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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區國保警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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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二日】(明慧網雲南通訊員)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後,昆明市西山區政法委、「六一零」、公、檢、法、司系統就積極貫徹執行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西山區國保大隊隊長邱學彥等警察更是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和所謂飯碗(工作)和政治前途,喪失良知地、盲目地極力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多年來造成了無數法輪功學員遭到騷擾、強行洗腦、綁架關押;十三人被非法勞教;三十二人被非法判刑,致使法輪功學員王嵐、楊蘇紅、王蓮芝等被迫害致死;近期還綁架了法輪功學員王任權、吳世曄、周惠芬、朱翠芬、夏梅仙、陽龔秀等,其中王任權、吳世曄、周惠芬、朱翠芬、夏梅仙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現將西山區國保大隊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的主要罪惡列舉如下:

一、對法輪功學員王嵐、楊蘇紅、王蓮芝被迫害致死有推脫不了的責任

1、迫害致死原昆明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王嵐

王嵐,昆明市工會職工,原昆明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多年來遭到省、市、西山區政法委、「六一零」國保警察的直接迫害,經常受到西山區國保警察的騷擾、監視、監聽;多次被綁架、關押;一次被非法判刑四年,身心受到極度摧殘,不幸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含冤去世。

早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清晨五時左右,王嵐在睡夢中被激烈的敲門聲驚醒,剛推開門,西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十幾個警察一擁而入,在沒有任何法律文書的情況下,非法四處翻查,這幫人搶走了王嵐家的所有大法資料,包括《轉法輪》、講法磁帶、錄像帶、錄音機,還有戶口冊、影集等私人物品。(沒有給過任何物品清單,後來王嵐只索要回了錄音機、戶口冊和影集)最後警察把王嵐帶到西山區公安分局審訊。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王嵐到翠湖公園馬路邊煉功證實大法時,被兩名女武警拽住雙手綁架、被拉到一個像地下室的地方,隨後又被帶到了西山公安分局,審訊完後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四十五天後釋放。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王嵐與毛丹心等九名法輪功學員利用假期一起到西藏旅遊。路經西藏波蜜縣時被當地的惡警採用暴力綁架,同時被昆明國保警察非法抄家,回到昆明後被非法關押,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集訓監區,三次被關禁閉室,長期坐小凳子,將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多次放入王嵐的飲食中,使得身體和精神受到嚴重摧殘。

王嵐從監獄回家後,仍然遭受各級「六一零」、國保警察、各級人員聯合騷擾,被剝奪了一切退休待遇,包括工資及個人所有保險。

2、迫害致死身高僅有一米二的殘疾女子楊蘇紅

楊蘇紅,女,二十四歲,住昆明西山區馬街辦事處積善社區,是一個身高僅有一米二、體重二十三公斤的肢體殘疾人,曾經身患「結核病」、「白血病」, 一九九八年又被昆明腫瘤醫院確診為「骨癌晚期」,並斷言說她最多只能活四個月。就在人生絕望之時,一九九八年二月楊蘇紅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隨後她丟掉了十多年的「藥罐子」,擺脫了病魔,重獲生活的樂趣與享受生命的真義。曾為她診斷過的醫生再見到楊蘇紅時,驚嘆道:「想不到你還活著!」

'楊蘇紅被折磨得皮包骨頭,奄奄一息後放回家'
楊蘇紅被折磨得皮包骨頭,奄奄一息後放回家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楊蘇紅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被昆明市西山區「六一零」、國保大隊警察多次騷擾、抄家、綁架、關押。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國保大隊警察將她劫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在勞教期間,楊蘇紅不放棄信仰,被勞教所施予各種壓力和折磨,並強迫她參加每天十多個小時的超強奴役勞動,不到半年她就被折磨得皮包骨頭,奄奄一息,於二零零五年五月被送回家後僅一個多月的時間就含冤去世。

3、迫害致死昆明市法輪功學員王蓮芝

'王蓮芝'
王蓮芝

昆明市法輪功學員王蓮芝,女,七十三歲,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被西山分局國保惡警陳坤光和金碧派出所的沈明貴、王維處綁架,判刑三年,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被劫持到省女二監集訓監區。

為了「轉化」王蓮芝,集訓監區獄警隊長楊歡等把王蓮芝關進禁閉室,在禁閉室王蓮芝每天被強迫端坐在光床板或小木凳上16個小時不准動,不准閉眼,身體稍有移動,就會被「包夾」(看守法輪功學員的犯人)謾罵、毆打,還不准洗臉、刷牙、衛生用水、洗澡,不得換洗衣服等等。十一月十日,經過三個多月折騰,兒子終於見到母親。此時王蓮芝雖然憔悴,但精神正常。由於女二監集訓監區警察對王蓮芝施以不明藥物,導致其「精神失常」,身體狀況日漸惡化,整口牙齒鬆動脫落,持續劇烈頭痛。

