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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女教師被非法判四年 在監獄遭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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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大連市金融職業中專教師、法輪功學員曲桂賢,因控告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警察綁架,後被沙河口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遭虐待。

曲桂賢被學校非法開除公職,至今還在被非法關押中。

曲桂賢女士五十九歲,大學文化,二零一五年五月控告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同年十一月十三日在單位被大連市沙河口分局中山公園派出所警察綁架。參與綁架的警察警號是216813和212368,他們拿著控告信質問曲桂賢:是不是你寫的?蓋的手印是不是你的?曲桂賢拒絕回答,拒絕簽字。因為她認為這是警察對法輪功學員的騷擾與犯罪,因此在接下來的各類所謂審訊、開庭中,曲桂賢都拒絕簽字。

曲桂賢女士被非法關押在姚家看守所,警察在曲桂賢家中無人的情況下非法抄家(丈夫去世,兒子在外地上學),偷走電腦、手機等物品,還翻走現金幾萬元,他們還欺騙她家人作偽證。同年十二月十七日,曲桂賢女士被沙河口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六年二月警方把構陷曲桂賢女士的所謂「案子」送到檢察院,三月十四日被退回公安局補充材料,三月二十三日重報檢察院。曲桂賢被非法關押在姚家看守所期間,被迫害身體出現每天多次拉肚子,身體消瘦虛弱。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曲桂賢女士被沙河口區法院非法開庭,法官叫鄭文龍。曲桂賢自己做了自我辯護,當曲桂賢質問法院開庭為何不通知家屬時,法官開始謊稱沒有家屬電話,當曲桂賢說電話早已告知辦案人員時,法院稱曲桂賢不配合,不簽字,所以不能通知家屬。同日被沙河口區法院非法開庭的還有法輪功學員劉玉美,法庭也未通知家屬。

非法庭審中,公訴人、法官不敢提曲桂賢女士控告江澤民之事,以打真相電話為藉口非法判她四年,勒索罰金四萬。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曲桂賢女士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據悉,在被非法關押的期間,她堅持修煉不妥協曾被酷刑折磨多次,有一次惡警以搜查手抄經文藉口,扒光曲桂賢的衣服強迫她裸體蹲在監獄大門口侮辱。

遼寧女子監獄,自從一九九九年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為了達到讓法輪功學員放棄大法修煉,寫甚麼「悔過」、「認罪」的邪惡「三書」,監獄裏制定了一整套「轉化」迫害方案,形成了一系列不成文的規定,這些手段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在迫害法輪功的頭幾年,監獄裏主要是採取酷刑等手段。由於法輪功學員不斷在國際上曝光,迫於國際上的壓力,遼寧女監的迫害手段變得隱晦,那就是剝奪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權利,不讓你活。

曲桂賢的丈夫早年去世,一個人撫養孩子多年,把兒子培養成博士生,家裏親人還有一個妹妹。由於她多次被騷擾,加上惡警上門施壓,兒子和妹妹不敢去監獄探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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