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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躲貓貓事件」看雲南看守所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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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三日】雲南省晉寧縣看守所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八日關押的犯罪嫌疑人李蕎明,於二月十二日被同監室人員殘暴毆打致死後,媒體先是報玩「躲貓貓」遊戲自己撞牆死亡的,網絡真相曝光後,調查證明是同監室人員以玩「躲貓貓」為由殘暴毆打致死。此事件曾經一時引起輿論和社會關注和對事件的思考,但是不久之後,在中共輿論的引導下,「躲貓貓事件」作為一個單一的事件被人們淡忘了,而對看守所出現的罪惡卻沒有人追查,看守所的真實情況也仍然是不被人知,人們繼續被中共「偉光正」的光環所矇騙。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打壓迫害法輪功後,我們曾經是在各個時期在雲南看守所被非法關押過的法輪功學員,我們親身體驗了看守所是「無產階級專政機關」,「對敵人要像嚴冬一樣殘酷無情」的黑暗。在此,我們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和所見所聞,揭開中共的謊言,剝下其矇騙世人的外衣,還看守所的真實面目。

看守所的《監規》稱:「看守所是無產階級專政的機關」,「不得搞娛樂活動」。從這個監規我們就可以看出看守所其性質和它的邪惡之處。我們這裏揭露的主要是雲南省昆明市和各區看守所及部份地、州、市看守所存在的惡行。

一、看守所的管理方式

看守所的管理方式是警察利用被羈押人員擔任值班員、有的叫讀報員(也就是「牢頭」,在監室裏其有至高無上的權力);設「監督崗」(打手,在押人員施刑一般都由牢頭和監督崗執行);同時警察還在監室內安排「線人」監視在押人員,並鼓勵、挑動被羈押人員相互揭發「違規」行為。

二零零四年前在看守所特別是男監室內普遍都設「堂口」,堂口分「大堂」(由牢頭老大、老二或有錢、勢的人組成,牢頭有「茶童」負責牢頭起居、端飯、倒水、洗衣、按摩等);「二堂」(一般由監督崗組成);堂口以下就是一般的在押人員(人稱苦鬼,在監室幹活做事都是他們。)

二、進看守所要過「三關」

第一關:搜身檢查沒收物品。

犯罪嫌疑人一進看守所就成為了罪犯,人身權利基本被剝奪。一進看守所首先就是全身衣服扒光(包括內褲)接受檢查,最後光著腳或只准穿看守所的拖鞋(被羈押人員出看守所留下的),有些看守所只讓穿著褲衩進到監室。凡帶金屬的物品(衣、褲上的紐扣、領扣、褲口、拉鏈、連著的衣帽等)統統被毀壞剪掉;看守所認定的「違禁品」(手錶、項鏈、戒指、手鐲、皮鞋、有帶的鞋子、皮帶、毛衣等)均被沒收,犯罪嫌疑人進監室幾乎都是雙手提著褲子。被沒收的財物,多數不翼而飛。有的被警察、協警拿走(沒有協警時都是被留所服刑的「外幫」犯人佔有)。據昆明盤龍區看守所「外幫」人員講,有一個「犯醫」(留看守所的服刑犯人)就侵吞了多塊進口表,還有貴重的皮帶、皮鞋等。

昆明市官渡區四十九歲的苗族婦女吳治英在控告江澤民訴狀中說:「二零一二年五月七日晚上七點多,我被昆明市官渡區和盤龍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審訊後,送到盤龍區第一看守所,在那裏我遭受到了一 個良家婦女一生都難以釋懷的巨大羞辱。官渡區、盤龍區國保大隊警察和看守所三個男警察與兩個女警察強逼我當著他們的面脫光衣服,說要檢查身體,當我拒絕並指出他們的流氓行徑時,在場的三個男警察威脅:『你不脫,是不是想吃苦?你不配合,是不是要我們親自動手?』我被脅迫下當著他們的面脫光了衣服,至今想起來仍然羞辱難當,心理陰影依然揮之不去。」

進看守所後先到「過度所」學「規矩」,然後再分到其它普通監室。犯罪嫌疑人進到監室後再次被搜身、檢查物品,一般好一點的物品就被「剁」了,牢頭挑剩的往下輪著挑。還要把衣服全部脫下泡到水裏(叫去晦氣);「鬼票」(有的看守所使用的代金券)或者「購物卡」(表面上自己保管)實際由牢頭掌管。等從過度所出去,錢都被牢頭揮霍光,分下到監室時最多給兩捲紙、一條牙膏、一個肥皂、一個香皂。

