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名、利、情的奇妙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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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丈夫兄妹六人,就他一個男孩。他從小嬌生慣養長大,養成了好吃懶做的惡習,吃喝嫖賭啥都幹。在女兒七歲時,我們夫妻離異了,協議書上寫明女兒歸我管,房子歸女兒,他每月給女兒二百元撫養費。

二零一六年,女兒十五歲的時候,他突然得腦出血去世了,他一共只給了三百元。

女兒的姑姑打電話讓女兒簽字,委託她領走了女兒爸爸的養老保險費、喪葬費,而只給了女兒兩千元,又把房子租出去了也沒給女兒一分錢。我是修煉人,用大法要求自己,不和常人去爭去鬥。

今年,女兒十八歲了,她父親也過世三週年。一天,女兒的一個姑姑給我打電話說:你女兒長大了把房子賣了吧,這個錢給你女兒當嫁妝。她叫女兒把身份證戶口本給她送過去,還讓女兒去派出所辦事處去一趟,說兄妹六人都得去,女兒代替他爸爸就去了。

回來女兒告訴我,女兒一進辦事處的門,工作人員讓女兒先和她姑姑拍個照,然後讓女兒在很多資料上簽字按手印,隨後工作人員問我女兒:你知道讓你簽字是幹甚麼的嗎?女兒說不知道,工作人員說是讓你放棄繼承權的。女兒沒說甚麼,過了一會,她姑姑就讓她回來了。

我聽了以後,心裏難受的不得了,非常氣憤、委屈!這不是五個姑姑合夥欺騙我女兒嗎?!心裏想去和她們理論。轉念一想,我是大法修煉人,這種想法不是和常人一樣了嗎?腦子裏想起了前幾天,在夢裏師父送我一個橫幅,白底黑字寫著「向內找是個寶」六個大字。這不是師父點化我要過關嗎?心想好事來了,是讓我提高心性來了,就對女兒說,師父說:「這個宇宙中有個理,叫作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你不失,要強制你失。」[1]今天你五個姑姑每人給你一份德,你應該高興。女兒對我說:師父講的法理我知道,我不在乎錢財,我看你是在糾結甚麼。

女兒從小就和我一起學法、發真相資料,平時和同學在一起從來不和別人鬧矛盾,別人欺負她,她都忍讓著對方,是大法讓女兒變得這麼好。到底是哪些心讓我放不下呢?我向內找,找到了執著名、利、情,還有爭鬥心、怨恨心、私心、氣恨、報復、怕心、嫉妒心,很多不好的心。我就發正念清理這些不好的心。背師父的精進要旨《真修》、洪吟《道中》、《圓滿功成》的法,腦子出現了《轉法輪》裏師父講的「一舉四得」[1]的法、這樣過了一天一夜,心裏很平靜很祥和很輕鬆很舒服。

有師父管,感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最富有的人。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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