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廣東韶關中級法院劉曙光被查 曾操控誣判法輪功學員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消息,廣東省韶關市中級法院原院長劉曙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落馬,被調查。

劉曙光,男,一九五五年十月生,一九九九年二月至二零零五年三月,歷任廣東省清遠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法院院長、邪黨黨組書記。二零零五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任韶關市中級法院院長、邪黨黨組書記。二零一六年一月退休。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之日起,劉曙光就參與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下令、操控、協助中院及下轄的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誣判、冤判。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廣東省省長黃華華來到韶關,把韶關作為迫害法輪功的重點地區,韶關「610」及其下屬遂瘋狂綁架法輪功學員,隨之而來的就是韶關中法及下轄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誣判、冤判。而此時劉曙光恰任職韶關市中級法院院長,積極執行省長黃華華的迫害政策。後來,黃華華因迫害法輪功罪行嚴重而被告上國際法庭。

韶關地區共有四個監獄,其中,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就有三個監獄,即廣東省女子監獄、韶關北江監獄和武江監獄。被韶關中法及下轄法院誣判、冤判的法輪功學員在監獄裏受到非人的折磨。廣東省女子監獄在韶關市犁市鎮,是廣東省集中關押被非法判刑的女法輪功學員的地方,那裏曾發生過對法輪功學員「鋼尺抽臉」和「飯加大便」等酷刑事件。

截止二零一二年十二月,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韶關地區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八人:李宗波(四年)、段友茹(三年半)、劉欽明(五年)、何建仁(八年)、藍健州等等。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上午九點,韶關市曲江區法院在韶關市中法的授意下,非法開庭,庭審韶關市曲江區的法輪功學員陳雪清與付赤英。付赤英委託的廣州律師劉正清在法庭上遭到審判長粗暴對待,最後被多名法警架出法院。

最高法院已明確規定律師不需要安檢,但是對給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卻是例外,劉正清律師在入庭前,被要求檢查帶的包,所以律師當時就不同意。法院外面有幾十個便衣或著便裝的警察。最後讓律師進去了。

開庭時,法庭不允許律師進行法律辯護,後來四個警察把律師架出去。還有便衣對律師進行恐嚇,法官粗暴地剝奪了律師的辯護權。

可容納兩百多人的法庭,除兩位當事人的共三名家屬在場旁聽外,其餘都是官方安排的人員。在辯論階段,審判長黃立勇非法剝奪辯護律師的辯護權,不讓他從法律上進行辯論。其後又不准交書面辯護詞。律師在餐廳午餐時,也有幾十名便衣在周圍徘徊監視,包括審判長黃立勇,四個法警。

劉曙光在任職廣東省清遠市中級法院院長時,對清遠市法輪功學員黃秋梅、賴妙遲、李廣志、劉煥連、彭賽連的誣判負有領導責任。法輪功學員李廣志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判刑八年。詳情請看明慧網報導:《廣東清遠地區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綜述》

劉曙光在任期間,積極追隨中共,剝奪法輪功學員的自由權及人身安全權,把沒有觸犯國家任何法律的無辜的法輪功學員投進監獄。今天,劉曙光在中共「打老虎、拍蒼蠅」的內鬥中遭惡報落馬,其實,是他昔日參與迫害法輪功遭的報應。

二零一九年五月,美國政府開始推動《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的施行,將使迫害法輪功的罪惡無處逃遁,那些還在迫害法輪功的官員們,快快懸崖勒馬,停止迫害,為自己和家人贖回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