與家人會面才時隔十七天,十一月二十七日,王蓮芝出現了明顯的精神症狀。監獄為了推卸責任,告知家人王蓮芝患了精神病,並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七日,才讓家人將體質非常虛弱、幾乎成了植物人的王蓮芝保外就醫接回家中,後送到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搶救,期間老人一直處於昏睡狀態,因醫治無效,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含冤去世。

二、暴力綁架多名法輪功學員

1、多次暴力綁架法輪功學員唐玉

昆明市西華園內退職工,法輪功學員唐玉,早年患有多種疾病,如神經性頭痛、心臟病、習慣性感冒、經常心慌以及婦科病。加之脾氣暴躁,最終與丈夫離婚。離婚後,唐玉有幸修煉了法輪大法,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好人,從此所患疾病痊癒,心態平和、待人和氣,完全變成了另外一個人。

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唐玉為將法輪功真相告訴給更多的人,多次遭到西山區國保大隊警察的非法暴力綁架、毆打、關押、判刑。致使唐玉身體多次受到傷害。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唐玉被綁架到大觀派出所,一到派出所就遭到毒打,並被非法搜身,警察還搶劫她包裏的東西,之後把唐玉送到昆明市五華看守所非法關押九個月,之後又被轉到官渡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九個月。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昆明市中級法院非法對唐玉秘密開庭,判刑一年半。

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早上七點多,唐玉被綁架到東陸派出所,被派出所裏的兩個保安以及西山區國保大隊溫永強按在地上毆打,渾身被打的青紫,膝蓋被打腫,無法蹲下和站立,還被戴背銬。西山區國保大隊隊長邱學彥也來到東陸派出所,要將唐玉送西山區看守所,但看到她渾身被打傷,就將她送到馬街醫院檢查,到了醫院溫永強、王忠芳和同去的兩個保安公然在醫院再次對唐玉大打出手,溫永強按著唐玉的頭往牆上撞,掰她的手指頭。最後醫院診斷為身體多處軟組織挫傷,多種疾病。當西山區看守所見到醫院的診斷書後拒收。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早上十點左右。昆明市西山區「六一零」國保警察及法院一行四人,三男一女,強行闖入唐玉家,當時家中只有唐玉的父母二人,均為八十多歲高齡老人,父親又是殘疾病人。四人強行闖入家中後,不顧兩位嚇得渾身發抖年老體弱的老人,強行在家中翻東西,搶劫東西,還把唐玉老母親推倒在地,惡人還威脅兩位老人,並強行叫唐玉母親按手印。

二零一三年九月一日早上八點左右,唐玉在昆明市西山區政府附近小區遇到一個身穿夾克、戴副眼鏡的小伙子,唐玉將二零一三年神韻晚會光碟贈送給他,遭到這個小伙子劫持,叫囂:「我是國保的,我要把你送進(監獄)去!」之後,這個自稱國保的人打電話叫來了一輛警車,和九個膀大腰粗的男子,連拉帶拽的要將唐玉綁架上警車,唐玉高喊:「法輪大法好!警察抓好人!」這九個男人又扭手、又掐手的,又按頭,踩著她的腳,鉚足了勁兒,折騰了一個多小時才把唐玉抬上車,導致唐玉的兩個手臂都被掐的青一塊紫一塊。

'左手被扭的傷痕'
左手被扭的傷痕

'右手被扭的傷痕'
右手被扭的傷痕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早上十點二十分,昆明法輪功學員唐玉與一位法輪功學員在昆明市南壩小區綠蔭大道發神韻晚會光盤時,被城管跟蹤、舉報,綁架到西山區前衛派出所,唐玉被反銬、毒打,頭部、大腿、兩臂均受傷。兩人當天下午五點、六點回家。

'唐玉被毒打,頭部、兩臂和大腿均受傷'
唐玉被毒打,頭部、兩臂和大腿均受傷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唐玉被西山國保綁架後對她進行酷刑折磨(坐老虎凳)。隨後,唐玉出現偏癱症狀,到第三人民醫院做了CT檢查,確定右肋骨斷一根。

