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零一八年被綁架和非法批捕的深圳法輪功學員(共十一人,其中三人已回家)
1、廖丹銀,深圳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一月八日從香港回深圳,在福田口岸海關入境時,因包內裝有兩本法輪功書籍,被海關官員扣押、綁架到福田區福強派出所,被非法關押九個月。
2、劉亞善,深圳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三月三日被景田派出所警察以攝像頭拍其貼真相不乾膠為由綁架,被劫持到福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3、張可輝和劉佩欽,兩人先後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三十日被福田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五個多月後被構陷到檢察院。南山區檢察院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及二零一九年一月兩次退偵。兩人現被非法關押在南山區看守所。
張可輝是湖南衡陽人,約七十三歲,老伴兒去世後來深圳與打工的兒子相依為命。出事時警察闖入母子倆的住處,幾個警察掐住張可輝老人的脖子,按住她強行銬上手銬。一警察還用手槍指著張可輝的兒子嚇唬,不許動,動就打死你!
劉佩欽是湖北人,六十六歲,於二零一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她來深圳僅一週。在得知張可輝被綁架後,於次日去天安派出所問情況,結果也遭綁架。隨後十多個警察闖到劉佩欽女兒的住所,劉的女兒拒絕開門,警察遂撬開房門,毆打、綁架劉的女兒。在派出所,劉佩欽母女遭疲勞審訊至凌晨三點,劉的女兒才得以獲釋。
4、張靜璇,汕頭市人,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在深圳火車站(也可能是高鐵站)講真相時遭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5、鐘萍、胡麗文和保姆,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二日,鐘萍去香港籍法輪功朋友胡麗文家做客,福田區香蜜湖派出所警察闖上門綁架了鐘萍、胡麗文和胡麗文家的保姆。據悉保姆只是看過大法書,並未正式修煉,妥協後獲釋。鐘萍、胡麗文被非法關押在深圳福田區看守所。鐘萍絕食一個月,遭到毆打,凌辱、上刑具、強行灌食,身體非常差。鐘萍、胡麗文現被非法關押在南山區看守所。
6、李中秋,湖南省沅江市人,到深圳市幫忙帶孫子。因發放真相資料遭監控錄像。八月三十日晚,被闖上門的十多個警察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龍崗區看守所。
7、傅秀芳,廣東潮汕人,約五十一歲,二零零九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傅秀芳在深圳蓮花北地鐵站出口被便衣警察綁架。當天下午七、八個便衣闖到傅秀芳住處搜家,抄走一些法輪大法書籍、資料。傅秀芳被警察構陷到南山區檢察院,現被非法關押在深圳市第三看守所。
8、胡麗珍,深圳市法輪功學員,七十八歲,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被綁架,現在被非法關押在南山區看守所。
二、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庭審(尚未宣判)的深圳法輪功學員(五人)
1、楊波、肖穎、豆君,二零一八年八月九日遭深圳南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四名律師為楊波、豆君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為確認法官聽進去自己的意見,休庭後律師又去找審判長重申,「你看文書是偽造的,還有鑑定人的問題,你無法迴避這問題。」審判長回答,「你提出的意見,如果有效的話,如果確實查明屬實,這確實是很大問題。」肖穎的親屬請的律師本來要做有罪辯護,結果被四位律師的出色表現和正念所帶動,也沒做所謂有罪辯護。
豆君,約六十四歲,原籍甘肅蘭州市,修煉法輪功時間不長。豆君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在南山區高新園附近找出租房時,被便衣誣陷偷手機。豆君說自己是法輪功學員,不會偷手機,這樣她被綁架,警察在她家裏搜出一本大法書和一個U盤,並以此將她非法批捕。豆君看到律師第一句話就問,你做有罪還是無罪辯護?聽說是無罪辯護,她很高興。
楊波、肖穎夫婦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被闖上門的高新派出所警察綁架。
2、張淼,吉林人,在深圳工作已十多年,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上午遭南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張淼是個誠實善良的青年,他在單位做銷售,工作認真,一絲不苟,從不拿回扣。他於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在住所被龍華區油松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寶安看守所,當年年底被轉關到南山區看守所至今。二零一八年二月,南山區檢察院把構陷張淼的案卷遞交到南山區法院。
3、朱薏,二零一八年八月三日、十二月二十日兩次遭南山區法院非法庭審。
朱薏是廣東省蕉嶺縣人,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她曾多次被中共人員綁架、關押,在勞教所、洗腦班受盡折磨。朱薏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被福田區八卦嶺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警察還將她的丈夫和兩個雙胞胎女兒非法拘留了二十四小時。
