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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公安分局迫害罪行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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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三日】(接前文)2015年5月,中共當局為了繼續愚民、挽救殘存的不知真相的所謂「民意」,被迫進行所謂的「司法改革」,言稱「有案必立,有訴必應」,於是多年受到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紛紛依法向兩高投訴,控告元凶江澤民,隨即在全國掀起了「訴江」大潮,短期內,實名訴江人數就超二十萬,國際聲援人士目前逾二百多萬。

南山區學員順應「訴江」潮

深圳市南山區的部份法輪功學員,也勇敢地站出來實名「訴江」,揭露中共邪教的迫害和深圳市南山區委、區610及公檢法司的罪行。

(一)香港傅學英受非人折磨三年 二度提控告

2007年6月28日,香港朱柯明和另一名香港法輪功學員傅學英(原深圳市南山區法輪功學員,因遭受殘酷迫害,被迫移居香港)向香港高等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控告江澤民、李嵐清、羅幹等三人違反酷刑、傷害、非法監禁、濫權等罪,要求民事賠償。

2007年12月11日,香港法輪功學員在香港高等法院前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香港高等法院於8月9日已書面裁定給予以酷刑等罪提告江澤民、李嵐清和羅幹的原告、法輪功學員朱柯明與傅學英「在司法管轄區外送達的許可令狀」,批准在中國大陸向被告送達法律文件。

這次香港法院作出訴江案可在域外送達法律文件的決定,是海外法輪功團體訴訟得以成功直接進入中國大陸,震動江澤民集團的法律動作。在此之前,澳洲法院在十一月份已做出中共邪黨商業部長薄熙來犯酷刑罪成立的缺席判決。緊接著,西班牙憲法法院也接受了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羅幹觸犯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的刑事案件,並已下令正式進行調查。

2015年7月下旬,傅學英第二次在香港與多位法輪功學員一起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


2015年7月下旬,傅學英(左一)二度訴江,呼籲海內外華人認清江澤民對全人類的迫害。

三十多歲的傅學英於1996年在大陸東北開始修煉法輪功,之後移居深圳。2003年在深圳市南山區派發「天安門自焚」真相光碟遭公安非法拘捕,先被非法關押在深圳市南山區第一看守所達六個月又十二天,2004年5月13日被秘密送進廣東省女子監獄,期間遭受肉體酷刑和精神上的折磨。整整三年的關押,對傅學英的身心造成了不可磨滅的傷害,她說:「(中共)利用家人對我的恐嚇在心理的承受是最大的,經常威脅不放我出來,或者是再加刑,每天都過著類似關小號(單獨禁閉在狹小空間)的生活。……然後還有一些法輪功學員,無端地失蹤。」傅學英說,每一次的迫害經歷都令她刻骨銘心。

傅學英首次於2007年6月28日,與曾因訴江而被非法關押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朱柯明一起向香港法院控告江澤民等中共領導人犯下酷刑、非法監禁等罪。這次再度控告江澤民,她認為意義重大。傅學英說:「海內外現在掀起了對江澤民控告的這種大潮,這十六年迫害給無數法輪功學員和法輪功學員的家庭,造成難以承受的痛苦和不幸。那麼今天這種跨世紀的迫害,在歷史上真的不曾有的,人數之眾多,這些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傷、致殘、致死,中共甚至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致使他們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傅學英呼籲海內外華人認清江澤民對全人類的迫害,她說:「人人都能站出來控告他,來起訴他!曾經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這些人,這些高官們,你們看看他們可悲可恥的下場,大家看到了,就好像現在那個王立軍、薄熙來、李東生、周永康等等,他們都曾經參與過迫害法輪功學員的。」

(二)凌紅華母親控告元凶江澤民

湖北省武漢市法輪功學員凌紅華與深圳法輪功學員楊斌、岑曉萍於2015年3月11日在深圳南山區高新科技園大衝肯德基餐廳內就餐時,被南山高新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南山區看守所。由於凌紅華被檢查出肺結核症狀,看守所曾三次拒收,但最後仍強行收押凌紅華。非法關押的惡劣環境,使凌紅華出現過咳血症狀。

構陷凌紅華的案卷也於8月底被南山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回公安局,但是南山公安局仍然拒絕放人。早在2015年6月底,凌紅華已委託親友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2015年10月19日,凌紅華八十多歲的母親凌均愛已通過中國郵政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等五部門寄送訴江狀。

以下是凌母在訴訟狀中敘述的事實:

我女兒凌紅華自從修煉了法輪大法以後身體變得非常健康,人也變得開朗了,她的生活從此一掃過去的陰霾變得陽光而充實。法輪功是個修心向善、強身健體的好功法,在全世界都受到普世讚譽。我女兒作為修煉法輪大法的身心受益者她本人對法輪大法的創始人更是無比的感恩,我們家族修煉法輪功親身受益的親友也很多,所以我們家人都很相信這個功法,支持她的修煉。我為自己有這麼一個善良、賢惠、聰明的女兒感到驕傲。

自1999年7月20日以來,江澤民政治流氓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大法對中國上億的善良人犯下了嚴重的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罪等等各種滔天罪行。我一家四代人及女兒凌紅華受到精神迫害也是非常嚴重的,江氏犯罪集團的污衊、誹謗、騷擾、綁架等各種迫害行為,致使我們一家及眾多親友提心吊膽、擔驚受怕。

特別今年3月11日,我女兒凌紅華被深圳市南山區公安局高新園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至今。使我女兒不能在家奉養我並陪伴我這個八十多歲的老人安度晚年,不能侍候她身體極差的丈夫,不能在她兒子、兒媳工作繁忙時照顧孫子的成長、生活、學習、教育,也導致另兩個女兒家的生活、工作、學習同時受到嚴重干擾。

南山區公安分局對我女兒這樣善良的女士實施的這起綁架案,是典型的共產國家之恐怖主義行為,抓捕三位手無寸鐵的弱女子的架勢非常恐怖,致使我女兒這樣誠實、守法、從未經歷過如此邪惡、恐怖的弱女子身心受到恐嚇、摧殘!