2、圍捕中學教師王勇,致使其墜樓重傷

盤龍區第一中學教師王勇,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昆明市西山分局國保大隊長邱學彥帶領警察若干人到王勇住處圍捕,在惡警的威逼下,王勇被迫從五樓墜下受重傷。事發後警察將王勇送到昆明四十三醫院,經檢查,胸前3根肋骨折斷,胸柱突出。右臂崩裂,左邊身體發黑,全身不能動,連講話都十分困難。

3、暴力綁架勞教昆明鋼鐵總公司龍山礦區病退職工張良

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下午四點多,張良在昆明市西山區馬街建材市場發資料,被西山區國保大隊一名姓邱的便衣綁架到西山區馬街派出所,並被用手銬反手吊銬在鐵門上。直到第二天中午十一點,在家屬找到姓邱的警察強烈要求下才打開手銬。當時張良的雙手及手腕已腫得很嚴重。最後張良被非法勞教兩年。

早在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在昆明市西山區馬街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非法勞教兩年零一個月。在勞教所裏遭受殘酷迫害,大冬天張良煉功,被包夾犯人從頭到腳澆冷水;胸口被警察踩踏,導致胸骨突出、腳趾骨折、頸椎被打傷。

4、李君萍,女,五十八歲,雲南省輸送機械廠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曾被派出所強行滯留二十四小時;二零零五年被關押在西山區看守所被迫害一年六個月,被綁在死人床上強行灌食,被注射不明藥水,還騙家人交了二千元醫藥費。

5、羅泰友,男,雲南省門窗工程公司退休職工,二零零九年二月一十二日下午在發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當晚被西山區國保大隊非法進行野蠻抄家,羅泰友的老伴被警察驚嚇後,神志不清,大小便失禁,屎尿都要人伺候。

三、依法上訪被綁架、辦「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

1、昆明市五華區印刷廠退休工人,法輪功學員王樹蘭,二零零零年二月五日在去北京上訪被劫持後,非法關押在西山區看守所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法輪功學員到雲南省委信訪辦上訪,被西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劫訪綁架了多名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其中王樹蘭被非法勞教三年。以後又被西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非法判刑四年,監外執行。

2、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公安廳廳長接待日,法輪功學員馬燕、羅泰有和被非法勞教、到期不釋放的鄺德英七十多歲的老母親和幾位法輪功學員及其親屬到雲南省公安廳信訪處反映受迫害的情況,隨後,分別遭到官渡區、西山區、國保大隊不法人員的騷擾,強迫參加「洗腦班」。

3、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日,聲稱公開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韓震坤、郭娟夫婦,卻不讓人參加旁聽,一些親屬和法輪功學員到庭外關注審理情況,卻被各個區的國保大隊警察騷擾、非法錄像,隨後根據錄像,西山區國保警察傳訊、綁架、關押了楊蘇紅(肢體殘疾人) 等數名法輪功學員。

4、雲南冶煉廠的職工家屬韓俊毅老人,今年七十三歲,小學文化。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起,先後被西山區國保綁架、抄家、勞教、判刑等方式迫害了八次,其中兩次被強制送進洗腦班,兩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非法勞教,兩次被非法判刑,至少五次被非法抄家。

5、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六一零」、國保五月三十一日開辦的洗腦班,由於來自各方面的抵制,結果被迫去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寥寥無幾,於是不法人員把昆明市製藥廠未煉法輪功的唐澤生也強迫到洗腦班,理由是他寫了一篇《我伴隨著「法輪功」妻子走過的歲月》發表在明慧網。