三、二零一八年被檢察院撤訴後回家的深圳法輪功學員(兩人)
1、廖丹銀,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被非法關押九個多月後回家。據說南山區檢察院開始釋放她是「取保候審」。十幾天後,廖丹銀被告知,檢察院對她的所謂案子撤訴了。
廖丹銀二零一八年一月八日從香港回深圳過海關時,因包內裝有兩本法輪功書籍而被綁架。後警察從她家中抄走法輪大法書籍等物品,遂將她非法刑拘,一月二十一日非法批捕,威脅要對她判刑。廖丹銀堅稱自己無罪,在看守所飽受折磨。
廖丹銀出事後,她的親屬們一直不懈地去辦案單位要人,女兒被打,丈夫也一度被抓,親友們遭嚴重騷擾。
2、楊觀仁,六十五歲,北京某集團公司中國區總裁,在被非法關押一年半後,終因南山區檢察院撤訴而無罪獲釋。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楊觀仁出差,從廣州往深圳辦事,途中向司機講真相遭其惡告,被接送到南山區粵海派出所。當時派出所警察不太想管,司機卻執意要告,後案子由深圳南山國保大隊負責辦理。辦案警察張海東多次欺騙家屬說會很快放人,不用請律師,但卻與「六一零」人員運作,把構陷「材料」送到檢察院。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南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律師和楊觀仁都做了無罪辯護,檢方根本拿不出法律依據。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南山區法院公布刑事裁定書,准許南山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撤訴。楊觀仁於數日後出獄回家。
四、二零一七年底和二零一八年遭非法判刑的深圳法輪功學員(十二人)
1、朱大江,被寶安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現被非法關押在四會監獄。朱大江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在向民眾派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觀瀾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抄家。同日被龍華公安分局非法刑拘,一月二十四日被寶安區檢察院非法逮捕。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遭寶安區法院非法庭審。朱大江的親友無一被允許旁聽。
2、黃濡紅,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罰款一萬元。黃濡紅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在廣東省乳源縣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乳源縣警察跟蹤、綁架、抄家。黃被非法關押在乳源縣看守所半個月後被非法刑拘。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乳源縣法院非法庭審黃濡紅,兩位律師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檢方啞然。儘管這樣,乳源縣法院強行誣判黃濡紅。
3、陳小燕,六十多歲,江西省南昌市人,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被綁架,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原被非法關押在羅湖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遭深圳市鹽田區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4、徐琴,湖南人,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被深圳龍崗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徐琴已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訴。
徐琴遭誣判要追溯到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她的表弟賀顯仁在發放法輪功真相時被協警綁架,警察搶走的鑰匙中有一枚是徐琴家的。當天下午,國保警察用搶來的鑰匙闖進徐琴家,綁架了徐琴、她的丈夫繆佳良和婆婆賀冬秀。徐琴被非法關押七天後,被查出有嚴重的尿毒症而被取保候審。繆佳良、賀冬秀、賀顯仁三人則被非法關押在龍崗區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龍崗區法院對繆佳良、賀顯仁、賀冬秀進行非法庭審,而徐琴被便衣綁架到六約派出所,直到庭審結束才被釋放。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龍崗區法院分別對賀顯仁、繆佳良、賀冬秀非法判刑八年、七年、三年。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龍崗區法院扣押徐琴,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對她非法判刑七年。至此,一家四口均遭誣判。
