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王霜穆被江蘇省洪澤湖監獄捆束縛衣折磨一個月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江蘇省連雲港市贛榆區法輪功學員王霜穆結束一年半冤獄,已於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從江蘇省洪澤湖監獄回家。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日,王霜穆因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被連雲港市贛榆區班莊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到贛榆區看守所,並被非法抄家,後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之後,又被送往江蘇省洪澤湖監獄十一監區(是嚴管監區)迫害。

中共酷刑演示圖:約束衣
中共酷刑演示圖:約束衣

在洪澤湖監獄裏,教改科副科長翟洪舉和十一監區副教導員紀慶軍及獄警張元盛(私下被稱為打手)輪番上陣逼迫王霜穆「轉化」,逼他寫所謂的「四書」,因為他拒絕「轉化」,遭受了多次被噴辣椒水,兩次被捆束縛衣達一個月,還被包夾張正峰、戚偉(均是暴力犯)用釘子和圓珠筆尖戳大腿,每次都被戳得血淋淋的,還每天逼迫坐小凳子,只允許用尾椎骨坐在凳子上,其它部位不能靠,否則就會挨包夾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罰坐
中共酷刑示意圖:罰坐

王霜穆被折磨得雙腿骨頭髮涼、發麻,時常沒甚麼知覺,現在已快五月份了,他還穿著老棉鞋,老棉褲。

迫害單位及責任人:

江蘇省洪澤湖監獄:
地址:江蘇省泗洪縣洪澤湖農場,郵編223932
對外諮詢電話:0527-86478023或0527-86478021
監獄長周高遜
教改科副科長翟洪舉(警號3207123)
十一監區教導員:葉至春、紀慶軍(警號3207200)張理選、李曉波、穆孝成
十一監區獄警:張元盛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