四、「敏感日」大規模綁架法輪功學員

每當節假日、中共會議、重大活動,西山區國保大隊都積極配合昆明市公安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監控、跟蹤、電話監聽、限制人身自由監視、上門騷擾、強行攔截法輪功學員外出,甚至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關押、勞教、判刑。以下是幾個主要的「敏感日」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的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一」,也就是大紀元社論《九評共產黨》發表後的「颶風行動」中配合其它區國保綁架了法輪功學員王瑾傑、馬玲、梅碧林、孫顯馨、段非、謝梅、狄建超、張惠芬、李桂芝、楊蘇紅。其中楊蘇紅,有嚴重肢體殘疾,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被西山區國保大隊綁架,非法勞教兩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八「奧運會」期間,和其它區國保大隊先後綁架了王匯真、董志昆、鄧瓊仙、黎昆平、李謙、代瓊仙、鄧智旭、王勇、吉紅蓮、李桃有、林秀英、吳麗雲、龍華鮮、周晉母女、王蓮芝、吳麗雲、王勇、鄧智旭,吉紅蓮等多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下午四時許,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國保大隊長邱學彥帶領警察若干人到王勇(女)住處圍捕,當時在王勇家的法輪功學員鄧智旭、吉紅蓮也被非法抓捕。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一九九九年四﹒二五十週年)期間,西山國保警察綁架凌莉,女,三十六歲、王勇,女,四十二歲;張秀英、女、七十四歲;董桂芬,女,五十一歲。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一九九九年四﹒二五十週年)期間,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闖入凌莉家中將董桂芬、張秀英、王勇等四人綁架,同時抄走了凌莉家中的電腦等設備及大量法輪功真相資料。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一九九九年四﹒二五十週年)期間,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邱學彥等惡警綁架五位法輪功學員張秀英、董桂芬、陳小衡、凌莉、王勇。惡警採用卑鄙手法在凌莉家隔壁租房蹲坑並拍照。其中張秀英已被釋放,其他的都被非法勞教或判刑。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吳奇芬、王樹蘭、楊功秀、朱恩華被西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抄家。隨後又綁架了李福、孫顯馨夫婦。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在昆明市「六一零」、公安局的統一指揮下,昆明盤龍、西山、五華國保大隊交叉對吳芸、張水蘭、沈柱友、韓樹林和孔石英夫婦、張如瓊、李瓊芳、韓景琪等法輪功學員進行突然綁架、抄家,關押、判刑。

二零一一年五月(「五﹒一三」法輪功洪傳紀念日)期間,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秘密竄到雲南,在其授意下,雲南省政法委、「六一零」積極貫徹執行,對全省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綁架、關押、判刑。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在昆明市「六一零」、昆明市公安局的統一指揮下,包括西山區國保警察積極參與下,在一天之內,綁架了陳煥麗、張小華、張曉雲、董碧薇、顧麗清、丁桂英、彭正蘭、孔富英、郭某某等多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二年(「五﹒一三」法輪功弘傳二十週年紀念日)之際,雲南「六一零」、公安在全省範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瘋狂大規模迫害,數十人被綁架、關押、勞教、判刑。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五日兩天昆明公安局所屬各區國保大隊、個舊市國保大隊、開遠市國保大隊、建水縣國保大隊一起行動大規模綁架法輪功學員。西山國保大隊在邱學彥的組織帶領下也先後綁架了雲南建工安裝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師李培高、陳淑琴、周雲珍、王匯真、蔡文慧、李竹秀,段旭英遭騷擾;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昆明市西山區海口鎮董竹英、段旭英、伍蘭英等五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非法關押。二零一四年九月份和十月份先後綁架了朱豔東、韓震昆和尹淑豔。

五、被綁架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1、段非,女,三十八歲,雲南昆明西南林學院外語教研室教師,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二日被綁架,非法判刑四年。
2、楊德英,女,六十二歲,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
3、吳麗雲,女,四十一歲,二零零八年八月「奧運」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兩年。
4、吳奇芬,女,五十六歲。被非法判刑五年,
5、鄧智旭,女,被西山國保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
6、楊功秀,女,六十五歲,雲南省鐵路總公司退休工人。被非法判刑四年,監外執行。
7、朱恩華,女,三十三歲,被非法判刑四年。
8-9李福、孫顯馨夫婦被非法判刑三年,監外執行。
10、王樹蘭,女,七十一歲,昆明市五華區印刷廠退休工人。被非法判刑四年,監外執行。
11、孫永芬,女,七十四歲,黑林鋪鎮春城建築材料製品廠退休職工。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一日被綁架,判刑三年。
12、郭玲娜,女,二零零九年被西山國保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
13、蔡文慧,四十一歲(判刑兩次),二零零八年八月十日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二年五月五日,蔡文慧再次被綁架、判刑三年。
14、韓震昆,男,(判刑兩次)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被西市區國保大隊隊長邱學彥帶人闖入韓震昆家中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
15、韓俊毅,雲南冶煉廠的職工家屬老人,七十三歲,兩次被非法判刑,
16、郭玲娜,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勞教回家僅四個月的郭玲娜在向世人講真相時,又再次被昆明市西山區惡警綁架、關押,被非法判刑三年。
17、凌莉,女,36歲,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西山國保警察綁架,判刑五年。
18、王勇,女,四十二歲,昆明市西山區粵秀中學教師,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西山國保警察綁架,判刑三年。
19、張秀英、女、七十四歲、昆明市鐵路局退休職工,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西山國保警察後綁架,判刑三年。
20、董桂芬、女、五十一歲,昆明市紡織廠退休職工。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西山國保警察綁架,判刑三年。
21-22、黎昆萍、李謙夫婦被非法判刑。黎昆萍,男,四十多歲,二零零八年因為發大法真相資料被判刑四年。李謙,女,三十八歲,非法判刑三年。
23、陳小衡: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西山國保警察綁架,非法判刑三年。
24、羅泰友,男,雲南省門窗工程公司退休職工,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下午,被西山區國保大隊綁架,秘密判刑五年。
25-27、鄭聲玲:女; 陳峽生:男;寇巧雲:女,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三人被西山國保警察綁架。鄭聲玲、陳峽生被非法判刑二年,緩刑三年;寇巧雲被非法判刑三年。
28、尹淑媛,女,二零一三年九月在家中被西山區國保警察綁架,非法判刑四年。
29、向冬,女,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被綁架、判刑。
30、唐玉,女,(兩次判刑)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被綁架、判刑一年半。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下午,唐玉再次被西山國保綁架,判刑三年半。
31、代瓊仙,女,六十一歲,雲南省昆明火電公司退休職工,二零零八年九月被西山國保綁架,非法判刑三年
32、田雲波,男,四十餘歲,二零零五年七月被綁架,判刑一年六個月。
33、朱豔東,男,被西山區國保綁架,被秘密判刑,三年後家人才知道。

