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使我脫胎換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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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一九九七年秋天,朋友給我介紹大法,因為他知道我的身體不好,也練過其它氣功,所以拿來《轉法輪》叫我看,在我翻開書看時,哇,這書上的字怎麼發出光來了呢?這太不可思議了,太神奇了。當時我興奮的不得了,並想這功我一定要煉的。

在我開始學法煉功的第五天後就開始拉肚子,還發高燒,我知道這是師父給我淨化身體呢。不久我的哮喘、風濕、胃炎、皮膚病等全都好了。我在學法之前,不但身體不好,脾氣很壞,罵人、在家動不動還打人,喝酒、爭強好勝各種惡習都有。自修煉了法輪功以後,我的改變也很大,身體好了,酒不喝了,也再不打人了,遇事時能忍住不罵人了。

有一次因我弟他們租住著我的房子,牽扯租金的事,我妻子把我弟罵了,我弟就來到我幹活的工地,劈頭蓋臉的罵了我一通,當時工地上人很多。要是在修煉以前我非得跟他幹起來不可,可現在我是一個修煉的人,不能跟他計較,等他發完火以後,我心平氣和的把事情解釋明白了,他也不生氣走了,剛好我大姐夫也在場。事後,我大姐夫就說:「孩子他舅,我看你真變了,要是以前,今天你非幹起來不可。」

慶幸我能得到大法,感恩師尊的救度,使我的人生得到很大的改變。不論是身體還是思想都發生了很大變化。

我是在農村山溝裏長大的,父母祖輩都是種地的,我們那個地方是最窮的地方之一,全家老老少少十幾口人吃不飽、穿不暖,哥哥姐姐和大妹妹從小給生產隊幹活,掙工分,在我九歲的那年,村裏借了人家一個不大的土屋子,讓村裏的孩子去讀書,父母也同意讓我去讀書,我二姐也想去,但父母不讓她去,讓她幹活掙工分。在這些艱苦的歲月中,在黨文化的鬥爭哲學的灌輸下,在那個黑白顛倒的年代,人的思想變得極其荒唐、扭曲,耳聞目染的使人變得非常現實,貧富差距非常大,有權和沒權的人更不同。為了出人頭地、為了改變家裏的經濟條件,所以錢和權就是我要奮鬥的目標。

長大後,我終於得到一份會計工作,雖然對工作兢兢業業,但未逃離金錢利益的誘惑。因領導的信任,我主管了單位和基層的建築工程,從此就有利可圖了,包工單位在接到工程之後,他們就按項目的比例給我提成,就這樣我陸陸續續得到了三十萬元,當得到這麼多的錢以後,很高興,還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

我修煉了法輪功之後,看到師父說:「真、善、忍這種特性是衡量宇宙中好與壞的標準。甚麼是好甚麼是壞?就是用他來衡量的。」[1]「北京有個學員,晚上吃完飯領著孩子到前門去遛彎兒,看見有廣播車在宣傳摸獎券,小孩湊熱鬧,要去摸獎。摸就摸吧,給小孩一塊錢去摸,一下摸了一個二等獎,給一輛高級小孩自行車,小孩樂壞了。他當時腦子「嗡」一下:我是個煉功人,怎麼能求這個東西?我得這不義之財,我得給他多少德呀?對小孩說:咱不要,咱若要自己去買。」[1]人家自己摸的獎都不能要,那我得的更是不義之財,並且數字超過他的多少倍。師父叫我們要做一個比常人中的好人還要好的人,而作為一個不煉功的常人,要是拿了這樣的錢都不算是個好人。這個錢,我一定要退!

因為這個錢來源於建築項目,那麼我就把這三十萬元錢撥給了所屬單位作維修所用。後來我調到另外一個經濟規模更大的部門任主管會計,原單位接替我的會計,發現我撥給基層單位三十多萬維修款沒有來源,他覺得奇怪,就去向其他財務人員諮詢,別人告訴他:某某(指我),大家誰都知道他在煉法輪功,他連單位的一頓飯都不吃,他說那是佔便宜,其它方面的便宜就更不會佔了,凡是單位領導及同事叫他公款吃喝他都不去,他說:真正要把自己當作煉功人,就必須這樣做!

法輪功教人修心向善,在任何社會、任何地方,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是應該受到表彰的。事實上,儘管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法輪功已經洪揚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受到三千多個褒獎。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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