3月中下旬,在我女兒凌紅華被檢查出肺結核症狀,看守所三次拒收的情況下,南山高新園派出所將我女兒凌紅華送往看守所在南山醫院的專屬病房戴械具關押兩天後(並在這兩天裏只讓我女兒吃了一頓飯),仍然強行將我女兒送入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

在看守所期間,警察逼我女兒在惡法程序書上簽字,遭我女兒拒絕,於是我女兒受到兩女警瘋狂撕扯頭髮將其毆打致後背頸椎部位受傷並嚴重瘀血,又將我女兒凌紅華手指野蠻折傷強行讓其摁手印。並且看守所犯人與警察逼我女兒穿囚衣,遭我女兒凌紅華拒絕後,我女兒受到被吸毒犯包夾管制、並被剝奪睡眠等體罰。

凌母在訴狀中還說:法輪功學員是追求更高精神境界的修煉人,是這個社會道德回升的希望,是最應該受到保護和尊敬的。除了中共外,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政府會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合法公民。中共在被人人詛咒、意識形態全面崩潰的今天仍然非法關押善良民眾是極其愚蠢的行為,也正應了老話:天欲使其亡,必先使其狂。

任何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勢力,無論多麼黑暗殘暴,終有結束的那一天。


凌紅華2009年在深圳

(三)遭多年牢獄折磨柳濤控告首犯

柳濤女士,大學畢業後在深圳工作,並在印度做IT生意。在1999年7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她講法輪功真相,同年11月被非法勞教三年,在廣東三水勞教所因煉功被每個犯人各抽三十鞭子等殘暴迫害;2009年6月22日在綿陽市再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六年, 柳濤女士於2015年6月29日出冤獄,於8月16日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了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控告狀。

下面是柳濤女士陳述的部份事實:

我於1994年7月畢業於四川電子科技大學,同年分配到深圳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95年到深圳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工作。1997年4月的一天,單位的同事推薦我一本書看,這本書就是《轉法輪》。由於書中講的都是教人怎樣做一個好人、做一個更好的人,我覺的這真是一部高德大法,是我一直以來想要尋找的真法,從此我開始了修煉法輪功。

我小時候頭部有硬傷,高考時經常晚上加班讀書,後來導致看書超過半小時就頭暈,高中時又得了慢性胃炎,工作後也是這樣。但是,在我修煉法輪功不長的時間,有一天中午我回家準備午休,腦中突然有個東西像炸開了一樣,通透全身,覺得精神煥然一新,幾天不睡覺都行。從此無論看多長時間的書,都不會出現頭暈的現象,胃也不再疼了。我明白這是修煉法輪功給我帶來的變化。

身心康健,我的生活開始變得充實愉快,我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真修向善。 我在單位有很多便利條件得到送給客戶的禮品和虛假報銷,得法前偶爾也會貪些便宜,修大法後,這類事情,我都一一謝絕,並把得法前的灰色收入以其它的方式退還。單位大,同事間的競爭也很強,經常相互之間也有猜疑、嫉妒、不滿,學法後心胸開闊了,包容力也強了,同事間的關係也融洽了。 被告人江澤民出於個人妒嫉,利用手中的權力,凌駕於國家法律之上,1999年7月發起了對一群按真善忍要求做好的國人的鎮壓,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我於2015年6月29日出冤獄。下面我陳述的是自己及家人在這十六年中所經歷的承受迫害的過程:

1999年6月我被深圳華為公司派駐到印度工作三年,但七二零發生了,為了護法,我直接向公司總裁申請回國,九月從印度回到深圳,因帶有許多法輪功的書籍、光碟而被深圳海關非法扣押,第二天被華為公司(我所在的工作單位)保出,因不講出藏大法書籍的地點,被深圳市南山區「610」非法拘留15天。

1999年10月,我覺得這麼好的法在中國受到如此不公正的對待,我個人作為法輪大法的受益者有責任去向國家澄清事實,我去了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就被便衣綁架至天安門派出所,因不講出真實的姓名,被惡警瘋狂的耳光打暈。後被送到北京郊區平谷縣派出所,受到腳踢、通宵罰站的非人待遇。

1999年11月,我和同修認為這麼正的法就應該堂堂正正的正大光明的修煉,於是我和同修在公園集體學法,被受矇蔽的常人舉報而被深圳市南山區「610」綁架。在南山區看守所,因堅持煉功,獄警指使犯人狠狠的打了我十鞭,致使屁股血瘀青腫,行走艱難。

(四)遭種種酷刑 劉欣控告迫害元凶

據明慧網2015年7月報導,廣州市現年四十八歲的劉欣女士,堅持修煉法輪功,十六年來,多次被非法關押,遭受了種種酷刑,近期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劉欣女士說:「在這場毫無人性的迫害中,法輪功學員在自身承受慘烈迫害的同時,始終秉持『真、善、忍』的理念,以大善大忍的胸懷,和平理性的反迫害,並向世人講清真相,挽救著世人,給人類作出了光輝正義的典範。儘管我這麼多年來遭受了這麼多不公正的待遇,但我由心底裏真的不恨這些傷害我的人們, 因為修煉人是慈悲的,我知道他們也是江澤民迫害政策下的受害者,看到他們在趨於淫威下為生存、為利益而出賣良心迫害好人,導致他們心靈扭曲,從而造下了無數罪業,我為他們而難過!相信他們清醒過來,都會去起訴江澤民給他們造成的巨大傷害。」

劉欣女士修煉法輪功後,以「真、善、忍」為標準,平時儘量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與人為善,心胸也比以前變得寬廣很多;身體之前的風濕、眼睛痛、偏頭疼,還有多年的嚴重痛經症,都全部好了,真正感受到身心健康的快樂。

