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近日明慧網《迫害法輪功 70名中共法院院長遭惡報》一文報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團發動了對修煉真善忍群體的迫害後,中共最高法院就成了江氏流氓集團迫害的前沿陣地,他們發布荒謬的最高法院司法解釋,使法官們放棄良知與道義,誣判、枉判法輪功學員而不負法律責任。」「中共的法院院長,被中共賦予了生殺予奪大權,部份人放棄良知,參與迫害法輪功,執行江澤民集團荒謬絕倫的迫害政策,在法庭上一次次滅天理、喪天良,誣判法輪功學員,使這些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們無端遭受迫害,甚至失去生命。」
十九年來,中國大陸被中共各級法院以「莫須有」罪名冤判的法輪功學員逾萬多,僅拿最近幾年的數據來看,2016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1165人;2017年被非法判刑至少有974名;78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899場;其中有219人是因為控告江澤民而被非法判刑。二零一八年一至十一月份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837人;非法庭審805場。三年合計被中共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達3105人,2017至2018兩年被中共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達1704場。這些冤判案例全部是以所謂「刑法第300條」等莫須有罪名妄加誣判的,沒有一例是真正的犯罪。目前,中國大陸各省份對法輪功學員的誣判至今未停止,而且被判刑期越來越重,年齡越來越老。
「據明慧網統計,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截至二零一七年七月,僅吉林省一地,被中共法院枉判的法輪功學員就達1292人之多。」
十九年來在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決中,許多從上至下各級法院院長首當其衝的成為了助紂為虐的幫兇,他們在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中,肆意踐踏憲法和法律的尊嚴,枉法判決,草菅人命,其中許多人遭到了惡報。下面僅從明慧網報導的七十餘名法院院長遭報案例中列舉幾例:
奚曉明,最高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二級大法官。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因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奚曉明在任期間,就積極效忠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申訴案件上,都根據中共的要求斷案,
李威,遼寧省大連市中級法院院長,被雙開。
徐衍東,黑龍江省法院院長、黨組書記,二零零四年十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免職,二零零五年被「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徐衍東在任職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參與迫害法輪功,徐衍東在一九九九年時任省公安廳長期間,緊隨江氏集團,參與指揮全省對法輪功的迫害,在他任職期間,黑龍江省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中因非法判刑致死人數為二十八人。
吳振漢,湖南省高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被判死刑。吳振漢賣力迫害法輪功,是首批被「追查國際」發出追查通告的中共官員。
自九九年七二零以來,湖北省武漢市中級法院在中共各級「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的操控下,公開踐踏法律的尊嚴,肆意歪曲、偽造事實,誣陷、栽贓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先後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重判。二零零二年,發生涉案人數多達五十三名法官集體貪贓枉法串案。柯昌信,湖北省武漢中級法院原常務副院長,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副院長胡昌尤,被判處六年零六個月。涉案人員中,還包括三名副庭長、七名審判員、一名書記員,各被判刑兩年至十三年不等。此外,該院還有九名法官受到紀律處分,三十名處級以上幹部調離崗位,被調整者佔全院七十餘名處級以上幹部的近一半。
張明鵬,遼寧大連市西崗區法院前院長,二零一八年五月被「雙規」。張明鵬,是薄熙來一手栽培的司法界「未來新星」。把大量的法輪功學員枉判後投入監獄成為薄熙來迫害法輪功的模式之一。被稱為充當薄熙來「徇私枉法的打手」的張明鵬當時大有用武之地,也因而步步高升。
