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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吳健明被劫持半年 家屬要求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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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州市越秀區法輪功學員吳健明被非法關押到廣州市越秀區看守所半年,日前家人向廣州市荔灣區檢察院提交了《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要求檢察院向公安機關發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建議書。家人也同時向越秀區公安分局提交了無罪釋放申請書,要求公安機關撤訴,無罪釋放吳健明。


吳健明

吳健明為人隨和,忠厚善良,對鄰里、朋友都很和善。吳健明自二零零九年開始擔任廣州康田商廈保安,工作盡心盡責。

二零一七年七月,廣州市越秀區公安分局懷疑吳健明製作法輪功真相資料,在吳健明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對他進行監控。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下午,越秀區光塔派出所警察將正在上班的吳健明綁架。吳健明的住處被非法查抄,至少六名曾經與吳健明有過聯繫的法輪功學員也被非法抄家,但警察並沒有找到任何製作的所謂「證據」。退一步講,即使製作台曆,也不違法。憲法規定,公民言論自由、信仰自由。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越秀區公安分局將吳健明構陷到荔灣區檢察院。因證據不足,被檢察院退回補偵。

吳健明今年六十歲,老家在湖南省郴州市。吳健明出生時全身皮膚非常粗糙,像魚鱗一樣,父母帶著他到處尋醫問藥,中醫西醫都問遍了,也束手無策。吳健明還一直患有胃病,一九九五年因胃出血差點喪命。一九九六年,吳健明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三天後,以前胃病的症狀就消失了。一個月左右,吳健明全身的皮膚明顯變的細膩,朋友和同事看到他的變化非常驚奇。

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吳健明屢遭中共迫害,累計冤獄近六年,在當地勞教所非法關押兩年,在監獄被非法關押四年,期間受到種種酷刑,二零零五年出獄回家。因擔心八十多歲的老母親承受不住,吳健明一直沒向家人說出被迫害的過程。他妻子因為中共迫害的巨大精神壓力而與他離婚。無論生活多麼苦,吳健明都樂觀面對。

在家人眼裏,吳健明是一個處處事事為別人著想的好人,他煉法輪功是為了祛病健身、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平,他沒有破壞哪個法律的實施。

信仰合法。目前全國各地已有許多檢察院撤訴、免訴和法院釋放法輪功學員的案例。在廣東省,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深圳市南山區檢察院對法輪功學員廖丹銀出不起訴的決定,被非法關押了九個多月的廖丹銀回家;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深圳市南山區法院公布了針對北京法輪功學員楊觀仁的《刑事裁定書》,准許南山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撤訴,被非法羈押了一年半的楊觀仁回家。在吳健明的老家湖南省郴州市,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許郴生的家人,在堅持了四年多的維權後,終於獲得國家賠償死亡金三十一萬九千六百元和被贍養人生活費五千四百元人民幣。

人心漸明,越來越多的人已經無法再容忍對善良人的迫害,歷史會很快走過這一頁。希望越秀區公安分局、荔灣區檢察院相關人員,也站到正義的一邊,為自己和家人的未來負責,做出經得起歷史檢驗的決定,釋放好人吳健明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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