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客造訪
我是國內一個大學的男教師,現年五十多歲,再過兩年就退休了。一天,剛剛下班回到家,就來了七、八個人。他們都是我常人中要好的同學、同事和朋友。其中有的已經明白了真相並做了三退,有的沒有三退。
我由於給同事講大法真相,被惡意舉報,院邪黨書記找我談話,讓我放棄修煉法輪功和噤聲,雖然我借此機會給他講了真相,但邪黨書記還是固執己見,仍然堅持上報學校,乃至公安部門。朋友們他們得知此事,為我擔心,為此,為我能保住這份工作,就於當天晚上來說服我。
他們挨個勸我,概括的說,用的都是邪黨文化的思維和言語,例如,好漢不吃眼前虧,不跟領導對著幹;為保住這個飯碗,說不煉了,覺得好就在家偷著煉,或兩年後退休再說;你不考慮孩子老婆生活,不放棄修煉,就是自私的表現,云云,有的言辭極為激烈。
對於他們的突然造訪及遊說勸說,當時我只是微笑著聽,簡單的述說了自己堅持信仰、不放棄修煉的想法與原因。事後想,到底為何不放棄修煉,覺得自己沒有講到位。
二、大法福益社會與家庭和個人
法輪功是性命雙修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修煉者要按照宇宙真理「真善忍」這一普世的價值標準做好人。自一九九二年在中國傳出以來,人傳人心傳心,對健康人的身體,提高人的道德水平,發揮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現在已經洪傳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轉法輪》一書已經被譯成四十種文字,得到各國人民的歡迎與肯定,其中褒獎就超過三千項。
法輪功福益社會。在一九九九年被迫害之前,人大委員長喬石調查法輪功後得出的結論,法輪功對家庭、對社會、對國家有百利無一害;當年國家體委主任伍紹祖調查修煉法輪功,得出治病康復率達97%的結論。
法輪功福益家庭和個人。本人按照「真善忍」原則標準做人做事兒,在人中的表現就是做好人,道德更為高尚的好人。工作中任勞任怨,別人不願上的課我上,如給外國來的留學生得全英文上課,糟糕的是不但備課量大,而且是一次性的,就是說沒有下次再講授這門課的機會了。工作勤勤懇懇,盡職盡責,多少年來,週六日幾乎沒有休息過。在修煉前我打過妻子,也罵過妻子,幾乎要離婚了,而現在家庭中夫妻和睦了。可以說是大法挽救了我們這個家庭。
祛病健身異常明顯。妻子修煉後,多年頑固的久治不癒的皮膚病、頸椎增生、肝病和胃病,通過修煉都不治而癒了。我的母親在五十歲左右就有心臟病,口袋裏長期放著速效救心丸,患有關節炎、肩周炎等疾病。九十年代,修煉大法後,百病全無,一點藥不用,今年八十多歲了,耳不聾眼不花,面色紅潤,看起來像七十歲左右的人。
我自己修煉後,工作這麼多年沒請過一次病假,連普通感冒都沒有。修煉使我們道德提升,身心健康。給國家省了多少醫藥費?又有多少個家庭、多少生命,在生活、生命絕望之際,得法輪大法佛光普照,起死回生。方方面面受到佛法恩澤的民眾何止千萬。
偌大的、有著十三億人口的五千年文化基礎的泱泱大國,為甚麼能夠健康人的身體,提升人的道德水平的亙古難遇的、能夠造福國家和江山社稷的好功法,被中共容納不了?為甚麼這麼好的功法要偷著煉呢?不放棄學法煉功怎麼就與政府對抗了呢?難道我們的家庭與社會不需要更多的身心健康的好人嗎?
