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的劉肖雄(又寫作劉梟雄),是大連和眾信拓科技有限公司的軟件工程師,憨厚老實,處處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每遇到問題總是先查找自己哪裏做的不夠好,是工作單位和親朋好友眼中樂於助人的好人;自工作以來頗受領導和同事的好評。連非法抓捕他的高新分局國保警察李偉自己都說:劉肖雄這個小伙我見過,人不錯!
可是這樣一個善良的年輕人,卻因為修煉法輪功被誘騙劫持後一直被非法關押至今。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十點多,大連市七賢嶺派出所給劉肖雄打電話,誘騙他去辦理暫住證,當時劉肖雄也沒有多想,跟單位請了個假,結果被扣押,不讓回家。警察也不通知劉肖雄單位領導,並將他手機扣留關機,斷絕與外界的聯繫,致使他單位領導用了各種途徑都聯繫不上他,影響了公司的正常工作。
據悉,當日劉肖雄到達派出所一樓大廳後正詢問辦理暫住證的事情時,所長毛宏亮從樓上下來問劉肖雄:你煉不煉法輪功?劉回覆說:煉啊。毛宏亮說:煉那你就別走了!就這樣劉肖雄被非法扣押了!
隨後,七賢嶺派出所找尋所謂的「證據」構陷劉肖雄,並於當天非法抄家。次日中午前後,派出所警察又對劉肖雄和他家屬進行誘騙,以假借天氣太熱領劉肖雄回家洗澡為由,再一次領劉肖雄回家,並於當天下午抄走他的筆記本電腦,找他們所謂的「證據」。當天下午,劉肖雄被劫持到大連市看守所,不許任何人接見。
十月十五日,構陷劉肖雄的「案件」被大連市高新園區公安分局移送至大連市高新園區檢察院。家屬請的律師十月二十八日給檢察官郵寄了對劉肖雄不予起訴的法律意見書。
近兩個月家屬多次給檢察官鄒大明打電話詢問案件進展情況,但不知是甚麼原因檢察官多次不接家屬電話,無奈家屬只能去檢察院找檢察官和檢察長溝通,但是都和以往一樣見不到人。
近日據了解,檢察院曾兩次退回公安所謂「補充偵查」:第一次退回公安補充偵查(時間是二零一八年十二月),是讓公安分局把劉肖雄電腦裏幾十G的硬盤資料內容刻成光盤(由此看來是要補充不利的證據進行構陷);第二次退回公安補充偵查(時間大概是二零一九年二月份)的原因尚且不知。
目前高新分局所謂「補充偵查」後把構陷劉肖雄的「案件」返回至檢察院。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希望有關部門、有關人員守住良知,維護公正,不要繼續為他人的違法行為擔責,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
這種先抓人後找尋所謂的「證據」再去定罪已經違法,不但違反了辦案程序,更影響了司法公正。參與的相關人員涉嫌「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濫用職權」和「非法拘禁」罪。
自古以來迫害修煉佛法的人罪業都很重,所有殘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沒有一個善終的,古語雲:「寧攪千江水,不擾道人心」。在此真心希望高新園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及相關公檢法人員早日明白真相,對劉肖雄作出不起訴的決定,無罪釋放善良好人,相信你們在將來的某一天會為自己做出的正義之舉而感到慶幸。您的善舉將會給自己及家人帶來福德。
為此,家屬及親友呼籲社會各界及海內外正義人士予以關注和營救善良男孩劉肖雄。
以下為新補充的案件責任人信息及電話:
高新園區分局國保大隊長李煒:18640999977,國保副大隊長董君:13898689549。
高新園區檢察院檢察長李彤:0411-82207501,副檢察長姜健:0411-82207502。
高新園區案管中心:0411-82207556(但劉肖雄案卷在甘井子區案管中心)。
新補充的高新園區檢察院其他工作人員:陳錚,劉亞楠,聶富強,朱蕾,曲銳,朱宏坤,段俊,粘曉巍,曲瀟濱,王海峰。
高新園區公安分局地址更正:遼寧省大連市高新園區小平島廣場公建10-1號樓高新園區公安局(海內外大法弟子郵寄真相信件請寫此地址和收發室電話)。
高新園區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大連市高新園區小平島廣場公建10-1號樓3單元高新園區檢察院。
負責公訴檢察官鄒大明:0411-82207539,
助理朱健:0411-82207535,
訴訟監督:0411-82207511,
檢察院門衛收發室:0411-82207500。
高新園區公安分局和高新園區檢察院郵編:1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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