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雲光中遭惡報被查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一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副主席、呼和浩特市委書記雲光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二零零一年一月,任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常委、組織部長。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歷任內蒙古自治區滿洲裏市委副書記、書記、市長、呼倫貝爾市常委。二零零八年二月,任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委副書記、書記、市長。二零一四年一月,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黨組成員、呼和浩特市委書記、自治區黨委常委。二零一七年一月,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書記。

雲光中成為今年以來在省份內任職且在任上被查的第三個省部級官員。二零一四年,雲光中出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成為省部級官員。除了任職呼和浩特市委書記,雲光中還是呼和浩特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組長,就在落馬的前一週,還密集參加活動,布置所謂掃黑除惡行動,結果,一週後,自己就被「掃」了。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雲光中就一直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為效忠中共,雲光中利用職權徇私枉法,指揮公檢法司對當地法輪功學員跟蹤、盯梢、監控、蹲坑、尾隨、綁架、抄家、關押、判刑、甚至迫害致死。至此,雲光中背著迫害法輪功的政績、踩著法輪功學員的鮮血,一路躥升至自治區副主席、自治區黨委常委,躋身於省部級大員的要位。

以下,僅是雲光中任職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的五年內迫害法輪功的部份迫害案例。

雲光中在內蒙古自治區任職期間,就不遺餘力的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操控當地法院誣判、冤判內蒙古法輪功學員,據明慧網報導統計:僅在二零一七年,在自治區直接授意下就誣判內蒙古法輪功學員三十九人(含部份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入獄,法輪功學員楊桂芝遭迫害離世。

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的名字:

二零一七年(三十二人):王桂香、雷秀華、楊翠玲、王豔昕、岳淑霞、肖麗娟、方道和、趙德停、張法軍、劉文發、王秀傑、鄢麗萍、江學農、譚秀霞、徐潤葉、曹繼海,王長順、呂春霞,李彩芝、丁玉芳、盛秀環、賈彬、趙春霞夫婦、李玉嵐、王翠華、王大孝、吳燕、高春榮、張萬波、李桂英、李樹芳、賈丕珍。

二零一八年(七人):譚國輝、王飛、陳翼飛、李淑華、河北法輪功學員王鷹和河南法輪功學員王紅玲、張立斌。

內蒙古赤峰市元寶山區法輪功學員楊桂芝自迫害發生後,就被在內蒙古自治區操控下的當地政法委、「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多次迫害,於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含冤離世,年六十一歲。

楊桂芝原是赤峰市元寶山區五家中學校長,她為人正直、善良,是德才兼備的好教師,因修煉法輪功,她顯得年輕。二零零五年春夏之交,楊桂芝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到元寶山區看守所,後被降級撤職迫害,被迫離開原校,被調到元寶山區民族中學當門衛。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楊桂芝、楊桂華姐妹與於樹林、任素香夫婦四人,去翁牛特旗營救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任素英。楊桂芝等四人被翁牛特旗警察劉彩軍等人綁架,劉彩軍等與元寶山區「六一零」人員、公安局國保大隊一同行惡,非法抄家,把楊桂芝家裏翻的底朝天,搶走電腦、打印機、塑封機、刻錄機、光盤及人民幣(數額不明)等大量個人財物。連楊桂芝未修煉法輪功的女兒也被綁架,被威脅、恐嚇幾個小時才放回。

楊桂芝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劫持到位於呼和浩特的內蒙古女子監獄非法關押。在獄中她被迫害得生命垂危,於二零一二年底保外就醫,當時她骨瘦如柴。楊桂芝於二零一二年年底,在監獄出現嚴重心臟病狀,監獄給家人下了病危通知,家人辦理保外就醫,楊桂芝得以回家。

然而在家的一年多的時間裏,楊桂芝不斷遭到元寶山區司法局人員的騷擾,逼迫她簽不煉法輪功的保證等迫害,每次都帶楊桂芝去檢查身體,做各項檢查,楊桂芝承受不住精神和經濟上的壓力,當場就體力不支打吊瓶,楊桂芝的家人也不得安寧。尤其是二零一四年四、五月份,不斷被騷擾,司法人員曾以收監為名威脅迫害楊桂芝。

當時為營救楊桂芝,楊桂芝的家人已經被迫花掉二十多萬,債台高築。全家四口人,就楊桂芝的當高中英語教師的大女兒有工資,其他人都沒有工作。而獄方還惡毒的用楊桂芝大女兒的工作作擔保抵押,以防楊桂芝逃脫監獄的控制。楊桂芝和她的家人承受著監獄、當地司法等各方變本加厲的迫害,她大女兒在她被綁架、判刑後,在驚嚇與痛苦中,患下心臟病。

二零一四年九月四日上午,內蒙古女子監獄的一男一女,在赤峰市元寶山區司法局兩個女人帶路下,開車闖到楊桂芝家,將保外就醫、身體還未恢復的楊桂芝劫持回監獄。

楊桂芝於二零一五年底從內蒙古女子監獄回到家。回家後,她仍然被當地警察、「六一零」、社區騷擾、威脅,因此身體健康狀態直線下降。原本年輕健康的楊桂芝,最終於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八年一月,中共邪黨中央政法委開始了全國所謂掃黑除惡專項行動,雲光中任職的內蒙古自治區立刻跟進,開始了以掃黑為藉口,大肆綁架、關押、誣判法輪功學員。

據明慧網報導不完全統計,僅二零一八年的當年,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地區至少有十九名法輪功學員遭誣判,至少有二十八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看守所,近百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

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的名字:李淑華、江學農、岳淑霞、王豔昕、楊翠玲、王豔昕、楊翠玲、岳淑霞、李玉嵐、王飛、張志江、譚國輝、趙桂春、陳翼飛、徐殿林、張玉舫、賈彬、趙春霞、李彩芝。

詳情請看明慧網刊發的《2018年赤峰至少有19名法輪功學員遭誣判》。

這只是雲光中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部份案例,由於篇幅有限,雲光中任職的其它地區迫害法輪功的案例就不一一列舉了。

雲光中在任期間對他人生命權、自由權、人身安全權的公然剝奪、綁架、秘密拘押,犯下了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而今,雲光中被他所效忠的中共清洗,其實是他迫害法輪功遭了天譴。常言道:天理昭彰,報應不爽。作惡者必遭惡報,從來沒有差錯的,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那些對法輪功學員行惡的中共官員們,留給你們的時間不多了,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懸崖勒馬,退出中共,彌補罪過,這是唯一的重生之路。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