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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沂南縣李長芳被迫害致病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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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七月五日晚上十點,李長芳家屬接到臨沂市看守所在臨沂人民醫院打來的電話,告訴家屬李長芳病危,需要家屬簽字動手術。李長芳家屬連夜趕到臨沂市人民醫院,家屬看到李長芳躺在病床上,肚子浮腫,大腿大面積瘀青,牙齒鬆動。

家屬問發生甚麼情況,李長芳說肚子痛15天了,一個星期不吃飯,後期水也不喝了,也沒有排便量。然後被看守所送到臨沂人民醫院治療。醫生說是闌尾炎化膿,需要開刀,沒多久醫生又說胃穿孔。家屬問闌尾炎為甚麼大腿有瘀青?醫生說這個不好解釋。

問牙齒為甚麼鬆動時,臨沂看守所張隊長說是因為在看守所沒吃水果,缺營養導致的。家屬懷疑是被強行灌食導致的,逼問到底怎麼了?醫生說現在還查不清,需要做微創,需要開刀,強逼家屬簽字開刀,家屬說沒查清之前不簽字。

家屬拍照留證時,突然在病房附近,裏外衝進將近二十個便衣警察,威脅,強逼,動手搶奪手機,強行刪除手機裏的相片。

七月六日下午,李長芳被強行做了手術,做完手術之後就進入重病監護室,警察看到來的家屬很多,說不讓家屬來這麼多人,只讓一個家屬見面20分鐘,家屬進去見到後,李長芳從胸腔開刀到腹部,至今昏迷不醒。

七月七日,在重病監護室附近仍有很多便衣警察監視著,進去的家屬被穿護士服的警察搜身,家屬找到醫生看病例的時候,兩個便衣警察跟進去,醫生說不給看病例,問為甚麼不能看時,醫生說要請示上邊。

二零一八年,沂南縣開始在全縣展開所謂「掃黑」行動,執行這次行動的縣公安局國保卻趁機再次迫害法輪功,因懷疑依紋鎮隋家店村法輪功學員參與聲援「邢西美冤死案控訴活動」(詳見明慧網報導《山東沂南縣邢西美被迫害致死 家人討公道被哄騙》),就把掃黑的矛頭指向當地法輪功學員,進行打擊報復。八月二十八日,沂南公安國保大隊、依汶派出所、巡警等,綁架依汶鎮隋家店村法輪功學員劉乃勛、王西蘭夫婦(七十歲左右),隋樹昌夫婦,還有兩個不修煉的普通老百姓。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早晨六、七點,沂南公安局又出動三十多人九輛警車,以掃黑為名,對隋家店村進行二次洗劫,綁架了法輪功學員祖培勇和李長芳(女),將祖培勇劫持到沂南縣看守所非法刑拘,將李長芳劫持到臨沂看守所非法刑拘。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正值中國新年快來臨的時候,沂南縣公檢法司在臨沂河東區看守所組成了一個簡易「法庭」,進行所謂「庭審」,所謂的公訴人苗某和審判長尹某老調重彈,故伎重演,仍以刑法三百條即「利用某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陷害劉乃勛、祖培勇、李長芳等六名當事人。

兩位律師為劉乃勛、祖培永做了無罪辯護,講明了中共針對法輪功誣陷的法律真相,指出了公檢法辦案程序及取證的違法行為,證明了法輪功學員確證無罪,要求當庭宣判無罪釋放當事人。但審判長在尷尬猶豫中宣布擇日宣判。

在沉默了兩個月後,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沂南縣法院,不顧律師的無罪辯護,依舊荒唐的錯用刑法三百條,突然進行秘密判決,對祖培勇、李長芳等四名法輪功學員和兩名明白真相的市民判刑。祖培永被枉判三年六個月、罰金三萬元;劉乃勛被枉判三年、罰金二萬元;李長芳被枉判二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王西蘭被枉判二年、罰金一萬元;未修煉法輪功的王永剛與付文合(二人刑拘後取保)一同被枉判一年、罰金一萬元,王永剛緩刑兩年,付文合緩刑一年六個月。

這是中共迫害法輪功近二十年的運動中,沂南縣法院在當地故意製造的一起冤假錯案。四名法輪功學員及家人上訴。但是受到沂南縣法院審判長尹傳偉的阻撓,他聲稱,判決書不能給其他人看,上訴書不低於11頁,否則不給上訴。

一九九九年夏中共發動迫害法輪功政治運動後,公檢法成為當局主要的暴力工具,隨著政法委610的指揮棒,不斷肆意虐害當地法輪功學員,製造了許許多多的冤假錯案。近二十年裏,沂南縣被非法勞教判刑的冤案近六十起,被迫害致死的至少是六人,被搶劫的財物現金上百萬元。迫害不但給善良民眾造成巨大災難,而且迫害者因遭到惡報,也給其家人帶來了極大痛苦。

關於沂南縣依汶鎮隋家店村法輪功學員祖培勇、劉乃訓、王西蘭、李長芳等被綁架情況,詳見明慧網文章《山東沂南縣公安局以「掃黑」之名迫害善良百姓》《發生在年關前的荒唐庭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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