第二關:升堂。

二零零四年以前,進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除警察特意交代的外)都要被「升堂」:俗稱「下馬威」,常見的懲治方法有:

1、「罰拳」。被監室裏所有的人輪流用拳頭打,有的要被打到「見血」(用一根線拴上一團棉花吞到肚子裏拉出來見血)才罷休,有的人肋骨、手骨被打斷。

2、「高山流水」。脫光衣服,蹲在衛生間,由一個人抬一盆水,從頭上慢慢的倒下。曾經有個警察在冬天看著表計過時間,一盆水整整倒了45分鐘,受刑者全身顫抖,口唇、面部發紫,嚴重時可導致休克。

3、「開飛機」。雙手背向後,頭朝下用背貼在牆壁上,往往受刑者大汗淋漓,時間長了人會出現虛脫。

中共酷刑示意圖:開飛機
中共酷刑示意圖:開飛機

4、「蹲冰櫃」。冬天脫光衣服,蹲在水池下面挨凍。

……

女監房還有用牙刷刷陰道的、用線拴東西掛在乳頭上……折磨人的方法有數十種之多。如果進來時警察向牢頭交代一聲:「好好關照一下。」或者牢頭的心情不好,那被整得就更慘了。

典型案例

1、周吉昌,男,七十多歲,雲南冶金研究所退休職工。二零零一年被綁架到五華區看守所,進監室後被「升堂」(高山流水折磨)。由於不轉化每天都被以各種理由進行毒打折磨,全身多處被打得青紫疼痛,導致肢體活動障礙。

2、王軍,男,當時四十多歲,昆明個體戶。一九九九年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後,王軍曾經多次被綁架關押在五華區看守所,每次進看守所都被「升堂」罰拳毆打,由於堅持信仰,經常遭到酷刑折磨逼其轉化。有一次在出外幹苦活時,被多個在押人員用棍棒、扁擔毆打,把扁擔都打斷了。

另外,在過渡所還要被強迫背監規,無論老小、有沒有文化都要會背。一般限定三天時間、最多一週要背熟,抽查時背錯一個字打一拳,背不出的一直打到你會背。現在雖然不打人了,但是採取罰站、罰蹲、不讓看電視、每天晚上值夜班,不讓買加菜,直到會背。

三、在押人員相互懲罰娛樂

在中共幾十年的黨文化、鬥爭哲學、無神論的灌輸下,現在的人,特別是年輕人,毫無道德底線,你鬥我,我鬥你,互相傷害,互相折磨,甚麼事都能幹的出來。在看守所裏常常用「玩人」來取樂,或者對完不成勞動任務的人進行懲罰。

1、操練。每天(無奴工生產時)的集體操練(軍訓)外,往往也作為懲罰取樂的一種形式:「長時間做一個動作」、「站軍姿」、「蹲馬步」、「金雞獨立」、做「俯臥撐」等等。

2、打「大理粑粑」。如果完不成奴工生產任務的到晚上都要被懲罰,大多數是打「大理粑粑」:受刑人脫下褲子,用塑料鞋沾水打屁股,一邊打大家還要一邊數著數取樂,如果隔壁在施刑,有的還互相向隔壁喊:「音樂來大點!」

3、吃「嬰兒伙食」。就是每頓飯由牢頭用吃飯的小勺舀一勺或者幾勺給你,用飢餓來懲罰人。(也用這種方法協助警察逼供辦案)

4、「潛水」:將頭按進裝滿水的「馬桶」(夜間在監所內解便用)中。

5、開「直升飛機」:(原地轉數圈後猛的停下,人失去平衡就會跌倒)

6、「拋光」,用抹布在地上推著來回跑,把地板擦亮,還隨時被人用腳踹屁股。

7、牢頭取樂。一旦違反牢頭的規矩、或閒得無聊時,都會懲罰折磨人取樂。除以上處罰外,還想出各種玩法。一個牢頭自訴:他在昆明市昆陽(晉寧縣)看守所時,沒事幹無聊,把逮著的老鼠放進一個羈押人員的褲襠裏,謂之「養老鼠」取樂。對強姦犯,弄得更慘,用線拴著生殖器,掛在身上示眾等等,許多看守所都有這情況。二零零九年互聯網曝光的雲南省晉寧縣看守所「躲貓貓事件」,就是這樣把人「玩」死的。幾乎每個看守所都有玩死人的事件發生。昆明市五華區看守所當時被稱之為「東南亞最黑暗的看守所」。

