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佳木斯公安局長趙春波遭惡報跳樓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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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據媒體報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八時四十分許,原佳木斯市公安局長、七台河市副市長、公安局長趙春波從家中墜樓身亡,初步確定係自殺。

幾天後,中共黨媒出台解釋說,趙春波身患癌症,不堪忍受而選擇自殺。這些解釋都掩蓋不了趙春波積極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斃命的事實。

趙春波一九五八年九月生,漢族,黑龍江富錦人,一九九七年四月任佳木斯市公安局副局長兼刑警支隊支隊長;二零零二年一月後,任佳木斯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局長;二零零四年二月曆任雙鴨山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雙鴨山市委政法委副書記;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曆任七台河市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黑龍江省公安廳副廳長、巡視員。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因退休被免去黑龍江省公安廳巡視員職務。

趙春波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開始時,就已經是佳木斯市公安局副局長,從那時起,就一直在迫害的一線親自指揮、操縱迫害法輪功,三年後,晉升佳木斯市公安局局長,趙積極追隨江氏流氓集團,推動迫害政策、下達迫害指標、對當地法輪功學員大肆綁架、關押、酷刑、致死、致殘,背著迫害法輪功的政績,一路竄至雙鴨山市任公安局局長、七台河市任公安局局長、走到哪,哪裏就成為迫害的重災區,一直躥升至黑龍江省公安廳副廳長的要位,趙因積極迫害法輪功曾多次被明慧網點名曝光。

(一)趙春波任佳木斯市公安局長時致死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案例

1、法輪功學員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區沿江派出所死亡

張富
張富

佳木斯市郊區沿江鄉法輪功學員張富因法輪功而前往北京,被捕並遭酷刑毒打,隨後他奉命每天要到派出所報到,並逼他寫保證書。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張富進了佳木斯市公安局下轄的郊區沿江派出所後就沒再出來,第二天公安就火化張富的屍體,並封鎖消息。派出所通知張富的家人說他喝藥致死,但無法解釋藥從何來。

2、被公安反覆綁架、看守所酷刑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畢加新

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畢加新
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畢加新

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畢加新,男,58歲。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九日,因張貼大法真相資料,被佳木斯公安局下轄的蓮江口派出所綁架,並被非法勞教,關押在佳木斯勞教所,被強行用藥、灌腸等,導致畢加新拉肚子三個多月,日益消瘦,無法進食,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保外就醫。兩月後,在佳木斯公安局授意下,畢加新所住房屋被惡警查抄,他再次被酷刑折磨並被押送看守所。由於畢加新身體已被折磨得極度虛弱,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六日被送回家。十日後,畢加新在家中含冤離世。

3、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李鳳華被當地警察迫害致死

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李鳳華,二零零二年九月中旬被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區公安分局惡警綁架到看守所做人質,用來誘捕其被迫流離失所的丈夫和女兒。關押兩個月期間她被迫害得骨瘦如柴,昏迷不醒。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李鳳華含冤離世。親屬到法院申訴,法院對案件拒不受理。

4、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王淑君被惡警迫害致死

王淑君,女,48歲,佳木斯市農墾大廈工人。她三次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後被非法勞教,被非法關押在西格木勞教所。在勞教所惡劣的環境和迫害下,二零零一年過年前王淑君雙目失明、尿毒症復發被送回家。多次受到佳木斯市公安局下轄的永安派出所和單位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人員騷擾,四月永安派出所惡警及單位610到家中強行抄家,並將其丈夫(法輪功學員)綁架,非法勞教兩年。當時王淑君全身浮腫、生活無法自理。六月中旬其家屬去派出所要人(王淑君丈夫),惡警叫囂,就是王淑君死了也不放她丈夫。六月二十九日王淑君在家中含冤離世。

5、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趙福蘭被虐殺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一日,趙福蘭被佳木斯市公安局下轄的前進區永安派出所綁架到看守所後轉至勞教所,五月二十三日,被警察送至精神病院,後被家人接出轉至佳木斯二院搶救,當時已不能說話。症狀是消化道較多出血。趙福蘭昏迷八天後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死亡

趙春波任佳木斯市公安局長時下令全城大搜捕、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

6、佳木斯公安局酷刑折磨致使法輪功學員脊椎骨折、癱瘓

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馬學俊,原繫佳木斯市鐵路分局的副處級幹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馬學俊再次被佳木斯公安局夥同佳木斯東風公安分局、佳鐵公安分處非法劫持。受佳木斯公安局局長、國保大隊大隊長唆使,遭受電刑、用凳子腿跺腳趾甲、用塑料袋套頭窒息等多種酷刑折磨達三天之久,造成腰椎病變,導致下肢癱瘓、腳趾甲變紫脫掉,右手無名指殘廢,生活不能自理。在這種情況下,惡警仍不放過馬學俊,竟非法移送檢察院,並採取構陷方式、協助法院對他非法判刑12年。