六、被綁架勞教的法輪功學員

1、楊德英,女,六十二歲,二零零五年二月被非法勞教二年。
2、孫雲集,二零零五年七月被綁架,非法勞教三年。
3、孫顯馨,女,七十多歲。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被西山區國保大隊綁架,非法勞教二年。
4、吳奇芬,女,五十六歲。二零零四年三月九日,被非法勞教二年零六個月。
5、王樹蘭,女,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被劫訪、非法勞教三年。
6、李君萍,女,五十八歲,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勞教二年。
7、韓俊毅,七十三歲,被非法勞教二年。
8、張良,男,昆明鋼鐵總公司龍山礦區病退職工。(先後兩次被非法勞教)。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被綁架,被非法勞教兩年零一個月;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被綁架,非法勞教兩年。
9、郭玲娜,女,四十八歲,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被綁架、非法勞教兩年,
10、羅泰友,男,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勞教三年。
11、王勇:女,四十三歲,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日被非法勞教一年。
12、田雲波,男,四十餘歲,二零零零年被綁架,勞教二年。
13、吳奇芬,女,五十六歲。二零零四年三月九日被西山區公安分局綁架,被非法勞教二年零六個月。

被多次綁架、抄家、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有:李君萍、陳小衡、耿淑豔、朱豔東、韓震昆、尹淑豔、董竹英、段旭英、伍蘭英、蔡念如、董惠芬、陳小衡、小林、楊小明(綁架二次)、孫永芬、李培高(兩次遭綁架)、劉慧,唐玉、王樹蘭、張麗媛、李煥珍、韓俊毅(八次被綁架)、李祖英(四次被綁架)、李祖英的弟弟李某、羅泰友(數次被綁架)、張秀英、周惠芬(仍在關押)、朱翠芬(仍在關押)、夏梅仙(仍在關押)、陽龔秀、吳世曄(仍在關押)、李治初、童顯珍、李金煥、嚴德容 。

七、非法抄家搶奪法輪功學員私人大量財物

西山區國保大隊隊長邱學彥,夥同王忠芳等國保警察,凡是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都要進行非法抄家、搶劫現金人民幣、半年期定期存摺、台式電腦、顯示器、筆記本電腦、打印機、複印機、刻錄機、裁紙刀、過塑機、音響、手機、MP5、MP4、MP3、法輪功書籍、磁帶、光盤、真相資料等無數,金額高達數十萬元。

以上列舉的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僅僅是二零零零年以後明慧網上報導的,有據可查的部份案例,其實還遠遠不止這些。

俗話說:「人在做,天在看」;三尺頭上有神靈。人所做的一切好事壞事,上天都在看著,最終都得自己去承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在這裏再次善勸邱學彥等警察們,你們接觸法輪功學員已經十多年了,法輪功是甚麼,法輪功學員是些甚麼人,你們心裏非常清楚。其實你們明知道法輪功學員都是些好人,可卻還在迫害他們,幹著傷天害理之事。你們用一個為了保住飯碗、執行上級指示的託詞,是掩蓋不了你們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的迫害罪惡的。這些罪惡是要被終生追究的。你們是與法輪功學員密切接觸最多的人,按理講也是你們的緣份。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懺悔自己的罪過,立功贖罪,找回心底的善良,這是你們唯一的選擇,也是你們僅有的一線希望。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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