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志霞(六十四歲)本來因身體情況不好,取保後在兒子家居住,金寨縣檢察長打電話給鄭志霞兒子叫她回金寨,鄭志霞回金寨縣後就被非法關押了,從金寨縣送到六安看守所之後又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被送往合肥女子監獄。
鄭志霞、鄭志榮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鄭志榮患有腎炎、胃病,學煉法輪功後身體很快恢復健康,她努力按真善忍做個好人,家庭和睦,鄰里融洽。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姐妹倆去北京和平上訪,在天安門的城門前看見警察叫遊客罵法輪功,姐妹倆不罵和警察講理,就被非法抓進駐京辦事處。三天後她們被當地縣公安局副科長曹志等人劫持回當地,非法拘留十五天,並勒索她們每人三千元。放出後,縣、鎮、派出所的人無理要她們一天三次簽到。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五日下午,姐妹倆準備離家外出打工,還沒等走時,鎮黨委書記葛德宣和派出所江所長等闖進她家裏。葛對姐妹倆破口大罵,又非法將姐妹倆關押進看守所。一個月後,姐妹倆被縣610的曹志等送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縣城群眾說:就在跟蹤姐妹倆的當天,惡人曹志等開的車輪子掉了一個,差點兒掉進山崖。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七日,鄭志霞與妹妹鄭志榮(六十歲)去古碑鎮宋河村散發真相材料,被攝像頭監控,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倆人被綁架,鄭志榮被非法關押,鄭志霞因年紀大被取保回家。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下午,金寨縣法院對姐妹倆進行非法庭審,律師為鄭志容做了無罪辯護。鄭志霞被安排一名法律援助律師。鄭志霞當庭陳述大法的美好與真相。
鄭志容被非法判刑兩年,並被勒索一萬五千元,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被從六安看守所送往合肥市女子監獄。
鄭志霞因所謂「態度不好」被非法判刑三年,並被勒索二萬元,鄭志霞不服自己當時就表態要上訴,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被送往合肥女子監獄。
那些假以法律之名迫害善良法輪功學員的所有參與者,請靜心思考:做好人遭受迫害、講真話遭受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金寨縣法院庭長盧孝余
副庭長:楊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