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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榆樹市65歲徐桂芝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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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榆樹市65歲的法輪功學員徐桂芝,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五日早晨六點被榆樹市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

徐桂芝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六日被正陽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被非法拘留四天後,被轉到看守所關押迫害,十幾天後被檢察院非法批捕。

徐桂芝女士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修煉前患有心臟病等幾種疾病。修煉後思想境界得到提高,身體健康,工作上任勞任怨,吃苦耐勞,樂於助人,人稱大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開始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徐桂芝幾次被派出所警察騷擾。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下午,徐桂芝在老客運站附近,因向世人講真相,被人誣告,遭榆樹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徐桂芝在榆樹街裏向世人發台曆講真相時,被警察綁架關押在拘留所,被非法拘留七天。

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關押。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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