5、陳新風,女,一九六五年出生,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南口鎮錦雞村人,在深圳市以打工維生。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陳新風在住處被龍崗區警察綁架,先後被非法關押在龍崗區看守所、鹽田看守所。三月二十二日遭深圳鹽田區法院非法庭審,八月六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6、馮少勇、陳澤奇,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被綁架,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遭龍崗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八年八月八日雙雙被非法判刑八年。上訴後深圳中院維持原判。目前馮少勇、陳澤奇正請律師做監獄階段的申訴。
馮少勇,男,四十多歲,他從北京郵電大學博士畢業後,在幾個單位都是技術骨幹。因為堅持信仰,按真善忍做人,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多次遭到非法抓捕、勞教、關洗腦班、關精神病院等迫害。
陳澤奇,男,五十多歲,深圳達特電腦公司軟件開發部經理。他性情謙和、儒雅,有教養。陳澤奇是一名優秀的電腦軟件專家、不可多得的人才。陳澤奇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被綁架,曾被非法勞教三年,遭受各種殘酷迫害。這次被綁架後,陳澤奇被警察當胸一拳打折右胸骨。
7、江榮欣,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在惠東縣被綁架,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遭深圳寶安區法院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五年。
江榮欣,原深圳郵電局正式職工,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開除公職,並多次被綁架,遭勞教、關洗腦班迫害。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江榮欣被綁架後,在寶安九圍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出現心肌梗塞、高血壓症狀,一度被送醫院急救。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左右,她再次出現心肌梗塞症狀,血壓很高,危及生命。家屬與律師強烈要求放人或取保候審,警察非但不放人,還把江榮欣轉到深圳市第一看守所進行洗腦迫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寶安區法院非法庭審江榮欣與法輪功學員陳智聰。後對她非法判刑五年。
8、陳智聰,深圳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九月被綁架,兩年後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陳智聰在姐姐家中被闖入的觀瀾松元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聲稱在他車上發現有六百零四張真相光盤。(其實後來警察也承認從刻錄時間來算不可能是陳智聰刻錄的,他根本不具備刻錄條件,他也不知道六百零四張光盤從何而來。)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寶安區法院開庭,對法輪功學員陳智聰、江榮欣進行非法庭審。陳智聰的律師質問公訴人張連剛,這些光盤不是在我當事人和他親屬的親眼見證下搜出來的,也沒有當場簽字,你有何證據證明東西一定是我當事人的呢?這東西從何而來?請你解釋清楚。張連剛啞口無言。其實,即使擁有真相光盤也不違法,但所謂的法庭仍強行對陳智聰非法判刑五年。
9、陳爽,湖北省咸寧市人,約於二零一八年七月被深圳市龍崗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罰款一萬元。
陳爽大學畢業後去深圳市龍廣區坂田鎮一工廠打工。二零一七年六月四日,他被闖入工廠宿舍的警察綁架。警察綁架陳爽的理由是,攝像頭拍到他貼了幾條「法輪大法好」的不乾膠。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深圳市龍崗區法院開庭非法庭審陳爽。陳爽庭上聲明修煉法輪功無罪,律師也做了無罪辯護,審判長問公訴人有甚麼意見?公訴人也沒說甚麼。但之後龍崗區法院對陳爽非法判刑七年,令人震驚。與陳爽打過交道的人,都知道他很善良,從小學到大學,老師和同學都對他評價很高。聽說他遭誣判,親友們都很震驚,許多人都流淚了。
10、麼樹霞、麼淑豔姐妹,因傳播大法真相,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被福田景田派出所警察綁架,一年半後,福田區法院對姐妹倆非法探視,誣判麼樹霞三年,麼淑豔一年半。
麼淑霞被綁架後,辦案警察欺騙她的兒子,拿二十萬放你媽和你姨出去。麼淑霞的兒子就送了二十萬。警察又說不夠,其子又送了十多萬,警察還不放人。其子去找辦案警察問甚麼時候放人?警察非但不放人,反而把其子抓起來非法拘留十五天。兒子為救母,被邪惡警察勒索至傾家蕩產,欠了房東多月房租,連生活費都沒了。
結語
從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案例看,二零一八年,深圳市有十一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和非法批捕;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十二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兩人遭誣判一年半,一人遭誣判兩年半,三人遭誣判三年至三年半,兩人遭誣判五年,兩人遭誣判七年,兩人遭誣判八年。
綜上所觀,深圳政法委依然延續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情形仍然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