7、佳木斯市公安局長下令全城大搜捕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晚,佳木斯市公安局長下令全城大搜捕,各派出所惡警全部出動,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這次惡警大多有備而來,不給開門就撬門壓鎖,強行進屋抓人。約有十幾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三)趙春波任職雙鴨山市公安局長期間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

1、63歲的顧景山被迫害離世

顧景山,男,63歲,雙鴨山市東平行路三馬路法輪功學員。2004年4月18日在益壽山上貼真相資料,被蹲坑的惡警綁架。惡警隨後到家中將他的妻子劉榮華綁架,同時將家中的所有資料搜走。

顧景山被非法關押在本市看守所5個月,身體嚴重受到了摧殘,以前的腦血栓症狀又反覆了,導致雙腿不好使,行動困難,有時用人扶著點兒。

2004年9月1日,顧景山被尖山區惡黨法院非法開庭判刑3年,其老伴劉榮華被非法判三年監外執行(家裏人被勒索7萬元)。在2004年末,顧景山被惡警遣送牡丹江監獄。牡丹江監獄看到他病情嚴重,沒有收留,只暫時住了一宿,可是身體又被傳染上了蝨疥瘡。

在這種情況下,加之家人努力,顧景山被送回家,其身上的蝨疥瘡已漫布全身,流膿淌水,搔癢鑽心,難受至極。在這一年裏,派出所幹警經常去家裏騷擾、威脅、恐嚇等等迫害,顧景山於2006年2月25日含冤離世。

(三)趙春波任職七台河市公安局長時的惡行

1、被公安綁架、被戒毒所活活電死的法輪功學員劉術玲

七台河市宏偉鎮五七鄉法輪功學員劉術玲,一九五六年出生,生前經營一個小商店。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劉術玲被當地公安劫持到哈爾濱戒毒所,被非法勞教兩年。

左下是劉術玲,右下是劉術玲的丈夫齊兆遷,後排是她的女兒齊英華和女婿
左下是劉術玲,右下是劉術玲的丈夫齊兆遷,後排是她的女兒齊英華和女婿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下午三點多鐘,年僅五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劉術玲,被哈爾濱女子戒毒勞教所迫害致死,脖子上一圈兒黑色淤血。據目擊證人說;劉術玲被身著制服的警察綁在鐵椅子上,用電棍活活電死的。事情發生後,戒毒所立即召開會議,統一口徑。隱瞞真相,幹警之間不許說話,被惡警指使的包夾(用來監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事犯人)都被隔離,連續幾天都沒有再回到原來的屋子。

2、七台河市公安局長下達綁架令,40名法輪功學員被抄家

從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至十三日,七台河市約有四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邪黨惡警非法抄家,十四人被綁架。七台河市新興區新建洗煤廠法輪功學員姚淑凡三月五日晚十一點,被市六一零主任畢樹慶夥同新興分局惡警綁架,當時畢樹慶要查找過年時的春聯,姚淑凡說賣了,畢又要裝春聯的包裝皮。惡警還搶走姚淑凡孩子的電腦、打印機、mp3和多本電子書等私有物品。姚淑凡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已被迫害的無法行走。新興區新建礦的法輪功學員楊偉,三月十三日上午八點,被七台河市「六一零」主任畢樹慶、市國保大隊、新興分局、新城派出所等不法人員綁架。

3、七台河市公安局出台惡法,踢乘客以此辨認是否為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八年,七台河至寶清縣的客運路途中有一個收費站,在七台河市公安局授意下,警察在那把守著。為了綁架法輪功學員,讓地上躺一個人,用布把臉蓋上,逼迫車上的乘客下來踢躺在地上的人兩腳,還逼迫罵李洪志老師和大法。如果不踢也不罵就認定你是煉法輪功的(法輪功學員不罵人不打人),就綁架你。另外凡是戴口罩和圍巾的乘客要嚴格檢查。

4、七台河市三法輪功學員被公安綁架遭非法判刑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七台河市法輪功學員江波濤、李新春、郭期中在單位上班時被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610、夥同新興區公安分局及派出所警察綁架,遭搧嘴巴子和不讓睡覺的刑訊逼供、誘供後,被非法關押七個多月。四月一日和二日,他們三位法輪功學員遭到新興區法院的非法庭審,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下午3點多,新興區法院人員偷偷到看守所宣判,三人各被誣判四至五年。江波濤、李新春提出上訴,法院在沒有證據和法律依據的情況下維持原判。

縱觀歷史,迫害正信者,沒有一個可以善終的。趙春波也不例外,趙的惡行令人髮指,趙春波徇私枉法、濫用職權,犯有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以上案例只是冰山一角,趙春波以為可以一死了之,那只是他的一廂情願,地獄裏更大的懲罰還在後面,並且,他的惡行還會殃及他的子子孫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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