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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勞教兩年、冤判四年 山東泰安張興河被非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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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張興河,男,六十六歲,山東省泰安市岱岳區大汶口鎮北西遙村民,曾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兩年,冤判四年。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六日上午,張興河的妻子馮月蘭從外面買東西回來,汶口派出所的三個著裝警察(兩男一女)已站在她家門口。

馮月蘭打開門,警察進了家。他們立馬又打電話叫來五、六個警察。這些人一邊把張興河夫婦看住不讓動,一邊把所有的門鎖,包括常年在外工作的他四弟的門鎖都砸開,翻箱倒櫃,折騰得一片狼藉。他們把所有的法輪大法書籍、真相資料及與講真相有關的私人物品搶掠一空,裝上警車。

馮月蘭給那些警察講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他們這樣做是違背憲法的;善惡有報是天理,禍到臨頭後悔遲;打佛罵僧,必遭天懲。那些警察說馮月蘭說話難聽,要把她一起帶走,她就坐到床上立掌發正念。警察兇相畢露,把張興河和馮月蘭強行抬上警車,拉到汶口派出所。

他們要給張興河夫婦抽血化驗,但是那天整個汶口鎮都停電,沒法做。他們就把他夫妻倆拉到滿莊派出所化驗。天黑時,又把他們拉到醫院查體。之後,連夜把張興河、馮月蘭送進泰安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一九年元月三日,馮月蘭被弟媳以「取保候審」的形式保釋回家。逐漸得知這次被綁架、非法抄家的表面起因,是近來張興河向世人發放真相年曆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

元月十日左右,汶口派出所的兩個警察到馮月蘭家,給她送張興河被「批捕」的通知書,馮月蘭拒絕簽字,他們將「通知書」又帶了回去。


大汶口派出所.
地址:山東省泰安市岱岳區大汶口鎮駐地
電話.:0538-8711110.
郵編:271026.
副所長:梁樹聲 陳海港 13583879699 王洪國 13853800956
警長:劉德允 13581135618 金增功 13583802236
警察:王慶 13562809970 馬瑩 13583807990 劉家福 15153867009 金波15854846981 王曉丹 15288908674 張志強 1351548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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