下面是劉欣女士自述在深圳被迫害經歷:

1999年7月22日,去北京履行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為法輪功上訪,結果被天安門附近的公安局不由分說態度惡劣粗暴的帶上警車送到北京市郊的一個體育場去等待處置,其實就是讓坐在露天高溫看台上暴曬太陽,變相體罰,折磨人,那幾天是北京市罕見的高溫天氣,市區內溫度都超過四十度, 北京市郊的體育場熱浪滾滾,被迫坐在那裏感覺要被蒸發了一樣。到那裏後才看到體育場已有大概至少七百多位互不相識的全國各地法輪功學員因上訪不成被關在那裏,等待各地駐京辦人員來接回進行系統迫害。在那裏的有些人已被迫等待幾天了。在體育場基本不許上廁所,不給飯吃,有些人自帶了食物的就省著吃,否則自己挨餓,我親眼看到一位三十多歲的女學員來月經流到了地上都不許上廁所。儘管受到這麼不公正的對待,我們所有的人都堅守「真、善、忍」原則,無一人抱怨警察,給政府和警察充份的時間了解我們。我是在體育場一天內被廣東省駐京辦接走的,後來被送到了深圳的我母親家,到深圳後把我直接送到派出所,派出所一個像領導的人出口謾罵誣陷法輪功的內容,不許我任何申辯,並一再威脅要關一個月或者勞教等等,強制讓我違背良心的寫「不出去煉法輪功」的保證書,這件事在我的人格上深深地劃上了一橫!令我精神受到極大傷害。

2000年我在深圳母親家過年,大概是正月初五清晨在自家樓下鍛煉身體,煉法輪功,被深圳桃源村派出所警察帶走,非法拘留十五天,關在南山區看守所。

2010年12月,我去深圳,深圳市南山區國保大隊陳某等人突然出現在我身邊,綁架。我是合法公民,堅決不配合他們的迫害,他們四五個大漢把我扔到車裏,我嚴正制止他們犯罪,坐在我左邊的一個二十多歲的男打手咬牙用力抓住我左手腕上下活動用刑,車開到派出所時我身體由於驚嚇和傷害,身體出現嚴重不適,他們看送我去看守所無望了, 才不得已把我放回家。

(五)呂朝暉在美國亞特蘭大「訴江」

2015年7月18日,在大亞特蘭大地區的普萊森小丘(Pleasant Hill)華人前往購物的超市外的街道上,曾是深圳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稽查科副科長的法輪功學員呂朝暉和美國亞特蘭大學員,舉行「聲援全球訴江大潮」活動,揭露中共十六年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並呼籲制止迫害。


二零一五年七二零前夕,亞特蘭大學員聲援「全球訴江大潮」,呼籲制止迫害。

現場學員們沿街舉著「全球聲援中國民眾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逾6萬人控告江澤民」、「停止迫害法輪功」等中英文橫幅與真相展板,不斷有過路車輛以鳴笛表示支持。還有不少路人停下來主動索取關於「訴江」的真相資料,並有不少路人鼓勵學員們加油,並說,祝法輪功學員好運!

當天,加上呂朝暉共計十五位亞特蘭大法輪功學員加入控告江澤民的行列,他們的控告書都已經送達北京的中國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對江澤民所犯下的「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等十八宗罪提出控告。當場有八位曾在中國大陸遭受迫害的學員以親身經歷揭露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群體迫害。參與起訴的法輪功學員中亦有畢業於清華、北大的精英。

亞特蘭大法輪大法學會會長孫大坤在集會上發言時說:「從1999年7.20,江澤民動用了整個國家機器,和輿論口舌以一己之私悍然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至今已有整整十六年了。經過十六年殘酷的打壓,數千萬的大陸和海外的法輪功學員非但沒有屈服於江氏集團的淫威,反而修煉的人群在壯大。通過法輪功學員用慈悲和善念去講清真相的過程中,越來越多的世人在明白真相,也越來越清晰的看清了中共政權的邪惡本質。我相信大家已經能清晰的看到,這場迫害不會太長久了。讓我們一起努力,早日停止這場邪惡的迫害,還人間以正義公道!」


控告江澤民的部份亞特蘭大法輪功學員。

亞特蘭大法輪功學員陳遙表示:江澤民惡毒誹謗法輪功,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傾盡國力的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修煉人。這場對「真、善、忍」的迫害,直接摧毀了人性最善良的一面,對社會道德造成了毀滅性的打擊。如今這股「訴江」大潮,其實不是中國人的訴江,也不是法輪功學員的訴江,而是全人類都應該要向中國司法機關舉報,控告二十一世紀在華人社會乃至全世界造成最大人權災難的元凶江澤民!

法輪功學員呂朝暉曾是深圳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稽查科副科長,修煉法輪大法後乙肝病得以徹底康復。他時時遵照法輪功「真、善、忍」的原則嚴格要求自己做個好人。在稅務稽查工作中廉潔奉公,不貪不佔,還曾資助希望工程的五位失學兒童,也曾在單位分房時,禮讓他人。但是在1999年江澤民下令殘酷迫害法輪功後,很快因為個人的信仰,他被強迫離職,失去了工作。2006年,他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卻被信訪局的人非法關押,後轉押到深圳南山區看守所。在被關押期間,他被強迫做勞工苦役,有時甚至幹到凌晨二點。深圳市南山區公安分局政保科還對他的住所和辦公室進行非法查抄,將法輪功書籍等私人財產掠走。他們還以工作、生活來源相威脅,逼迫他放棄信仰。如今,他來到海外十幾年有國不能歸、有家不能回,連最基本的為父親送終的孝道都未能如願。

