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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庭審、荒唐判決 山東沂南縣法院製造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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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四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中國新年來臨之際,山東沂南縣公檢法人員荒唐地在異地即臨沂河東區看守所非法組成了一個所謂「法庭」,倉促對四名法輪功學員祖培勇、李長芳、劉乃訓與老伴王西蘭進行所謂「庭審」,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荒唐的非法判決,蓄意製造冤案。

祖培永被枉判三年六個月、罰金三萬元;劉乃勛(七十歲左右)被枉判三年、罰金二萬元;李長芳被枉判二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王西蘭(七十歲左右)被枉判二年、罰金一萬元;未修煉法輪功的王永剛與付文合(二人刑拘後取保)一同被枉判一年、罰金一萬元,王永剛緩刑二年,付文合緩刑一年六個月。四名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剝奪政治權利一年。這是中共迫害法輪功近二十年的運動中,沂南縣法院在當地故意製造的一起冤假錯案。

目前,四名法輪功學員及家人已經上訴。但是受到沂南縣法院審判長尹傳偉的阻撓,他聲稱,判決書不能給其他人看,上訴書不低於11頁,否則不給上訴。

二零一八年,沂南縣開始在全縣展開所謂「掃黑」行動,執行這次行動的縣公安局國保卻趁機再次迫害法輪功,因懷疑依紋鎮隋家店村法輪功學員參與聲援「邢西美冤死案控訴活動」(詳見明慧網報導《山東沂南縣邢西美被迫害致死 家人討公道被哄騙》),就把掃黑的矛頭指向當地法輪功學員,進行打擊報復。當局出動了大批警力,兩次洗劫了隋家店等村,非法抓捕了法輪功學員隋樹昌夫婦、劉乃勛、王西蘭、祖培永、李長芳及兩個合法使用真相幣的民眾王永剛與付文合。隋樹昌夫婦被非法行政拘留後回家,王永剛與付文合被取保。其餘四人被非法刑拘批捕構陷庭審。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正值中國新年快來臨的時候,沂南縣公檢法司在臨沂河東區看守所組成了一個簡易「法庭」,進行所謂「庭審」,所謂的公訴人苗某和審判長尹某老調重彈,故伎重演,仍以刑法三百條即「利用某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陷害六名當事人。

兩位律師為劉乃勛、祖培永做了無罪辯護,講明了中共針對法輪功誣陷的法律真相,指出了公檢法辦案程序及取證的違法行為,證明了法輪功學員確證無罪,要求當庭宣判無罪釋放當事人。但審判長在尷尬猶豫中宣布擇日宣判。

在沉默了兩個月後,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沂南縣法院,不顧律師的無罪辯護,依舊荒唐的錯用刑法三百條,突然進行秘密判決,對祖培勇、李長芳等四名法輪功學員和兩名明白真相的民眾判刑,在當地針對法輪功故意製造了一起最大的冤假錯案。

說其是冤案,是因為法輪功學員都自覺的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做一個有益於國家社會家庭的好人,是在給一個正常的政府造福,這本是一個正常政府求之不得的好事,但這些好人卻無端的遭到中共極權的謊言污衊和殘酷的迫害虐殺,而且求告無門,真是千古奇冤。

說其是假案,是因為本案所謂的事實證據都是假的,口供都是公安誘供騙供逼供編供而來的,而且物證中的書籍、聚會煉功和真相幣、傳單,都是一個信仰者正常的信仰活動和訴冤維權的合法方式,怎麼能當作證據呢,即使當作物證的話,口供中的數量與物證也不一致。

說其是錯案,是因為政教分離是普世原則,哪有一個政府去涉及神佛信仰方面的事務呢?而且憲法明明白白寫著公民有信仰言論結社等自由的權利,中共政府執意打壓,那不鑄成大錯了嗎?更不可理喻的是,中共公安部確定的十四種邪教、兩高的司法解釋等所謂的法律依據條文中,根本就沒有「法輪功」這幾個字,可那些執法者仍然機械的在錯用著。

說其是本縣最大的冤案,是因為該縣在這場迫害運動製造的諸多冤案中,被同時枉判涉及到的人數之多、內容之全,還沒有與本案相比擬的,本案枉判除了刑期,還涉及到罰金、剝奪政治權利,還涉及到不修煉的平常人,在以前本縣沒有這樣的案例。可見沂南縣政法委、610、公檢法是多麼肆意踐踏法律與公民權利。