四、被羈押人員配合警察搞逼供

看守所設有刑偵警察,他們為了完成協助破案任務,對剛進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或者中共認為的危險人物,叫牢頭用暴力搞逼供,獲取所謂犯罪證據,供出同伙;對法輪功學員強行進行所謂「轉化」。如遇到中共開展專項鬥爭還要完成下達的抓捕任務。

二零零五年開展專項鬥爭時,盤龍區第二看守所分到抓吸毒人員的名額,警察就讓一個在押的吸毒人員帶著警察去抓,因為沒抓著,回來後這個吸毒人員就被戴上了十多公斤的腳鐐。第二天晚上,換了另外一個人帶著去抓,結果抓到了幾個吸毒的,看守所給監室獎勵了一大碗回鍋肉。

也是在盤龍區第二看守所,有一天過渡所進來一個二十多歲的盜竊嫌疑人,因為證據不足,為了迫使他招供和供出同犯,警察就示意牢頭採取措施,牢頭就叫人把他的頭按進馬桶裏(下潛水)逼他交代,連續幾次,此人差點窒息死亡。

五、酷刑折磨

1、毆打。拳打腳踢是最常見的,有警察親自出手,也有羈押人員參與的。有一個警察曾經炫耀自己:一個說是練武的人,有一次被我一腳就踢滾進放風池。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2、戴鐐。死刑犯一般戴小鐐,其它還有幾公斤或十幾公斤不等,有戴活動鐐(可以走動),或固定鐐(腳手固定在地上)。

二零零五年十月盤龍區第二看守所關押的一個二十多歲的販毒疑犯,因為提審時罵了警察,當時就被「外幫」(留在看守所的服刑人員)打得鼻青眼腫,回監所後被二十四小時戴上定位鐐(一塊鐵托,上面有固定的腳鐐手銬),吃飯別人喂,大冷天的脫光褲子,只給床棉絮,屎尿都要讓人侍候,被折磨了一個多月。

3、嚴管。在地上,或者通鋪板上畫個圈,將被迫害人固定坐著或站著,不准看電視(背向電視)、不准購買生活用品及加菜等。如果集體被嚴管,除了吃飯洗碗到放風池外,整天坐在通鋪板上,不准看書、不准看電視、不准購物、買加菜,解大小便都在監所內,一般一週或半個月也有一個月的。法輪功學員進到看守所後都被進行嚴管,有包夾看守,規定不准與人講話,不准煉功,如果違反常常遭到毆打或處罰(戴鐐,穿緊束衣或緊閉等)。

4、禁閉。被關禁閉的人,在禁閉室都被戴固定鐐,二十四小時腳、手固定銬在一起,只能蹲著,大小便都在原地。有的人被折磨到頭髮根處都出現霉斑了才解除禁閉,警察說這才到「火候」。在禁閉室裏,警察把監視器探頭掉轉過去毆打被關禁閉的非法行為是經常的事。

酷刑演示:銬地環
中共酷刑示意圖:銬固定在地

張如瓊,女,當時四十六歲,昆明法輪功學員。她自述:二零零一年八月我被綁架到官渡區看守所。一進看守所,警察就把我的衣服全部扒光拿走,全身從頭髮到腳摸了兩遍,因當時來例假才把內褲給我,然後讓我換上一條「開襠褲」,他們對我進行羞辱、辱罵。我就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就指使其他在押人員用臭襪子堵我的嘴。

酷刑演示:臭襪子堵嘴
酷刑演示:臭襪子堵嘴

有一天因為我煉功,警察就叫來了幾個「外幫」的人,強行用皮帶把我捆綁,幾分鐘後我就感到呼吸困難,全身四肢麻木,並失去了知覺,一直到了晚上才把皮帶解開。隨後又把我抬到禁閉室,給我雙腳戴上了10公斤重的腳鐐,並且把腳鐐固定在地上的大鐵環上。禁閉室裏臭氣熏天,難聞得我只想嘔吐。白天、晚上都被蟲子、蚊子叮咬,這種殺人不見血的折磨真是令人痛不欲生。我來例假也不讓我用衛生紙,經血流在褲子上,流到腳上、地上,他們還不給我水喝,不准洗漱。由於長時間戴著固定的腳鐐,腳磨腫了,皮膚磨爛了,不能穿鞋,腳趾流水、流膿,很臭。我用衣服把腳連腳鐐一起包上,警察在監視器中看到後,就來罵我不准我包。我在禁閉室好幾天都不得喝水,喉嚨又幹又難受,我一直向他們要求喝水,後來才給了半瓶不到的一點水,水裏還冒著氣泡,有很難聞的藥味,我不喝,他們就叫兩個在押人員硬灌。我被他們灌水後,非常難受,心慌心跳,心就像要從耳朵跳出來一樣,由於被看守所不斷折磨,我整天迷迷糊糊的,頭越來越痛,像被大鐵錘打碎了似的,頭腦昏昏沉沉。後來警察見我血壓高,怕出人命才給我辦了「取保候審」