呂朝暉說:「江澤民腐敗治國,帶頭貪腐淫亂,魚肉百姓,禍國殃民,出賣國土等。它對法輪功所犯下的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足以讓全世界人共同起訴江澤民,把他送上審判台,這也是天意決然。上天已不容許它在人間興風作浪。讓我們行動起來,更多有良心的正義人士一起加入到訴江的隊伍中來,徹底停止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讓正義、希望之光充滿全世界!」

(六)旅美副教授王竹紅控告江澤民

2015年6月25日,電子科技大學成都學院退休副教授王竹紅女士,從美國愛達荷州波夕市,向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法院郵遞控告書,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王竹紅女士,今年七十四歲(2015年),現住在美國愛達荷州波夕市。她在控告書中說:「在這場由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慘絕人寰的迫害中,我深受其害,曾兩次被非法抄家,一次非法拘留(13天),非法關押洗腦一百六十天,兩次被在飯菜中下毒;我老伴在深圳南山區六一零施壓下,被公司解雇等。(這場迫害)給我個人和家人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和精神、身體的傷害。」

王竹紅女士指出,江澤民是迫害法輪功的主犯,是第一責任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江澤民違反《憲法》第三十六條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權;違反第三十五條侵犯公民言論自由權;違反第三十七條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權;違反第三十九條,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江澤民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第二百三十九條綁架罪;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特請求最高檢察院依法立案偵查,查明犯罪事實,儘快將被控告人江澤民抓捕歸案,提起公訴,追究其全部法律責任。

在控告書中,王竹紅女士簡述了她提起控告的事實和理由:

我是成都市電子科技大學的一名退休副教授。我曾經身患多種疾病:慢性痢疾、長期拉肚子,肝痛、脾痛、胃痛、肚子痛,加之風濕,到了冬天,常常因為手臂痛的無法入睡。有二十多年的時間幾乎是到處找醫生,天天吃藥,治不好病,很痛苦!我丈夫何正權讀中學時,得了血吸蟲病,使肝脾損傷,一九六五年因為肝硬化,造成脾臟切除,身體長期處於病痛狀態。加之生活條件很差,常感覺生活很苦、很累,覺的活著沒有意思。1996年5月,我和老伴開始修煉法輪功。老伴的肝痛、頭暈等症狀很快消失,我的身體也越來越好。法輪大法是性命雙修功法,師父叫我們按照真、善、忍修煉,使我們懂的了一個人為甚麼要做好人,如何做一個好人的人生哲理,覺得生命有了新的意義和價值。

正當我們沐浴在法輪大法的慈悲與祥和之中時,1999年7月江澤民於全國幾千萬人對法輪功的信仰而不顧,一意孤行在全國發動了對法輪功的取締和迫害。他利用其權力,操控全國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鋪天蓋地、連篇累牘的滾動播放中央電視台編造的虛假新聞,大肆誹謗法輪功創始人和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進行妖魔化抹黑、栽贓誣陷。在這場對信仰迫害的浩劫中,我們老倆口也未能倖免。

我老伴退休後,在2002年受聘於深圳開立科技公司當顧問。2005年12月9日上午十時左右,我去超市購物的路上,遇到一個年輕人向我推銷礦泉水,我說我不喝你的礦泉水身體照樣好。他說你有甚麼秘訣?我說煉法輪功。他向警察舉報了我,我走出約一百米就被七、八個騎摩托車的警察包圍,把我帶到了當地派出所,非法進行照相、審問,我沒有回答他們的問題。晚上,老伴在開立科技公司有關領導陪同下,找到了派出所。他們知道了我的住處,馬上非法抄了我的家,強行拿走了我的法輪功書籍、師父的講法資料及煉功音樂磁帶等。直到晚上十二點過才放我回家。

事情還沒有結束,後來深圳市南山區六一零辦公室主任王立又一次找我和老伴盤查,同時向房東施壓,收回我們的出租房,向公司施壓解雇我老伴,因為老伴被解雇,造成我們經濟損失按每年十二萬元計算(當時老伴的工資數字),五年共損失六十萬元。最後還決定把我們倆人趕出深圳。

2005年12月29日,南山區六一零王立等三人遣送我們回成都,並命令開立公司派一名領導陪同。王立還揚言,因為我女兒在美國,否則要送洗腦班「學習學習」。就因為說「我煉法輪功」這樣一句真心話,就招來了這樣的災難!

這場由被控告人江澤民一手發起、策劃、組織、推動的對上億法輪功學員大規模、系統的滅絕性迫害,已構成人類文明史上最為嚴重的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危害人類罪!其不僅給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造成巨大的傷害和痛苦,更是對人類尊嚴、人性和道德底線的公然踐踏和破壞。為早日結束這場罪惡的迫害,伸張正義、還法輪功創始人以清白,重建我們民族的道德良知,請予儘快立案偵查,查明犯罪事實,將首惡江澤民抓捕歸案,繩之以法,追究其必須承擔的全部法律責任。

「訴江」遭報復部份案例

海內外訴江大潮氣勢洪大, 現在在中國大陸,越來越多的人們正從江氏集團編造的謊言中覺醒:一些地方官員主動保護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部份警察和「610」人員不再作惡;很多參與者已經看清了參與迫害的可怕結局,為自己「留後路」,積極退黨,廣泛收集迫害證據,包括人證、物證、文件、照片、錄音、錄像,惡人姓名、個人資料、惡行細節,保護法輪功學員,等待有朝一日清算迫害者的罪惡時將功折罪。

然而在此大勢之下,深圳市南山公安局「610」、國保個別人員卻仍然死不悔悟,為了蠅頭小利還在迫害正信的犯罪路上一條道走到黑,利用中共這個政教合一的邪教組織肆意破壞法律實施,報復轄區訴江民眾。