三、天堂與地獄真實存在
東西方文化中均有善惡有報的天理,對應著的是天堂和地獄之說,更有這方面的例證。生於1688年的瑞典人伊曼紐﹒史威登堡(Emanuel Swedenborg),曾經是位與牛頓齊名的著名科學家,能靈魂出竅(元神離體)往返天堂地獄,留給世人大量的有關天堂與地獄的見聞著述,內容翔實,對無神論者是個有利的駁斥。
中國關於地獄存在的說法就更為久遠了,比較有名的是宋朝的包公可去陰間查案。而諸多佛道兩家的修煉者也都證實了天國世界的存在,此處不再贅述。
現在,人們已證實了天國和地獄的確存在:1994年,美國國家航天航空局(NANS)用天文望遠鏡觀察到了遙遠的星系中一座由光構成的城市──天堂。1970年5月,前蘇聯在北西伯利亞的科拉半島開始秘密鑽探挖掘,1994年垂直深度達到了12,262米,出現了超自然現象:人們從鑽孔中聽到無數人淒慘的嚎叫聲,甚至有鬼怪順著鑽頭從井底爬出,鑽探被迫停止──發現了地獄;一位前蘇聯著名地質學家狄米爾﹒阿撒哥夫博士說:「我們絕對肯定,我們已打開了地獄之門。」
過去人們常說:人做,天看,賬上留。就是說,有更高級的生命──神,看著每個人的一言一行,甚至一思一念,同時記錄下來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德行,作為安排人輪迴中上天(在天國世界享福報)入地(在地獄遭惡報)的依據。為此,每個人都在輪迴中接受著善惡有報天理的評判與獎懲。其中,有遭現世報應的大惡之人,死後接著遭惡報的;也有死後入地獄遭受種種惡報的,來生接著償還的,不一而論。其實,人的死亡只是這個肉身的死亡,而不是真正的死亡。人的靈魂(元神)是不滅的,是人的靈魂(元神)在輪迴轉生。
人是神造的,而道德標準也是神定的、不變的。人的福祿壽一切都是德換來的。普世的價值真、善、忍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因此,作為國家、乃至個人,都應有一顆敬天敬地的感恩之心,順天意真、善、忍而行。
那些邪黨的黨徒,包括黨政及司法官員,為己之一時之利,跟著元凶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如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徐才厚之流,就是前面說的現世報應。這些人被治罪,表面上是貪腐,實質上是參與迫害法輪功所致。可以說,他們既是害人的人,同時也是被江鬼所害的人,可憐可悲至極。
千古以來的中外事實均證明迫害正信的人一定會遭惡報,並且從來沒有得逞過。基督教曾經被迫害達三百年,中國歷史上有「三武一宗滅佛」事件,都是很好的說明。
世人覺醒吧,人看眼前,天看久遠。利慾熏心的人看的是眼前,講的是叢林法則的對與錯;生命的角度講的是善與惡,看的是生命的久遠。前者腳踏地獄,惡報連連;後者升入天國,盡享善之果報。所以我們心中應牢記:不為善小而不為,不為惡小而為之。否則,必遭天譴,只是時間問題。
四、講真相救度世人,大善之舉
江鬼和中共無視、歪曲事實,致法律於不顧,置人民的反對於不顧,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悍然發動了對法輪功的全面非法取締,並對修煉者進行瘋狂迫害。特別是江鬼和中共,惡意製造的「天安門自焚」偽案,玷污神聖的佛法,把鎮壓法輪功運動推向最高潮。江鬼及邪黨動用了其所控制的電台,廣播台,報紙、雜誌,外交等一切輿論宣傳工具,抹黑法輪功,動用了公安、武警等一切暴力工具抓捕、關押那些做好人的人。一時間黑雲壓城,不放棄做好人就面臨著被非法抄家,被開除公職,被非法抓捕判刑,被各種酷刑折磨,乃至活摘器官販賣及致使家破人亡等。中共對堅持真、善、忍修煉者的種種非人的、滅絕人性的酷刑迫害,邪惡至極,罄竹難書。
江鬼和中共沆瀣一氣的污衊宣傳與打壓,受迫害的不僅是法輪功修煉者及其家庭成員,更是對不明真相的世人的迫害──因仇視佛法乃至迫害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佛法修煉者而犯罪,其中既包括其黨政司法官員,也包括普通老百姓。
我們講真相就是要告知世人,法輪功是真正的佛法,是在這末劫末世的十惡毒世救度世人的,是讓人做好人的。中共在建政後的歷次運動中害死同胞八千萬,現在又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人神共憤,惡貫滿盈。雲南貴州的藏字石天機盡顯,天滅中共已是歷史的必然。告知世人無神論是假的、騙人的,「進化論」是沒有依據的,也是假的、騙人的。目地就是切斷神與人的聯繫,使國人進入萬劫不復的深淵。這正是共產邪靈(參見《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即惡魔撒旦為禍人間的終極目地。因為,作為神造的人,如果不承認神佛的存在,或者是謗佛以致滅佛,都會造成靈魂的死亡,那才是人真正的死亡。
上天悲憫於人,給這十惡毒世的世人一個善惡選擇的機會。凡是對共產邪靈發過誓的人(加入黨團隊),就是其組織的一部份,到天滅中共的時候,就得跟它陪葬,進無生之門,那是生命的徹底的銷毀,是極其可怕的。所以,人只要從心裏退出曾經加入過的邪惡黨團隊組織,就能遠離邪惡,從而得到神佛的護佑。神只看人心,不重形式,用化名、別名都是可以的。
《聖經﹒啟示錄》中談到的末日大審判,即將到來。作為一個真、善、忍的修煉者,踐行者,不顧個人安危,冒著被迫害的危險,告知世人退出中共,遠離邪惡,做出善的選擇,生命就擁有美好的未來。這是救人性命的大善之舉,完全是為他的,何罪之有?
