娟電話:027-87615795
洪山區法院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民院路789號,郵政編碼:430073

武漢市洪山區委政法委:
地址:武漢市洪山區珞獅路300號,郵編430070
辦公室027-87678523
維穩協調科027-87678087
綜治督導科027-87678117
基層社會治理科027-87678524
彭代平 政法委副書記
付慶利 政法委副書記
李良蓉 政治處主任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