(一)南山桃源法輪功學員李丹訴罪魁江鬼遭報復

南山區桃源法輪功學員李丹三次被非法抄家,一次非法勞教,一次被強制到洗腦班所謂「走讀」騷擾一年之久。

2015年7月27日,桃源派出所警務室警察曾致電桃源法輪功學員李丹說,他們換了新領導,想去李丹單位「看看」,稱是「上級領導」的意思,被李丹拒絕。7月30日晚八時許,李丹聽見有人敲門,開門一看,是桃源村居委會一女子和街道維穩辦一男子。李丹說老人病了,沒時間,遂關門。隨後桃源派出所兩警察來按門鈴。李丹隔著防盜門對他們講真相,最後警察走了。

9月4日(北京閱兵放假的第二天)下午四點多,晚上六點多,晚上八點多共三次,兩個桃源派出所警察與兩個街道及居委會人員來桃源村李丹家騷擾,一個叫黎小毛(音)的警察說,李丹起訴江澤民,要李丹跟他們去派出所,被李丹拒絕,最後,黎小毛威脅說,你自己不去派出所,那我們有辦法叫你去派出所,最後,黎小毛跟他們走了。

9月5日晚七點多,李丹的父親發現家裏停電了,不是跳閘所致,於是父親開門出去看,結果六個警察蜂擁而入,然後,燈亮了。這伙警察沒搜到李丹,其實不堪騷擾的李丹被迫離家出走了,家裏只有八旬父母。這伙不速之客在李丹家等到十點左右,李丹兒女和丈夫回來,看到一屋子警察,性格剛烈的女兒(以前因媽媽被抓,她整個的正常生活沒有了,高中都沒考上)氣得又哭又鬧,質問警察:「黃賭毒你們不抓,卻來抓好人,把我媽弄哪去了?還我媽媽!」並打電話把同學叫來,把黎小毛(音)等趕出家門。正趕來的孩子們看到這樣欺負人的警察,大夥齊上,攔住他們的電單車,不讓走,警察們自知理虧,奪路而逃。

因為修煉法輪大法,做好人,李丹三次被非法抄家,一次非法勞教,一次被強制到洗腦班所謂「走讀」騷擾一年之久。李丹的丈夫在外地工作,李丹需要在生活照顧八旬父母及兩個孩子,還要上班掙錢,養活全家五口人。在李丹被非法關押期間,孩子無人照顧,兒子的學習成績直線下降,老母中風癱瘓,生活不能自理,全靠瘦弱的爸爸伺候,生活十分艱難。

(二)南山區四名法輪功學員被同時綁架

2015年9月5日晚上,深圳市南山區招商派出所警察、居委會人員帶著訴江控告書複印件,在未出示傳喚證明的情況下,聲稱要「傳喚」(「傳喚」在法律是嚴格規定的,傳喚應當針對實施了某種行為(如違法行為,犯罪行為)的人,或者被採取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人才有隨時接受傳喚的義務,同時傳喚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情況複雜案件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將劉玉娥、和昭含、張紅梅、劉俊英四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她們被非法關押在南山拘留所。

參與綁架和昭含的責任人由一個穿便衣的領頭,兩個招商派出所的警察:張志凌(警號61349)李超(四級警員,警號:066883),還有一個女的自稱社區人員。

(三)法輪功學員葉曉紅被非法拘留

2015年11月16日晚,深圳南山區法輪功學員葉曉紅下班後在家,正準備做飯,突然有人敲門,開始自稱是來開鎖的,葉曉紅告訴來人,家裏沒有找過開鎖的。於是來人才自稱是派出所的並出示證件,並讓葉曉紅拿鑰匙去開自己樓下的信箱。當葉曉紅跟他們下樓開箱後,發現裏面有《九評共產黨》書籍和關於法輪功的真相資料,即刻就給葉曉紅扣上一個與「×教組織有聯繫和散發傳單」(中共才是真邪教)的罪名。葉曉紅說,「我家的信箱有一年的時間沒有用過了,我都不知道信箱裏有這個東西」,來人不聽任何解釋,而後將其強行帶往派出所,第二天葉曉紅就被送到南山拘留所,說是非法拘留十五天。

葉曉紅於八月份參與實名起訴和控告江澤民,但是,此次被綁架,警察隻字不提訴江的事情,他們用下流的下三爛手段找他們的迫害藉口。

(四)南山區法輪功學員魏英、陳明川母子遭綁架

2015年11月16日十九時,一南山公安分局國保人員與粵海派出所警察一行四人帶著兩副手銬闖入魏英、陳明川母子家中,聲稱因訴江之事,要他二人到派出所核實筆錄。二人表示訴江之事真實不虛,自己所為無需到派出所,並給他們講真相、道理。他們繼續行惡,又增援一個警察於十九點三十將其母子二人強行綁架到粵海派出所,直到深夜零時仍未放人,稱二十四小時後再說。當時的惡警曾答應核實完後當晚就放回家,這都是惡意欺騙。

第二天,才從治安拘留處罰通知單中知道他們強安了兩個與訴江毫不相干的所謂「罪名」即 「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中共才是真邪教)當晚就把他們母子送到深圳南山拘留所。

(五)多人被非法拘留

管蓉,女,54歲,修煉法輪大法,現居深圳市南山區,因2015年8月和女兒賴芃伊向「二高」起訴了江澤民,於2016年4月21日,被南山公安分局多個警察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利用小區管理處騙開門,非法闖入家中綁架。2016年4月22晚,被強行送到南山拘留所拘留。

◇深圳南山區西麗鎮法輪功學員王進(女)被南山「610」和南山區公安分局操控西麗派出所蹲坑多日,於2015年12月16日早晨8點上班時,在自家樓下被5個穿便衣的惡人綁架到西麗派出所,以訴罪魁江鬼為名被非法拘留,在南山同樂拘留所9號倉遭受迫害,被迫絕食。

◇2015年5月,法輪功學員於開平,將控告前中共頭子江澤民的控告信寄往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長達十六年,甚至發生了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惡--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要求將江澤民繩之以法。於開平在6月29日下午,被南山國保和610綁架,關押。