5、睡死人床(人仰面固定銬躺在床上)。

李君萍,女,當時五十八歲,雲南省輸送機械廠退休職工。二零零五年被關押在西山區看守所,被綁在死人床上強行灌食,被注射不明藥水,還騙其家人交了二千元醫藥費。

中共酷刑示意圖:注射藥物
中共酷刑示意圖:注射藥物

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昆明火車站發生的恐怖事件後,抓了不少新疆人,抓進看守所後統統都被嚴管。其中有一個女嫌疑人,四肢被固定銬在死人床上,由十八個在押人員二十四小時三班輪流看守:四個人分別站在房間四個角,兩個人輪流、反覆不停的對著她念《監規》,對其進行肉體和精神折磨。

6、竹籤戳入手指。

戴金蘭,女,當時五十多歲,個舊市雞街冶煉廠退休職工。二零零七年八月被個舊市國保警察綁架,關押在個舊市看守所期間,因為戴金蘭不配合警察審訊,就被警察用竹籤戳入她雙手的食指、中指,大拇指,逼她按手印。

酷刑演示:竹籤扎手指
酷刑演示:竹籤扎手指

7、野蠻灌食。

何蓮春,女,三十六歲,二零零九年何蓮春被關押在蒙自縣看守所期間,由於不認罪,不配合警察,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看守所警察掌嘴巴,拽著頭髮往牆上撞,被加戴10公斤重鐐達一個月。由於她絕食抗議,被多人綁在床上野蠻灌食,導致精神身體受到極大傷害。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8、大冬天澆冷水。

張良,男,六十五歲,昆明鋼鐵公司八街礦病退工人。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七日,被西山區國保警察綁架,關押在西山區看守所兩個月期間,每天被強迫揀豆,揀不完每天加班加點的揀,每個人每天要揀兩百多到三百公斤。張良因在看守所煉功經常被羈押人員澆冷水(昆明天氣很冷),被多人毆打。

酷刑演示:澆涼水
酷刑演示:澆涼水

9、精神折磨。看守所實現「規範管理」後在看守所不得吸煙、不准唱歌、不准看有關宗教的書、每天沒有奴工生產就要操練、坐大板、搞所謂的「面壁思過」等等。尤其對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更是從精神和肉體上雙重折磨。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進看守所,警察往往都會被610、國保指使對其施壓,警察就會交代牢頭施刑折磨,妄圖逼迫其「轉化」。

陳榮華,女,當時七十多歲,四川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被公安警察從家裏騙到五華區看守所,警察授意同監室的在押人員逼迫她轉化,每天都毒打她,一邊打一邊叫罵:「看你還煉法輪功!」動不動就被罰站、罰做下蹲動作,逼迫用舌頭舔衛生間蹲坑和用過的衛生巾,陳榮華身上被打得青紫爛腫,被送到勞教所時身上都還有傷痕。

10、殘酷折磨致死。

孔慶黃,男,當時三十多歲,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二零零零年四月七日和六月二十八日兩次被關押在紅河州建水縣看守所,孔慶黃絕食抗議迫害,遭警察強行灌食,每隔四、五天灌一次,導致孔慶黃喉管、血管破裂出血,八月二十五日出現生命危險才送入建水縣人民醫院,最終搶救無效去世。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黃菊美,女,當時四十多歲,昆明市政公司工人。二零零二年被關押在盤龍區第一看守所期間受盡折磨,血壓增高至280/120mmHG,導致心臟病突發,看守所警察將其送入醫院才通知家人,不久黃菊美不幸去世。

六、幹奴活為看守所賺錢

在江澤民「悶聲發大財」的鼓吹下,各行業都在想方設法撈錢,看守所也不例外。看守所利用其特殊性質:被羈押人員失去自由、生活又差,特別是犯下重罪的更是想著能活一天算一天,對金錢也不在乎,所以亂收費現象嚴重,也沒有監督部門。