五、堅修大法,無私為他
為拯救宇宙蒼生,大法師父來到這十惡毒世,承擔了所有眾生的無量罪業,做了所有眾神都做不到的事情,洪恩滿蒼宇。特別是對大法弟子,師尊把我們從地獄裏撈出,給我們講法,為我們淨化身體(祛病)、清理環境,為我們消去那生生世世累積如山的罪業(致病的原因),為我們化解累世的乃至不同天體層次中造就的恩怨,把德轉化為功,並看護著我們走好返本歸真的回歸之路。其恩德何等之大?
對父母之養育之恩可以盡孝以報答。而對給予了我們這麼多的大法師父,大恩大德何以為報?而我若為一己、一時之利,背叛師父,那我是不是犯了「欺師滅祖」之罪?古人云:一日為師,終生為父。盡人皆知。而我若以老婆、孩子吃飯為藉口,那是不是認賊(邪黨)作父?放棄大法,是不是背信棄義,忘恩負義之徒?那樣的話,是不是自私?
《西遊記》裏寫道:「夫人身難得,中土難生,正法難遇。全此三者,幸莫大焉」。在這十惡毒世中,能在大法洪傳時期得到師尊的親自救度,在這開天闢地都沒有過的大穹更新之際成為助師正法的法徒,何等榮幸!我們有甚麼理由不珍惜這萬古難遇的修煉機緣呢?有多少世人,在這三難今天都具備的同時,卻與大法擦肩而過,何等可惜!而如果對唯一能夠使世人得救的大法犯罪,其罪何等之大?
如果聽信邪黨書記的,是不是助長其跟江鬼同流合污、被江鬼利用?是不是犯了滅佛的天大之罪?是不是損了大德?他為了保住官職或升官發財,不明就裏,迫我就範,我若隨之所願,是不是置他於萬劫不復之地?是不是我的自私使然?如果聽信這些兄弟的所謂良言勸告,達到了邪黨所達不到的目地,他們是不是無明中做了助紂為虐之事?他們會不會因此失德而自損累世所積的福祿壽,進而殃及他們的妻子、兒女和父母?那這是不是因為我的自私使然呢?
大法弟子都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做任何事都是為他的,為他人考慮的,絕不會為一己一時之利而傷及他人。
世界需要「真善忍」!我們國家豈能例外?世人啊,三思吧。
六、信仰合法
從法律上說,信仰合法。《憲法》第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憲法》第3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中國《刑法》第251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依據《憲法》第五條第三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第四款「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第五款「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依據《立法法》第八十七條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文件,廢止了一九九九年的兩條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第九十九條和一百條明確的規定: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
再次的呼籲那些中共制下的黨徒,不要為一己一時之利,知法犯法,不要用手中的權力枉法、冤判好人。否則,等待你的不僅是未來公正法律的制裁,更有萬劫不復的地獄。
再次的呼籲那些良心尚存、被邪黨謊言矇騙了的普通百姓,當有人向您講真相時,不要害怕,更不要尋求自保去拒絕、聆聽您那久盼的能給您帶來生命永遠的真相;當有人給您免費真相資料時,睜開您那智慧的明辨是非的雙眼,伸出手接過那滿載您和家人未來希望的小冊子。這才是您今生今世該要該得的,因為那是您生命輪迴中久遠的期盼,更是福份之源泉。
千萬不要被謊言與眼前利益所矇騙,誰抓住了這稍縱即逝的機緣,誰就擁有了生命的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