南山區法輪功學員劉玉娥與其他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一樣,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被非法拘留。

宋教珍,女,49歲,居深圳市南山區,因2015年7月向二高起訴了江澤民,2016年4月14日被深圳市南山區派出所多人上門綁架,拒絕簽被誣陷的認罪書。2016年4月15晚,被強行送到南山拘留所拘留。

深圳市法輪功學員賈玉華、寧華貴、符林琴三人因訴江案,2015年11月11日在家門口遭南山公安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於關南山看守所。

深圳法輪功學員李冠群,2015年11月16日下午七點被610和派出所共十個人綁架,11月17日凌晨十二點左右被當地610非法轉移到南山行政拘留所,審問過程中警察曾出示訴江控告書複印件,要求取消上訴。被610以行政拘留的藉口非法關押。

由於中國大陸網絡封鎖和信息傳輸的不便及遭到南山公安分局的迫害等各方面原因,南山區法輪功學員因「訴江」而遭南山區公安局報復的實際情況遠不止於此。

南山區「610」及公檢法惡人惡行

現在在中國大陸,越來越多的民眾正在從江氏集團編造的謊言中覺醒:特別是一些地方官員主動保護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部份警察和610人員不再作惡;很多參與者已經看清了參與迫害的可怕結局,為自己「留後路」,積極退黨,甚至一些公職人員也在悄悄收集當局迫害法輪功的一手證據,包括人證、物證、文件、照片、錄音、錄像,惡人姓名、個人資料、惡行細節,保護法輪功學員,等待有朝一日清算迫害者的罪惡時將功折罪。

然而在此「天滅中共」、退黨團隊人數已超三億的大勢之下,江澤民被繩之以法指日可待之際,當局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依法治國」之時,深圳市一些公職人員,特別是南山區「610」、南山區公檢法相關人員,仍有個別人員依然鬼迷心竅,利令致昏,執迷不悟地屈服於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的淫威,繼續執行迫害政策。

在此列舉以下幾例見證迫害:

李華楠:深圳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是深圳市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是幕後領導、指揮、部署迫害各區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元凶之一,雖身處深圳市委重要位置,卻幹的是毀謗佛法、迫害正信的違法犯罪勾當,利用中共這個政教合一的邪教組織肆意破壞法律實施,將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殘害善良民眾,迫害社會主流和各界精英的迫害政策上傳下達。也是操縱深圳市「610」、政法系統、財政等各部門研究、制定、協調一整套制度不遺餘力地實施迫害罪行的關鍵人物。

施志剛:深圳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第一副局長。在1999年11月至2001年零8月任南山公安分局局長,後被提拔為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2009年12月起又被擢升深圳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第一副局長(正局級)。施志剛長期主抓深圳市國保支隊、市公安局610、維穩處工作,是深圳市迫害法輪功的元凶之一。施志剛也是嚴重貪腐分子,因在2010年至2013年間多次收受他人禮金,2015年7月,施志剛受到警告處分。

施志剛任南山公安分局局長期間及之後,南山區數百名法輪功學員遭受嚴重迫害,致使南山區成為廣東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重災區。南山公安分局「610」、國保大隊採用各種流氓手段,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對學員肉體上摧殘、人格上侮辱、心靈上迫害。實施跟蹤、監控、抄家、拘留、酷刑、辦洗腦班、強行墮胎、勞教、判刑等殘酷手段,造成無數家庭悲劇。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施志剛縱容、唆使南山看守所不法人員的迫害手段也令人髮指。如女倉獄警李燕芝的惡毒發明「潑水法」:在寒冬,把法輪功學員拉進廁所,一盆盆澆冷水,不許換衣,不許上床,只能睡地板或廁所;「坐名字法」:惡警李燕芝用一張紙寫上法輪功創始人的名字,放在地上,強迫學員坐在上面,如果不坐,就由五、六個人抬起學員,硬按著坐,否則拳打腳踢。更有甚者,還把紙塞入女學員的內褲,極盡侮辱之能事;還有「株連法」:只要一個法輪功學員不吃飯,罰全倉所有犯人餓著,餓昏了頭的犯人把所有的怨氣都發洩到法輪功學員身上,瘋狂毆打、虐待學員,達到了挑動群眾鬥群眾的目的。還有所謂「鞭打、廁所聞味、用拖鞋打耳光、腳鐐懲治以及陰毒變態的」針刺法」──犯人用作手工用的細針,刺法輪功學員的肉體,叫「透透氣」。

王立:男,50多歲,原南山區政法委副書記、南山「610」辦公室頭目,十幾年來一直不遺餘力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無數次親自參與綁架和洗腦,操縱成立迫害法輪功的外圍組織──南山關愛協會。經他指揮、參與,南山區數十人被非法勞教、判刑。王立雖然常帶點笑容,但內心極陰險邪惡。許多大法輪功學員通過各種方式對他講真相,但他沒有一絲的改變,只是一味勾結著警察、勞教所、洗腦班幹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情。王立與南山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長、惡警付佔生狼狽為奸,瘋狂抓捕數以百計的法輪功學員送西麗洗腦班。採取的形式有:誘捕、蹲坑等綁架方式。

付佔生:男,近50歲,高約1.75米,中國政法大學畢業。前南山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長。此人對法輪功非常敵視,多次親自參與抓捕法輪功學員,極其凶殘,對法輪功學員常常拳打腳踢,揪頭髮往牆上撞,同時污言穢語不堪入耳,與潑皮無賴一樣。碩士生畢業的賈玉萍(已被迫害離世)就自述曾被他拳打腳踢和辱罵,說此人不像受過高等教育的,就是個流氓。據說此人在家受氣,怕老婆和老婆的姐妹,心理陰暗,拿善良忍讓的法輪功學員出氣。他的同事都評價他是人渣。曾有人問他為甚麼對法輪功這麼兇狠,他無恥的說:小偷、搶劫犯都立刻認罪,而每個法輪功學員都跟他講道理,所以他不打刑事犯,就要打法輪功。付佔生與南山區「六一零辦公室」主任王立狼狽為奸,迫害法輪功最為兇狠。深圳市南山區政法系統自上而下正是因為有了施志剛、王立、付佔生這類凶犯才使南山區成為廣東省迫害法輪功的重災區。

