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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五年冤獄 山東法輪功學員王洪玉又被劫持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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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龍口市北馬鎮法輪功學員王洪玉,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被二審非法維持冤判,刑期四年半。十二月三日,王洪玉被劫持到山東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王洪玉是一個樸實平凡的農村婦女,這是她第二次被劫持到省女子監獄。王洪玉二零零七年四月被誣判五年,在山東省女子監獄受盡凌辱,九死一生。

王洪玉,家住龍口市北馬鎮殿後村,修煉以前,她患多種疾病,身體非常虛弱。整個人脾氣暴躁,經常為一點小事與人爭鬥。一九九七年七月,有緣修煉法輪大法,她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嚴格按《轉法輪》中師父教導的「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努力做一個好人,遇事先為別人著想。

因在大法中身心受益,她真誠地向世人講述法輪大法的美好,然而在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這二十年裏,王洪玉平靜的生活被打破,多次被中共不法人員綁架、關押、洗腦、酷刑折磨,迫害致使她腿部殘疾。丈夫承受不住來自中共迫害的壓力,與她離婚。王洪玉原本幸福和諧的家庭被解散,身體殘疾,經濟一直窘迫。

為告訴百姓大法真相 冤判四年半 劫持入獄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王洪玉在大陳家集上講大法真相,被北馬派出所警察綁架。家中法輪功書籍、真相期刊、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全部被抄走,當天體檢不合格,傍晚,仍被送進煙台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八日,王洪玉被龍口市檢察院批捕科科長李翔非法批捕,原因是「有前科」(即過去遭受過中共不法人員的迫害)。這次面對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指控,家屬決定聘請律師。家屬、律師申請會見時,被國保辦案人員郭福兌謾罵、侮辱,郭福兌曾叫囂:愛上哪告上哪告!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在龍口市政法委、610的操縱下,龍口法院對王洪玉非法庭審,從100多公里以外的煙台看守所到龍口市法院,在沒有律師、沒有通知家屬到場的情況下,只有王洪玉一個「被告」,龍口市公、檢、法自導自演了一場庭審鬧劇,當庭沒有宣判。

二零一九年九月中旬,王洪玉接到通知,被非法判處四年半冤獄。王洪玉不服,提出上訴,煙台中院故意拖延,隱瞞事實,數次欺騙律師和家屬:案子還沒到中院、還沒立案等等。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日,煙台中院派人去煙台看守所了解所謂的案情,王洪玉表示自己做好人,信仰無罪。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龍口法院人員到煙台看守所送達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書。王洪玉現被非法關押在山東省女子監獄。

做好人 王洪玉歷經十幾年迫害

1. 綁架、非法勞教、灌食、毒打等

二零零零年正月二十五日,王洪玉與龍口市其他幾名法輪功學員因堅持「真、善、忍」信仰,被戴上手銬遊街,後被送入拘留所。非法提審期間,警察對他們進行體罰,逼迫蹲馬步,蹲不好就往臉上吐痰,往衣領裏澆涼水或一陣毒打,甚至把痰盂裏最髒的痰水都倒入衣領內。後王洪玉家人被逼迫交5100元罰款,才放回。王洪玉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法庭竟偷偷給她辦了離婚手續。

二零零一年,王洪玉為躲避龍口市下丁家洗腦班的迫害,跳樓意外致腰椎骨折,落下腿部殘疾。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王洪玉被送進山東淄博王村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王洪玉被罰坐在冰涼潮濕的水泥地上,一直坐了二十多天,臀部起了褥瘡,潰爛成大洞,往外流膿、流血水。勞教所害怕承擔責任讓保外就醫,才得以提前一年半逃離魔窟。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王洪玉在集市上向世人講清真相,被北馬鎮派出所惡警便衣綁架並抄家,遭非法拘捕,關押在龍口市張家溝看守所。因她絕食抵制迫害,被看守所大夫鼻飼灌食。當時王洪玉身體已經殘疾,腰裏還帶著鋼板,走路很吃力,在看守所內,因堅持講真相,拒不配合邪惡的要求,遭到毒打。

2. 被誣判五年 遭山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二日,王洪玉被龍口市國保大隊王琪構陷,被誣判五年,體檢不合格,仍被強行塞進山東省女子監獄,受盡凌辱,九死一生。在監獄內,王洪玉曾受惡人邱秀欣、喬瑞梅、段紅利、高芬、徐永卿等人的多次毒打,精神與身體上受到嚴重的摧殘。

期間,惡人把三個椅子靠背綁在一起,逼迫王洪玉站在椅子背卡成的三角形的空當裏,前面椅子背頂在肚子上,後面的椅子背正好卡在腰上。就這樣,從早上六點一直站到午夜兩點,除了吃飯、上廁所外,其餘時間,都是在椅子卡成的三角形空當裏站著。

時間長了,王洪玉腳腫得很高,兩條腿膝蓋以下用手一按一個大坑。最後,上廁所殘腿抬不起來,被台階蹭破,由於長期腿腫,血液循環不好,一直流膿流水。

罰站持續了五個半月,後改成體力勞動迫害,留下的疤痕至今清晰可見。在這期間,惡人喬瑞梅在惡警薛延勤的指使下,一連三天不讓王洪玉上廁所,王洪玉實在憋不住,尿濕了褲子,也不讓換,大冬天又濕又冷,王洪玉只能穿著濕褲子站到半夜。夜裏十二點左右,惡警孫曉麗叫王洪玉寫所謂「保證書」,被王洪玉拒絕。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王洪玉被調到六監區(老、殘監區)強迫體力勞動,在這期間因不配合迫害,受到惡人張麗榮的毒打。

