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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茂名市林麗珍一家三人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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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上午九點半前,廣東茂名電白法輪功學員林麗珍與林燕梅的家屬和律師來到看守所門前,林麗珍與林燕梅的86歲的父親想見兩個女兒和外孫,警察不給進看守所。九點半,茂名市茂南區法院主審法官柯學軍非法宣判:林燕梅被判刑四年六個月,罰金八千;林麗珍被判刑五年,罰金一萬:吳朝棋被判刑五年,罰金一萬。

非法宣判結束,律師大吃一驚,對法官和檢察官說:「你們是不是搞錯了?太離譜了?判那麼重。我接過茂名三個法輪功『案子』,最多才判兩年,你們判的太重了」。法官和檢察官的表情都表示無奈,法官說:「那你們上訴吧。」

此前八月十一日,律師告訴家屬,律師事務所接到廣東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通知,法院將在八月十三日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法庭對吳朝棋一家三人宣判。家屬於九月十二日在茂南區法院辦理了兩個人的旁聽證:林燕梅的女兒和林麗珍的丈夫。林燕梅的兒子想進法庭見母親,法院不給辦旁聽證,說是證人。

電白「610」為了陷害林麗珍和吳朝棋母子倆,在判決書中,林燕梅的兒子的證人證言中寫道:「證人王瑞鑫的證言,證實林燕梅是其母親。其家住在廣東省茂名市電白水東鎮東陽北街35號。其家共有三間房,其母親林燕梅住一間,其與其外公林桐住一間,其表哥吳朝棋和大姨媽林麗珍住一間。」真是荒唐,二十九歲的吳朝棋怎麼和自己的母親住一間房子呢?公檢法人員把家裏抄的法輪功資料,加害於一家三人。更何況,吳朝棋和他的父母四年前就購買了一套房子,併入住。王瑞鑫在精神恍惚、威脅恐嚇、誘供中說的話當成了重判林麗珍和吳朝棋依據。儘管王瑞鑫再次書面聲明,表哥吳朝棋和大姨媽不住在外公家,檢察院和法院也不採納。律師們說:「這是一樁完全是構陷造成的冤假錯案。」

在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林燕梅、吳朝棋、林麗珍的過程中,電白「610」主任陳昌興和國保陸尚輝說:「我們好不容易抓到你們了,我們可以分得獎金了。」這就是電白「610」和國保公開在違法,這就是電白「610」主任陳昌興和國保陸尚輝為了打擊、報復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林燕梅一家三人,精心策劃、陷害三個好人,上報成「大案」「要案」,幕後操控的結果。

八十六歲的林燕梅、林麗珍的父親、吳朝棋的外公林桐,盼望三個親人能無罪釋放回家,可是,親人們不敢給老人講實情,只告訴老人,他們三人都被判了。老人很傷心、淚流滿面的說:「為甚麼要這麼迫害好人啊?我要掛牌去市政府上訪。」

非法對林燕梅、林麗珍和吳朝棋判刑的審委會由茂南區法院十九個法官組成:梁旭有(院長)、張衛東(副院長)、李傑(副院長)、陳偉東(副院長)、蔣萍(辦公室主任)、梁長風(立案庭庭長)、李欽明(民三庭庭長)、譚衛(專職審委)、姚健(專職審委)、陳耀榮、李忠興(執行局局長)、江國偉(少年庭庭長)、黃波(民二庭庭長)、楊美安(民一庭庭長)、劉映霞(行政庭庭長)、陳權(審監庭庭長)、柯學軍(刑庭庭長)、李志強(執行局副局長)、凌志青。

公訴人: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 高金生、張曉麗。
主審法官:茂名市茂南區法院 柯學軍。
審判員:茂名市茂南區法院 江國偉、周晉鋒。
書記員:茂名市茂南區法院 劉丹。

關於林麗珍與兒子吳朝棋、妹妹林燕梅遭受的迫害情況,請見明慧網相關文章《給父親做飯被抓 律師要求無罪釋放》《廣東青年去外公家吃飯被抓捕 家屬請律師維權》《兩女兒與外孫被警察綁架 85歲老人以淚洗面》《廣東林燕梅被迫害致高血壓 聘請的律師被抓》《茂名三人面臨非法開庭 法院拒絕律師辯護》
等。

