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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古藺縣倆婦女遭習水縣法院秘密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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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四川古藺縣古藺鎮法輪功學員周糢珍和駱雪梅,被綁架到遵義市第二看守所,家人一直不得探望和送衣物。現得知,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周糢珍和駱雪梅就已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古藺縣古藺鎮法輪功學員周糢珍和駱雪梅在習水縣醒民鎮鋼鐵村,告訴百姓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被惡意舉報。醒民鎮派出所武光明很快趕到,在一名法輪功學員家找到周糢珍和駱雪梅倆人。

幾分鐘後,醒民鎮派出所警車開到,周糢珍和駱雪梅兩人給他們講修煉法輪功合法,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才是真正破壞憲法、刑法、公務員法、警察法等多個法律實施,才是真正犯罪。派出所警察不聽真相,強行把周糢珍和駱雪梅抓上車帶走,非法關押在遵義市第二看守所。

之後,看守所不准家人探望,不准送衣物等生活物品,只能送錢,也無憑據收否?家人一直不知道周糢珍和駱雪梅的任何情況。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家人間接聽到周糢珍和駱雪梅二人已被誣判三年。

此前,周糢珍和駱雪梅都遭受過中共的迫害。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周模珍、周模分和孔祥分,三人一同去古藺鎮小水片區莊元村四組講真相救人時,被組幹部李仲倫隊長和村長何兵及村支書楊旋頂一夥惡人舉報。

古藺鎮派出所和古藺公安局國保大隊駱幫德和古藺鎮派出所警察,開車前往莊元村,將三人抓送古藺鎮派出所非法審問。

因周模珍不配合,不報姓名、地址,他們就找社區幹部認人。到下午六點左右,將周模珍和孔祥分交社區人員帶回家。周模珍被強行送納溪瀘州看守所非法關押。

由於周模珍體檢不合格,看守所不收,古藺國保大隊編造八頁材料要求看守所收押。看守所值班人員說:身體不符合條件,出問題我們負不起責任,堅持不收。這樣才連夜送回,到十三日早上一點多鐘,他們才放周模珍回家。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六日,周模珍、駱雪梅等四名古藺鎮法輪功學員,在原彰德對門貓貓寨講真相,被村長林忠德惡意舉報。古藺鎮派出所兩個警察去搶走真相資料和四、五個碟。法輪功學員給他們講真相後,就走了。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駱雪梅在古藺鎮護家鄉向世人講真相時,被護家鄉派出所警察魏星、張燕(女)帶到派出所後,被送到瀘州市看守所所謂行政拘留了十五天。

參與迫害的惡人及相關單位人員:
醒民派出所,郵編;5646021電話:0851一22710002
廖富強, 醒民派出所所長。
陳偉醒民派出所副所長。
武光明警察
習水縣公安局習水縣東皇鎮紅四路5號 郵編564600
習水縣政府; 習水縣東皇鎮習水東路9號,郵編564600
向承強,習水縣縣委書記,
陳釗(音)習水縣縣長,
安家興,習水縣政法委書記, ,
曹方源, 習水縣政法委副書記,
陳旭,縣法院院長; 習水縣東皇鎮 習水東路19號, 民眾向法院 舉報電話; 0851一22732730
習水縣檢察院 習水縣東皇鎮;紅四路1號, 民眾向檢察院舉報電話; 0851一22732000
習水縣國安局習水縣東皇鎮紅一路32號,
習水縣司法局習水縣東皇鎮民眾向局舉報電話;0851一2252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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