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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公安局官員、警察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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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大陸報導)中國大陸各省市公安人員,多年來,參與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監控、綁架、非法關押,直至構陷到檢察院等,犯下了迫害佛法修煉人的重罪。這些年來,善惡有報的天理一直在兌現著。

原吉林省長春市淨月開發區新湖鎮派出所協警劉曉峰遭惡報死亡

二零一零年,吉林省長春市淨月開發區新湖鎮派出所協警劉曉峰、魏佔福,夥同六、七個警察,到法輪功學員劉希娥家非法抄家、綁架、勒索現金(多次騷擾),給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劉希娥及家人造成嚴重的精神、肉體、經濟傷害。魏佔福還用皮帶抽打法輪功學員楊光。

善惡終有報,二零一五年五月十日,劉曉峰遭至車禍成為植物人,花去人民幣四十多萬元,現在還欠外債十多萬元,於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死亡。之前妻子與他離婚。

廣東省深圳市原公安局副局長李龍文遭惡報

深圳市原公安局副局長李龍文,一九六三年十月生於廣東梅縣,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任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局長,參與迫害法輪功;二零一八年十月,轉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二零一九年五月,李龍文涉嫌貪腐、受賄被審查,這也是他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遭到報應的開始。

李龍文任職履歷表明,二零一一年十二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任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局長,二零一六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任深圳市公安局指揮部指揮長、邪黨黨委書記,及二零一七年九月至二零一八年十月任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

李龍文指揮由廣東省政法委、省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省公安廳、省國保等直接操控、部署,由廣東省各地區政法委、610、公安局及分局國保警察等參與,實施了針對廣東省法輪功學員的跨地區綁架事件。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零一六年一月,任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局長期間,參與指揮綁架深圳法輪功學員陳智聰和陳瑞,在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陳智聰和陳瑞被龍華分局民治派出所綁架。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前後,深圳市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馮少勇、陳澤奇、江榮新、葉鳳霞、閆湘麗、繆國清、陳智聰、劉軍利等八人。

黑龍江省樺南縣警察姜甸豐遭惡報被開除公職

黑龍江省樺南縣原勝利派出所警察姜甸豐,男,現年五十四歲左右。因涉嫌犯罪,徇私枉法,被開除公職。姜甸豐平日為人品行惡劣,他曾向法輪功學員開槍。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八日,樺南縣法輪功學員溫洪軍和張傳廣路過隆勝村時,看到養殖場院牆有一張寫有法輪功真相的膠貼要掉下來,他們就想再粘上。此時,被樺南縣大八浪鄉派出所警察安寶偉路遇看到,然後他調來在院裏幹活的兩名民工上車追趕,將兩名法輪功學員圍困,同時報警。

樺南縣勝利派出所警察姜甸豐和姓劉的趕到,不分青紅皂白要押人時,張傳廣趁勢跑走。姜甸豐隨後追趕,跑出百米左右,姜甸豐拿出隨身帶的手槍,向張傳廣連打數槍,子彈落在張傳廣的身邊、腳下幾米遠。

另一名法輪功學員溫洪軍被綁架押在警車裏。惡警姜甸豐回來後說:打了七發子彈,把子彈都打光了,也沒打中。

善惡有報是天理,如今,姜甸豐雖是因為涉嫌犯罪被開除公職,也是因為他迫害法輪功學員,遭到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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