張明鵬非法庭審的案件,如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十年、出獄後的英語教師王語絲,又於二零一四年被誣判六年,張明鵬任大連市西崗區法院院長期間,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涉及十幾名法輪功學員的「大連安鍋案」(給當地市民安裝海外新唐人電視衛星接收器)。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被大連市中山區法院借西崗區法院對二零一二年「大連安鍋案」中的車忠山等十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北京有十二位律師來大連,其中九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三位律師參加旁聽,然而車忠山等十三人全部被非法判刑。
宋利菲,女,一九九七年四月,宋利菲任吉林省委政法委副書記;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長春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二零一二年八月退休。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審查。
宋利菲在職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暴力打壓法輪功,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晚八時左右,吉林長春市有線電視網八個頻道突然播出《法輪大法洪傳世界》、《是自焚還是騙局》等法輪功內容的電視片。長春有線電視網公司有用戶三十萬,觀眾逾百萬人。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長春市中級法院誣判劉成軍等十五名插播電視的法輪功學員,分別處四~二十年有期徒刑,其中劉成軍被非法判刑十九年。而當時在職吉林省政法委副書記的宋利菲,脫不了幹繫。
陳旭,仕途一直在上海政法系統,歷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長、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院長、上海市政法委副書記、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二零一七年三月初,上海市原政法委副書記、市檢察院檢察長陳旭涉嫌「嚴重違紀」被審查。據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上海十二年迫害真相》一文報導,十二年多來,上海及外地來滬的成千上萬法輪功弟子遭到慘烈迫害,據不完全統計,三十九人被迫害致死或因迫害後致死,三百多人被非法勞教,三百多人被枉法冤判,一千多人被綁架到洗腦班,二十多人或被關精神病院或被迫害致瘋致殘,成千上萬人被任意綁架、關監、抄家、罰款、騷擾、監控、跟蹤(不含被反覆綁架、勞教、洗腦、冤判);還有近三百不知確切地址、外地來滬被關監、勞教、冤判的人。無數的人被迫害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對以上樁樁罪行,陳旭難辭其咎。
上述遭報案例告訴我們,法院應該是維護公道、伸張正義,保護好人,懲治壞人的公堂,不是陷害好人,為虎作倀的黑社會。如今的執法系統,一些院長或法官、檢察官、警察,已經淪為陷害欺壓人民的幫兇。當然也有許多辦案的公檢法人員在法輪功學員的講真相中,明白了真相,不再枉法辦案,使許多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同時也給自己奠定了一個好的未來。
余文生律師在他為法輪功學員周向陽的辯護中說:「中國律師為法輪功的無罪辯護已經十多年了,這場人權災難依然存在,這場錯誤的迫害運動中,司法人員也許自始至終都把雙方的是非,善惡與正邪,合法與犯罪的關係顛倒了。而本應懲惡揚善,維護公平正義的司法人員卻在麻木的或為眼前利益執行著非法意志,十七年來,還在重複著這樣一場場非法的庭審,還在無休止的製造著冤案,無法遵從良知,反而助紂為虐。為法輪功的無罪辯護已經十年,今天站在這裏,我們感到巨大的恥辱與悲哀!」
「此刻為法輪功申辯,也是在捍衛法律的正義,也是在捍衛真善忍普世價值,是在實現法治捍衛人間正義的最高使命!」
為了主持公道、伸張正義,高智晟、王全璋、王永航、余文生、李和平、江天勇等許多正義律師遭受了中共的殘酷迫害,他們是為百姓主持公道、伸張正義的人民好律師,是捍衛憲法和法律正義的英雄。而那些為了一己私利而出賣良心、陷害好人的部份院長或法官、檢察官、警察,此時在想甚麼、做甚麼呢?值此國際人權日到來之際,試問這些肆意違憲違法、踐踏人權的幫兇,中國大陸的人權惡化,有多大程度是由你們促成的呢?在維權律師提出無罪辯護,要求無罪釋放當事人的時候,你們在明知法輪功學員無罪的情況下卻妄加判決,那時你已經由人民的法官變成為助紂為虐破壞人權的幫兇了。
寫出此文不只是為那些遭到中共殘酷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鳴冤叫屈,也是為那些曾經或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司法人員提供一個捫心自問、悔過自新的機會。做人要講天理良心,善惡到頭終有報,這是千古不變的真理,望好自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