3. 非法拘留、抄家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晚,王洪玉在大街上向世人講真相,被龍港分局惡警綁架,殿後村邪黨書記帶了一幫人到王洪玉家入室搶劫,搶走了大法書和一些真相資料。龍口市國保大隊惡警郭福兌,為了自己私利,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王洪玉善言奉勸,郭福兌非但不聽,還欺騙王洪玉,以送回家為名,親自將王洪玉送進張家溝拘留所。

在送往拘留所的路上,王洪玉說:「我的電動車還停在集市的街道邊,」郭福兌隨口騙她說:「車被逄家警務區推去了,你出去後,去騎就好了。」善良的王洪玉信以為真,沒再追問。三天後,王洪玉家人去拘留所看王洪玉,得知電動車之事,拿著車鑰匙打車去逄家警務區,也沒找到。

二零一三年七月六日星期五,王洪玉獲釋後,打電話追問此事,郭福兌一口答應幫著找,又過了兩天(星期一)上午,王洪玉打電話追問此事,郭福兌連電話都不接。王洪玉遭受五年冤獄,經濟上本來就很拮据,而向家人借錢買的電動車,卻在郭福兌的謊言欺騙下,失去了找回的機會。

4.遭綁架、搶劫、眼睛上噴辣椒粉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王洪玉在蘆頭鎮大集上講真相時,被蘆頭派出所便衣特務構陷,打電話叫來四個警察,將王洪玉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蘆頭派出所,強行將包中的真相台曆、光盤等資料搶走,四個男警察還將王洪玉的羽絨服拉開,搶走真相幣180元,警察口口聲聲說:「我們不會要你一分錢。」但這180元至今沒有歸還。

警察逼迫王洪玉說出家庭住址,王洪玉不配合,一個年輕的身穿藍色羽絨服的便衣(也是他打的誣陷電話)身高在一米六八左右,二十八、九歲的年齡,手拿一個盛滿辣椒粉的黑色塑料管,直接向王洪玉眼睛噴去,王洪玉當時就被嗆得喘不上氣來,另一個四十歲穿米黃色上衣的便衣警察直接用鑰匙抽王洪玉的嘴。他們將王洪玉帶到蘆頭派出所後,扣下了真相幣,才將王洪玉放回。

5. 騷擾

二零一七年五月份,龍口國保大隊夥同各村鎮派出所警察騷擾多位法輪功學員。有的警察進家裏錄像;有的上門問還煉嗎?有的警察表示例行公事,走走樣子;也有不明真相非要拿走大法書籍及其它資料的。王洪玉等許多法輪功學員受到騷擾。

善勸煙台中院、龍口市公、檢、法

煙台中院、龍口市公、檢、法、北馬派出所警察罔顧事實真相,泯滅良知,將好人送進邪惡黑窩,每個參與的人,每一個簽字、蓋章的人都為自己留下犯罪的證據,把自己推上了審判台。

中共的法律觀念,法律是在黨之下的。在利益的誘惑下,人的法律觀念更薄弱了,沒有了法律觀念,就可以無法無天了,當然說善惡的報應就更不相信了。但是在這麼多年的迫害中,很多公、檢、法人員卻因為這些觀念付出了慘重代價。因為無數的事實告訴我們:人不治天治,報應是真實存在的。那些追隨江澤民積極迫害法輪功的上至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蘇榮、李東生、王立軍,下至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級官員、警察等,陸續大量遭到惡報。

也許有人會說:這是我的工作。那麼,你可知道《國家公務員法》第九章第六十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可以說是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量身定製的條文,有一天清算迫害法輪功的罪行時,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作所為負責,沒有人替你買單;換句話說,給你下命令、讓你做壞事的人也不會替你抵罪。

也許有人會說:在這個工作崗位上,我也沒辦法。那麼,你可知道槍口抬高一釐米的故事。在德國柏林牆倒塌的前兩年,東德有一個名叫亨裏奇的守牆衛兵,開槍射殺了攀爬柏林牆企圖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一九九二年二月,在統一後的柏林法庭上,衛兵亨裏奇受到審判。他的律師辯稱,他僅僅是執行命令的人,根本沒有選擇權,罪不在己。法官當庭指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這個世界,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準則。」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克利斯的衛兵亨裏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亨裏奇沒有逃脫掉法律的制裁,當所謂「命令」違背人性良知之時,執行命令就是助紂為虐,必然會受到正義的審判。

在法輪功學員堅持不懈的講清真相中,越來越多的公、檢、法人員在善惡正邪中做出了正確選擇。據明慧網統計,有的610、政法系統公檢法人員在抓捕或打壓運動前提前「打招呼」或半路釋放,僅二零一八年上半年,在全國21個省市的公安局、檢察院、初審法院、中級法院,都有阻止或終止迫害程序的案例,共計54名法輪功學員獲釋,97人被退卷。執法者的聰明才智能造福他人,成就自己。真心希望那些被利用迫害好人的執法人員,都能走出謊言的矇蔽,看清真相,選擇正義、為自己選擇光明的未來。

涉案單位:
煙台中院,煙台看守所,龍口法院,龍口檢察院,龍口公安局國保大隊,北馬派出所
部份責任人:
龍口國保大隊大隊長:徐文業(一直用特務手段監控法輪功學員,策劃多起抓捕行動,拒聽真相)電話:18660067115
警察:郭福兌18596118718 18660067090(受謊言毒害嚴重,不信善惡有報,多年來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警察邢世俊18660067071
龍口檢察院批捕科科長:李翔18353502858
北馬派出所所長:管延海18866380333
北馬派出所副所長:王常龍18863859666
警察張作春18865590001 王成18806382679
曲厚民13589861081孫偉還有警號是4545300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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