黎湛光:南山公安分局政保科科員,涉多起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件,作為一名公安人員,在辦理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件並被檢察院多次以「證據不足」退回公安分局時,明知法輪功學員講真相都是在行使法律賦予善良公民的合法權利,卻為撈取政治資本和蠅頭小利,黎湛光等國保人員耗費大量財力、人力、時間精力積極收集、採用非法取得的所謂「證據」誣陷法輪功學員。致使南山區多位學員被冤判入獄。黎湛光雖身為公安卻實為膽大妄為破壞法律實施的法盲,如:法輪功學員凌紅華在非法關押期間被檢查出肺結核症狀,看守所曾三次拒收,但最後在南山區「610」及南山分局國保黎湛光等人運作之下仍強行收押凌紅華。在凌紅華出現咳血症狀後,辯護律師依法要求辦案責任人黎湛光給予凌紅華辦理「取保候審」時,黎湛光卻對律師說:「你再給我講法律我就不聽了……」說罷棄律師揚長而去。

廖晴:南山區檢察院檢察官,是南山區法輪功學員岑小萍、楊斌、凌紅華被構陷案中檢方辦案責任人。作為誣陷案件中的檢方,本應行使法律賦予的神聖使命,及時制止冤案的產生,但是卻為了眼前的名利,在相關良知尚存的工作人員不願構陷善良法輪功學員「工作不力」的情況下,廖晴勾結南山分局國保人員積極組織、收集、彙編冤案材料。在非法庭審上,自始至終和法官劉付斌緊密配合、相互勾結、違法作惡。期間厲聲厲色多次干擾律師正常辯護,並聲稱根據量刑標準要判刑三位女士4~6年。進入最後庭審辯護環節時,廖晴態度更加張狂,律師為法輪功所做的無罪辯護多次被她粗暴打斷,與法官一唱一和,企圖徹底阻止學員和正義律師發聲。

劉付斌:南山區法院辦案法官,涉多起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件。作為一名法院工作人員,本應公正執法,維護法律尊嚴,拿起法律的正義盾牌,制止罪惡的延續。但是劉付斌在不同場合多次親耳聆聽了多位法輪功學員的勸善良言,並且也收到多位法輪功學員郵寄的真相資料和相關法律文書之際仍然屈膝於江氏一夥的淫威,接受南山法院相關領導指使和南山分局、南山檢察院緊密配合,聯手形成「一條龍」迫害鏈條,公然與檢方在非法庭審中一唱一和阻止正義律師正常辯護,不顧法輪功學員無罪的事實,妥協於「610」的幕後操縱,隨便套用刑法300條以「利用×教(中共才是真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昧著良心違法誣判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

周懷春:南山區西麗鎮西麗洗腦班(深圳法制學校)所謂「校長」,男,湖南土家族,家庭住址:福田區益田村114棟11G,此人十幾年一直在政法委就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在法輪功學員面前大談對佛法的認識,荒唐可笑,他肆意詆毀法輪大法,非常邪惡。

曲紹德:深圳法制學校副校長 ,此人原海軍轉業,北海艦隊服過役,長相醜陋,內心邪惡、狡猾,在男法輪功學員面前可以兇惡的叫吼,在女法輪功學員面前假扮儒雅,在法輪功學員面前大放詆毀之詞。

文川:女,科長,南山區西麗鎮西麗洗腦班(深圳法制學校)所謂「講師」,此人是搞心理學專業的,陰險惡毒變態,以前曾在深圳市公安系統工作。她雖年近五十,自恃高傲,開始時以偽善面目出現,自詡懂點心理學就能看透人心,自以為在轉化方面比其他人手段高明,她賣弄那點東西,那裏的其他人員大多反感她那一套,周懷春卻很賞識她。每個法輪功學員在出所之前都要被她作最後的評估,測試是否真轉化和思想狀況,她總是以各種藉口理由拖延出所時間,她的這種做法使其他參與迫害的人員都對她很反感。

鑑於南山區「610」及公檢法對法輪功學員岑小萍、凌紅華、楊斌、劉玉娥、楊觀仁等人一系列的迫害案件,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已對南山區「610」及南山區公檢法40多人立案追查。

涉案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如下:

深圳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社工委主任:李華楠
深圳市委防範辦主任、法制學校校長:胡曉明
深圳市公安局副書記、副局長:施志剛
南山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曾湃(原「610」主任)
南山區政法委副書記:謝力文(分管維穩、防範)
南山區原政法委副書記、「610辦公室」主任:王力,科長:陳雪松
南山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華振強、劉鳳俊(原任)
南山公安分局第一副局長張欣之(分管國保)
政保科科長:付佔生,國保大隊教導員:黃奇敏,副大隊長:韓平,副大隊長:史露蓓
國保大隊:黎湛光(辦案負責人)、黃海南
預審大隊:劉衛國
深圳市南山公安分局招商派出所所長:湯小山 警察:謝維富、陳凱興;
南山區高新派出所所長:劉大海,偵查二隊隊長:柯孟(辦案負責人)
南山區粵海派出所辦案警察:張海東(辦案負責人),所長:張永華,副所長:鞠大亮、王剛,教導員:謝壯波,警察:羅裕東、謝虎飛、施文斌、潘宏坤。
南山看守所所長:陳勁夫
南山區檢察院原檢察長:孫愛軍
南山區檢察院檢察長:胡捷,副檢察長:黃濱
檢察官:廖晴(辦案負責人)
南山區原法院院長:詹旭偉,法官:李冰,助理:王小燕
南山區法院院長:丁建華,副院長:黃長營
辦案法官:劉付斌(辦案負責人)