1、強迫幹奴活掙錢。各個看守所的奴工活不同,大體有:撿辣椒、撿豆、做紙袋、做禮品盒、粘信封、粘針水盒、裝彩燈等等。過去還有到外面幹苦活。這些活幾乎都是白幹,沒有甚麼報酬,有也是很少,以五華區看守所為列,全監室幾十號人幹一個月就幾百元。

勞動都在擁擠的監室內,沒有工作服、沒有防護設施。特別是撿辣椒,又灰又嗆,鼻涕眼淚流個不停,有的人手指甲都爛掉了。做紙件時用的膠水、香蕉水、汽油、清洗劑嗆得使人承受不了,有的人還引起了支氣管哮喘發作、皮膚過敏等疾患。

2、賣高價菜、高價食品賺錢。看守所的伙食很差,吃夾生飯是經常事,大白菜、南瓜、豐收瓜和不削皮的土豆基本上是主菜,吃的肉大家都管叫吃「毛邊」(皮上還帶著豬毛的肥肉)。好一點的肉就用來做「加菜」賣。大部份在押人員都吃不飽。盤龍區第一、第二看守所的中餐都是吃麵條(南方人不習慣),麵湯只是淡淡的醬油水上面漂著點蔥花,基本沒有甚麼油水。看守所就用賣加菜大賺被羈押人員的錢。這些加菜都超出市場價數倍。以五華區看守所(司法部達標先進看守所)二零一二年為例:西紅柿炒雞蛋,最多一個雞蛋和半個西紅柿就是20元/份;滷雞翅(中間一段)五元錢/個;毛豆炒肉30元/份;湯圓一碗20元(超市9元一包可以做4-5碗)。早期時候各個看守所都不供早點,看守所就賣早點賺錢。看守所為了賺錢還美其名曰:人性化管理。只要有錢,豬、牛、狗、羊、魚,吃甚麼都行,有的還可以吃火鍋、吃燒烤、訂餐。在昆明市看守所還可以請女性在押者陪伴,只要出錢。

二零零五年,在盤龍區第二看守所一次兩個監所湊錢1400元買一隻羊(市場一般600-700元),頭天晚上看守所就開始賣夜宵「羊肉米線」給在押人員,第二天看守所警察吃羊肉米線早點,最後送到監室的只是兩盆紅燒土豆裏面有一點羊肉。

3、少數民眾生活習慣得不到尊重。看守所普遍對少數民族生活習慣(特別是對回民)是不在乎的。多數看守所回民伙房不是由回民做飯,經常出現回民菜、湯沒有了,從漢族裏面倒給回民的,所以有的比較虔誠的伊斯蘭信徒,不吃裏面的菜,買點鹹菜或者鹽巴拌飯。在押人員之間就更不在乎,所以為此矛盾經常發生,引起打架鬥毆和打死人的情況。

4、警察夥同留所服刑人員賺錢。在看守所有錢的人可以用錢買「活」。以撿辣椒為例,如果分到自己頭上的任務把它賣掉,一盆五十元不等,有的一次要出一、二百元。然後「外幫」(留所服刑人員)又將辣椒加給其他幹活的在押人員。有一次一個人講:他第一次被判刑,留在昆明市看守所搞「外幫」當老大一年,光賣辣椒他就得了四萬元,多的有十多萬元,警察分到錢的就說不清了。

昆明鐵路局、昆明市等看守所警察、協警以幫在押人員買香煙、晚上從燒烤攤上買宵夜、幫點煙(看守所不准有火種)來賺錢。看守所不許吸煙後,協警幫在押人員買香煙的價高於市場價三、四倍或更多。

5、警察做私活。警察利用在押人員是常事,警察還經常對有錢的在押人員、老闆等攤派買這買那,為警察做私活等等。

以上我們揭露出的僅僅是看守所罪惡的冰山一角,有的經歷過「傳統管理」,有的經歷過「文明管理」,或「規範管理」,但是無論甚麼管理都是換湯不換藥,中共整人的那一套不會改變,檢察院住所檢察官也如同虛設,沒有監督,特別是沒有輿論監督,在官媒宣傳中現在是「中國人權最好時期」,到處充滿中共的「陽光」。我們呼喚被欺騙矇蔽的人們是該覺醒了,只有解體中共,中國人才會有自由,才會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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