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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哈爾濱市阿城區政法委書記王雲飛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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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六日】王雲飛(Wang, Yunfei),男,漢族,1959年7月出生於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現在家庭住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2001年至2011年任阿城區政法委書記,2012年至2017年2月任阿城區檢察院代檢察長、檢察長。他任政法委書記期間,對阿城區法輪功學員遭受的所有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任檢察長期間,對阿城區法輪功學員遭受的冤判負有重要責任。

制裁迫害人權的惡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國家的高度共識。繼美國2016年通過《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之後,加拿大、英國以及歐盟多國現在都有類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亞和日本也在積極準備立法。法輪功學員每年整理幾批惡人名單,送交民主國家的政府,要求對其實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凍結財產。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

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中共政法委及其牽頭的610,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首要兇手,傳達迫害命令、布置作惡、脅迫各機構單位參與迫害,甚至直接給法輪功學員定罪判刑。王雲飛2001年~2011年任阿城區政法委書記期間,阿城區至少有377人遭綁架、非法關押,41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傷、致殘、致死或者離世;有61人被非法冤判;有137人次被非法勞教;有77人被關押洗腦;有85人遭非法抄家;21人被非法開除公職;有99人被勒索錢財,數額高達415002元。

2012年~2017年2月,王雲飛任阿城區檢察院代檢察長和檢察長期間,檢察院檢察長、法院院長、公安局局長被稱作「三長」,「三長」受命於阿城區610,對阿城區法輪功學員羅織罪名、定罪、冤判,以人代法、以權代法、執法犯法,踐踏法律。這期間阿城區有20人被非法冤判。2011年5月22日,哈爾濱市阿城區法輪功學員張寶勝、趙玉安等人為阿城區程寶英的兒子舉行婚禮,7月10日又為雙城市一對新人舉辦了一場喜慶而祥和的婚禮。只因為他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被中共人員構陷舉報。中共人員在對阿城雙城八名法輪功學員跟蹤近四個月的時間後,由黑龍江省公安廳下令實施,2011年9月20日對阿城雙城八名法輪功學員實施了綁架,後四人放回。阿城四名被害人家屬請來五位北京律師為親人做了八個多小時的無罪辯護。阿城法院仍不顧事實真相,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無理的堅持執行了「三長」提前擬定好的決定:分別枉判趙玉安七年;張寶勝五年、王金玉五年;程寶英四年。

阿城區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經歷上明慧網搜索該法輪功學員的姓名均有詳細報導,明慧網系列報導《中共惡人的罪惡 不會被歲月掩埋》(一)至(七)有八十三個法輪功學員及家庭被迫害的案例描述,在此就不一一列舉。

王雲飛到政法委任書記之前在阿城區武裝部任部長,二婚,再婚後有一個孩子,小學是在阿城區實驗小學上學。妻子在阿城區原四百處開一家酒行,不知道現在是否還開。

'王雲飛'
王雲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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