黨政機關及公檢法系統惡報案例

▼許宗衡:原深圳市長,江派成員,迫害法輪功遭厄運,2011年5月以受賄罪、買官賣官被判處死緩。許宗衡,廣東省深圳市長,賣力迫害法輪功,遭惡報,2009年被雙規,2011年5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於幼軍:原中共文化部黨組書記,曾任中共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長,在深圳執政期間迫於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淫威,賣力迫害法輪功。本是中共政罈上一顆「耀眼的明星」,2008年9月遭惡報在文化部任上被免職和處分,政治生命被判「無期」。

▼蔣尊玉:原中共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是深圳市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是幕後領導、指揮、部署迫害各區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元凶之一,2014年10月被落馬調查;2015年3月20日被立案偵查。2017年8月這位昔日在深圳官場一手遮天、位高權重的「五毒書記」被判處無期徒刑。

▼梁道行: 深圳前副市長、因貪腐被調查,實則是因迫害法輪功遭惡報。

▼陳應春:深圳前副市長,三十多年來一直在深圳任職,2016年3月22日,深圳市政府原副市長陳應春,墜樓身亡。陳應春分管深圳市財政、司法局(監獄、勞教所、戒毒所)、市政府法制辦負責財政向深圳市政法委、610、公檢法司等系統、監獄、勞教所、看守所、洗腦班撥鉅款迫害法輪功。陳應春也是深圳市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

▼黃濤:原深圳市福田區公安局政保科科長,深圳迫害法輪功學員最賣力的惡警之一、於2005年遭惡報死亡。黃濤在任期間,抓捕和迫害了包括李建輝、戴英夫婦在內的眾多深圳法輪功學員。深圳「610」對黃濤的遭報的消息一直嚴格保密,尤其對公安內部。

▼陳秋湖:深圳市南山區西麗洗腦班副校長,駐港部隊轉業。此人在2008年曾遭惡報身體受傷,休養了幾個月,洗腦班內部嚴禁傳播此消息。

▼楊彩虹:深圳市福田區益田村女片警, 楊彩虹生前積極參與中共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於2012年患乳腺癌惡報身亡。楊彩虹通常一到法輪功學員家就首先搶手機及電話本,再就是以勞教或洗腦班威脅法輪功學員。楊彩虹多次參與綁架多名益田村法輪功學員,致使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或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邱偉:迫害法輪功的深圳惡警,深圳市寶安區龍華派出所所長。邱偉於2008年12月10日凌晨駕車從深圳關內返回龍華,於下半夜兩三點鐘在福龍路上遇到一夥人,將其截停,並從車中拖出來暴打,將其頭部、臀部等多處用刀砍傷。邱偉當場昏迷,被救後,直到12月13日才醒過來,而他身上的財物,別人分文未取。但錢財未失,疑被仇家報復。

▼原深圳收容教育所鄧科長手有殘疾,主管迫害法輪功,聽過很多法輪功學員講真相,表面上也並不惡,甚至聲稱他儘量保護法輪功學員,但對上級要求的「不轉化的送勞教」命令仍然照執行不誤。後來他又轉入改組後的西麗洗腦班,繼續迫害法輪功。先是他心愛的兒子得腸粘連到廣州住院,然後是他自己住院幾個月。後來他又轉入收教所。

▼朱明國,原廣東省政協主席,跨三省市任十五年政法委書記, 2014年11月28日被調查,五天後被免職;2015年2月17日被立案偵查,2016年11月被判死緩。朱曾在重慶市、海南省、廣東省三個省市出任政法委書記,期間主管迫害法輪功,被追查國際多次發通告追查。朱明國2001年12月19日在重慶市主持政法工作會議時,要求下屬部門參與迫害法輪功、強迫進行洗腦「轉化」;2002年6月11日在江澤民至重慶所謂的考察之後,召開政法部門會議,要求落實迫害法輪功;2002年10月25日主持市近郊地區「穩定形勢分析會」上部署迫害行動;2003年5月,重慶市公安局在薩斯期間大力迫害法輪功。

▼陳紹基:有「南霸天」之稱,原廣東省政協主席,中共廣東省委副書記,2009年4月被雙規,2010年7月23日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陳紹基於1992年2月即任省公安廳廳長,在任期間一路貪腐,卻在六年後1998年升任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陳紹基是廣東省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曾直接領導廣東省「610」辦公室(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命令或監督、操控、協助和教唆公安人員加強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洗腦迫害和打擊,對中共在廣東省迫害法輪功的罪行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三尺頭上有神靈!有前因必有後果,不是不報,時候不到。提醒那些目前仍在迫害法輪功的人,趕快停止一切迫害,將功補過。只有力所能及的保護法輪功學員,才會給你和你的家人帶來福報和平安;反之,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到頭來,只能是傷人害己!

其實作為執法人員,深圳市南山區李華楠、施志剛、王力、黎湛光、廖晴等公檢法人員當然知道法輪功修煉者都是好人,他們只是還沒有放棄對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幻想,僅僅是為了現實中那點蠅頭小利,就搭上了江澤民的賊船。法輪大法慈悲,網開一面,機會一給再給。法輪功學員對你們的過錯不記不恨,用以德報怨的寬容,向你們一再講清法輪功的真相和中共邪教的罪惡本質,為的是把你們從謊言中喚醒,為的是不讓你們給江澤民陪葬,為的是把江澤民套在你們脖子上的死扣兒解開,為的是搶在大難降臨前,把你們從危難中救起。請你們也能像法輪功學員珍惜你們一樣珍惜你們自己的良知,立刻停止參與迫害,別做江澤民的替罪羊與陪葬!

(全文完)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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