一九九九年夏,中共發動迫害法輪功政治運動後,公檢法成為當局主要的暴力工具,隨著政法委610的指揮棒,不斷肆意虐害當地法輪功學員,製造了許許多多的冤假錯案,近二十年裏,沂南縣被非法勞教判刑的冤案近六十起,被迫害致死的至少是六人,被搶劫的財物現金上百萬元。無理迫害不但給善良民眾造成巨大災難,而且迫害者因遭到惡報,給其家人也帶來了極大痛苦。

難能可貴的是,受到殘酷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們並沒有怨恨那些執行迫害命令的執法者,反而和平理性的傳播真相,告知人們中共謊言的危害性,告訴人們佛法真理的美好和威嚴,逐漸喚醒了許多人的良知善念,許多迫害者後悔不已,許多執法者表示再不會幹害人害己的事了。

但令人想不到的是,此時,沂南縣政法委610與公檢法依然頂風作案,迫害不休,突然在當地製造了一起最大的冤案,這叫百姓們怎麼看待、認識、評價你們呢?說你們不懂法律吧,你們卻身在執法者的位置上,以法律人自居,天天在叫喊「依法治國」;說你們「依法治國」吧,你們卻時時在枉法瀆職,危害百姓,這到底是法盲還是流氓呢?百姓自有評價。

得知親人被枉判,家人找到辦案的公檢法人員質問為甚麼要枉判他們無辜的親人,並直言相告,要依法控告枉法瀆職的辦案人員,心虛的辦案人員有的不敢見面應對,有的光說「是上邊叫他幹的」,這是一個法律人應該說的話嗎?

目前,四名法輪功學員與家人依法要求上訴,但是受到沂南縣法院審判長尹傳偉的阻撓,他聲稱,判決書不能給其他人看,上訴書不低於11頁,否則不給上訴。但家人諮詢過律師,律師說上訴材料很簡單。審判長尹傳偉為甚麼提出這樣的要求,他到底有甚麼目的?

對此,我們真的不想再去與這些所謂的執法者們辯論甚麼是真正的法律,因為對那些失去人性良知和職業道德的所謂執法者,已經沒有必要了,我們只是坦誠相告:不管上邊具體是誰,執行迫害的人就是具體的犯罪者。那麼,當正義來到人間時,人類真正的法律可就要登場,登場幹甚麼?首先清除嚴懲的就是那些跑在迫害前邊執行命令的執行者!

關於沂南縣依汶鎮隋家店村法輪功學員祖培勇、劉乃訓、王西蘭、李長芳等被綁架情況,詳見明慧網文章《山東沂南縣公安局以「掃黑」之名迫害善良百姓》《發生在年關前的荒唐庭審》等。

相關責任人如下:
沂南縣依汶鎮政府人員(專管參與迫害法輪功)咸春亮手機:13791526321
沂南縣依汶鎮派出所所長劉偉明手機:13573951366
沂南縣依汶鎮隋家店村監控監視法輪功學員參與人員:
孫安國手機:13468168766
賀成娟手機:18854484983
李波手機:15094745696

山東省沂南公安局2018最新4位領導班子

沂南公安局長黨委書記 劉星 13905397663,警號077223;
沂南公安局副局長:鄭志傑 13608901119,警號076936;
沂南公安局副局長:鄭軍保
沂南公安局 謝立偉:15969935123;
掃黑舉報電話:李警察,13869992444;0539-3221751;
局長熱線:17861660110
舉報郵箱:yinanxingjing@sina.com
界湖派出所:鞏玉強 18315797110 警號077015;
城區派出所副所 張升東 15863873600 警號115146;
國保大隊長:胡發強 13573991801,13573982901;

沂南縣委政法委:0539-3221415
沂南縣法院:0539-3276110 3221008
沂南縣檢察院:0539-3296699
沂南縣公安局:0539-3221238
沂南縣司法局:0539-3238148
沂南縣交警大隊:0539-3776900
沂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 0539-3221751
沂南縣檢察院公訴人 苗士武
沂南縣法院院長 李宗強
沂南縣法院審判長 尹傳偉

附錄:參與迫害者頭象
下載(33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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