參與迫害林燕梅、林麗珍、吳朝棋的相關單位和個人:
茂名市國保支隊會同電白、濱海新區兩級國保部門、濱海新區電城派出所、電白公安等聯合綁架林燕梅、林麗珍、吳朝棋三人。
廣東省茂名市濱海新區政法委書 劉芳
廣東省茂名市政法委書記 趙廣輝
廣東省茂名市610辦公室主任 黃鑫
廣東省茂名市公安局濱海新區公安分局電城鎮派出所:電話 0668 5342318。
辦案負責人 所長:溫木生,二級警督,警號:224467,電話:13702898756,負責全面工作。(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辦案負責人,科員:楊桂添,二級警司,警號:224565,電話 :13929794110,0668 5342318.(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科員:高俊明,三級警督,警號:224735.(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科員:盧俊宇,二級警司,警號:225923.(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科員:凌亞會,二級警督,警號:224570。
科員:鄧 政,二級警司,警號:225930.(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科員:鐘那生,三級警司,警號:225941.(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科員:黃湛文,三級警司,警號:225947。
科員:梁勝盛,二級警督,警號:224594。
濱海新區公安分局 陳客明 、楊勤華、李振峰(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茂名市邊防大隊長:吳海晶

茂名市公安局濱海新區公安分局:
局長:毛繼軍 (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副局長:陳晉權 (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副書記、政委:施宜明 (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鄧警察,警號:225921 。
濱海新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楊勤華 (610人員,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610警察:李振峰,陳客明。
濱海新區電城鎮綜治辦:謝振坤
王繼偉 13802408345

構陷林燕梅一家三人的人員:
1、黃炳添,男,24歲,大專,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日出生,電白區水東鎮東陽北街社區居委會治保主任電話:15219915815.家庭住址:廣東省茂名市電白縣村仔鎮清泉街5號。
2、林小英,女,47歲,一九七零年十二月十一日出生。現住地址,廣東省電白區水東鎮東陽北街社區居委會幹部,電話:15976574067.家庭住址:廣東省電白縣水東鎮澄波街新弄18號。
3、楊芳,女,大專,一九六七年二月六日出生,林麗珍父親家鄰居,現住地址:廣東省電白縣東陽北街18號,聯繫電話:15976563863。
4、誣告人:姚康,男,83歲,小學文化,家住:廣東省茂名市電白縣電城鎮北街電星巷9號。此人接到法輪功學員發給他的救人的真相資料,他鬼迷心竅地去電城派出所誣告。

茂名市公安局電子數據檢驗鑑定中心負責人:李福華,技術員:李先成、李超。

廣東省茂名市公安局電白區公安局分局國保大隊:
大隊長 陸尚輝 13902511787 (策劃、綁架法輪功學員)
指導員 曾超平 13542390907
副隊長 樑子輝 13927566999
副隊長 陳勃 13902517683
潘日清 13702896018
施兆書 13809786650
指導員 吳偉強
警察:蔣耀葵、馮衛強、麥蔓、潘概、朱娟、黃海斌、王健
電白區黃嶺派出所:0668-5750110
電白區法制局 凌雲志 、陳平湖 。
電白區檢察院控申科科長 蔡小升、副科長 賴小清、科員:趙鵬。
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水東鎮政法路10號。水東鎮迎賓大道檢察院檢察長:鄭超民。
水東鎮長:彭永雄,水東鎮書記:陳偉敏,鎮綜合辦公室:唐飛鵬,電話:18926708123。
陳昌興(電白610主任):13580098668 (策劃、綁架法輪功學員)
水東鎮610書記:譚文,13809787588。
馮翠雲(股長):0668-5115308/13929787669 (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陳福海:13509912088
地址:茂名市電白區向洋大道向陽路區政府人大辦公樓 郵編:525400。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電話:0668-2728310
地址:茂南區山閣鎮金塘嶺村 郵 編:525026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人員名單:
正所長 龍凱 警號 220076 (負責全面工作)
副所長 伍小軍 警號220030辦0668-2728309
副所長 李樹毅 警號220481辦0668-2728303
教導員 梁軍 警號220532辦0668-2728308
副所長 唐建光 警號221008辦0668-2728318
副所長 張應義 警號220358辦0668-2728319 (管生產的所長)
副所長 黃邦志 警號221085
警察 范詩柳,警號 221867 (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林燕梅的管倉警察)
在倉裏虐待林燕梅的犯人叫吳彤,犯人叫郭火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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