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公檢法人員的前車之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檢察院副檢察長鄭冰,二零一九年二月十日突發腦出血暈厥,五日後死亡,年僅四十九歲。鄭冰是江蘇省檢察院系統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多年來一意孤行迫害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如今自食惡果,遭到現世報應,足堪公檢法人員炯戒。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淮安市淮陰區檢察院與政法委、「610辦公室」、公安、司法、法院同流合污,助紂為虐,攜手製造冤假錯案,非法批捕、起訴法輪功學員,把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送入監獄,致使有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造成了家破人亡的人間悲劇。

淮陰區吳集鎮老人丁祖華,修煉法輪功後,宿疾不治自癒。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被綁架迫害七次,其中兩次被非法判刑共六年半,三次被關押在洗腦班,兩次被非法拘留。丁祖華遭嚴刑拷打、刑訊逼供,被毒打、打火機燒、體罰虐待,五天五夜不給睡覺,遭強制超負荷奴工摧殘、掛便桶、蚊蟲叮咬等「轉化」折磨。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備受折磨的丁祖華含冤離世,終年七十三歲。

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持續用欺騙、謊言來激發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許多中國人對法輪功的誤解,大多因為偏信了中共喉舌的造假宣傳。在法輪功學員近二十年如一日的講真相中,大量海內外民眾已經覺醒,各地釋放法輪功學員的案例越來越多。依據不完全統計,二零一八年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中,有二十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出現了117例被警察綁架構陷、檢察院以證據不足而退卷的情況,退卷達156人次,另有八人被無罪釋放。

據大陸消息披露,中共一些官員早已開始「留後路」並私下整理收集文件,以證明自己是被迫執行「610辦公室」的迫害命令。許多黨委書記、公安、國保大隊人員紛紛棄暗投明,私下幫助法輪功學員脫離迫害。不願參與迫害的中共各級人員以各種形式與江氏集團切割,這些釋放無辜法輪功學員的案例,是很多公檢法人員在明白真相後的自保和贖罪。

為中共賣命,就如同為虎作倀者,一概沒有好下場。迫害走入末路,其實有跡可循,江氏集團已瀕臨覆滅:以周永康、徐才厚、薄熙來、郭伯雄、李東生為首的一大批替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的劊子手被以貪腐的名義法辦,或死或抓,紛紛遭惡報鋃鐺入獄。大勢已去,即使江氏集團餘孽能在一定範圍欺騙和脅迫公檢法參與迫害,卻已力不從心,最明顯的就是目前各地眾多的派出所警察不受理或以各種理由,推脫對法輪功學員的舉報並抵制迫害。

善惡有報是天理,明慧網已報導了兩萬多個因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事例,觸目驚心。從一九九九年迄今發生的各級政法委書記(包括副書記)遭惡報者至少有455人,僅二零一七年就有40名派出所所長在執行中共政法委、610、公安部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敲門行動」中遭惡報死亡。近期發布的「二零一八年明慧網報導五百多人迫害法輪功遭惡報」數據統計,其中檢察院、法院、監獄系統遭惡報93人。分析遭惡報形式:死亡15人、被查處68人、重病4人、自殺1人、精神折磨5人。

「人在公門好修行」。身為公檢法人員,如果上司命令你參與迫害,「槍口抬高一釐米」是人類面對惡政時的抵抗與良知的自救,也是明哲保身的智慧寶典。

柏林牆倒塌兩年後的一九九二年二月,一名東德衛兵因為開槍殺死偷越柏林牆的青年接受審判。二十七歲的衛兵英格‧亨裏奇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時說:「那個時候我只是在遵循法律和執行上級的命令,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罪不在己。」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無辜平民的衛兵亨裏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法官當庭指出:「作為士兵,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槍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權利,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尊重生命與維護人權,是普世原則。類似的情況,早在二戰後的紐倫堡審判法西斯戰犯時,已有先例:不道德的行為不能以是奉政府的命令為藉口而求得寬恕。古雲:「狡兔死,走狗烹」,被中共利用完了自己仍要承擔苦果,那些短視近利的取巧之輩,給自己留條退路方為正途。

寒冬將盡,春天不遠,正義終將戰勝邪惡。那些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各級人員,應該趕快停止迫害,保護法輪功學員,收集其他人的犯罪證據,將功補過,為自己的未來預留後路,才能彌補罪愆、贖罪自救。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