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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許昌市公安局副局長彭傑遭惡報被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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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大陸消息,河南省許昌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縣級偵查員彭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審查和調查。人在做,天在看。彭傑表面因違紀違法被查處,實則是他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到惡報。

彭傑,男,漢族,一九六零年六月出生,河南息縣人。曾任武警河南總隊周口地區支隊司令部參謀、副參謀長、參謀長、副支隊長、武警河南總隊許昌市支隊支隊長。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二月,彭傑任許昌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公安局副局長兼交通管理支隊支隊長。二零一六年二月起,任許昌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縣級偵查員。

彭傑自調入許昌市公安局擔任要職以來,積極追隨中共和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助紂為虐。參與部署指揮各級六一零(江澤民一夥問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公安國保、派出所等,打壓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群體,與公檢法相互勾結,羅織罪名,任期內許昌市僅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就至少有四十五人次,致使眾多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遭受到被非法抓捕、關押、罰款、關洗腦班、開除工職、勞教、判刑等迫害。

僅舉幾例彭傑對法輪功的迫害所犯下的罪惡。

1、中文教授七天被警察迫害致死

孫冠洲,男,六十二歲,原禹州市教師進修學校中文教授。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上午九點左右,孫冠洲正在家吃飯,國保大隊警察夏雨霄、耿松濤、趙乃成等六人闖進來,以檢查電腦病毒為名,不由分說就翻箱倒櫃進行搜查,搶走電腦、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並將孫冠洲綁架進拘留所。

六日上午,警察突然通知家屬,和國保警察帶孫冠洲去市北關醫院檢查,診斷出哮喘、高血壓症狀,家屬強烈要求住院治療,警察不允許。在這期間,家人托人找耿松濤,耿索要兩萬五千元,家人一時湊不齊,給耿五千元,耿嫌錢少,又推托說不當家。

三月九日晚八點多,家屬再次接到警察電話,讓去北關醫院,沒想到見到的竟是孫冠洲冰冷的遺體。家屬痛不欲生,警察還阻止家屬看遺體,並逼家屬簽字。家屬拒簽,哭喊:「我要活人。」昏死過去。警察見狀,灰溜溜逃走,深夜只留下家屬一人在太平間。

2、利用監聽監控 抓捕六位無辜公民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午,平頂山市法輪功學員趙榮花從許昌開車返回平頂山途中,被許昌市襄城縣國保大隊王萬斌為首的惡警以查車名義攔截綁架。同時被綁架到還有其女兒石磊(未修煉法輪大法,後被拘留十天)和焦作市法輪功學員邊博。隨後,王萬斌帶隊分別到趙榮華和邊博家裏進行抄家。趙榮花、邊博被關押在許昌市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許昌市法輪功學員張宏業和禹州市法輪功學員張振德剛從張振德家中開車出來,被埋伏在附近的禹州市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車上有神韻晚會光盤,張宏業的車被扣。當天下午,國保警察又到禹州市勞動局辦證大廳綁架了正在工作的黨富強。隨後,三人被國保警察非法抄家。張宏業被「取保候審」回家,黨富強、張振德被關押在禹州市看守所。

據悉,這兩起綁架事件與法輪功學員被中共持續監視、監控(包括電話監控)、蹲坑、跟蹤有關,是許昌市公安國保長期蓄謀、策劃、統一組織實施的結果。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法輪功學員張德江、黨富強被非法開庭。張振德被誣判四年,黨富強被誣判三年,張宏業的車被沒收。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趙榮花案在襄城縣法院開庭走過場。趙榮花被誣判四年,邊博被誣判三年。

3、善良農民魯順民三次被非法判刑 妻子含冤離世

許昌縣靈井鄉灣魯村四組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魯順民,只因堅持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向身邊百姓講述法輪功真相,告訴人們法輪功教人向善、卻遭中共誹謗迫害的真相,曾經三次遭中共非法判刑,前兩次陷冤獄十二年(第一次八年,第二次四年),遭到毒打、扒光衣服潑冷水、電擊、牙被打落、剝奪睡眠、手指被火燒焦等等折磨,傷痕累累。他妻子度日如年,在他第二次被非法關押時,含冤離世。

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魯順民再次因講法輪功真相,被許昌市警察非法抓捕,關押到許昌市看守所,幾個月後被非法判刑五年,投入新密監獄遭受迫害。這是他第三次遭判刑入獄。

4、善言勸警察,屈春榮再一次遭誣判四年六個月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日,許昌市六一零、國保大隊、西關派出所多個警察到法輪功學員屈春榮家非法抄家,將她劫持到看守所。同時,南關派出所等多個警察又到屈春榮娘家非法抄家。幾天內,許昌市又有七個法輪功學員家遭到警察入室搶劫抄家,警察手拿一摞搜查證,得意的說想去誰家去誰家。之後,屈春榮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送入監獄。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西關派出所警察在街上非法抓捕了四名當地法輪功學員,其中三人都是七十多歲的老太太。剛從監獄回到家中不長時間的屈春榮女士得知消息後,懷著善心善念,到西關派出所給辦案警察講法輪功真相,這些警察不但不聽真相,反而直接將六十二歲的屈春榮女士扣留關押,又羅織罪名,與公檢法相互勾結利用,再次以「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對屈春榮女士非法判刑四年零六個月,罰款5000元,投入新鄉女子監獄迫害。

5、四位法輪功學員因訴江遭誣判

王春迎,女,五十三歲,禹州市順店鎮羅集村人。二零一五年六月,王春迎向最高檢郵寄了對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的控告狀。同年七月底,王春迎因訴江被警察綁架到派出所,並強迫抽血和按指印後被放回。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王春迎再次因為訴江,被順店鎮派出所警察多人闖到她打工的地方將她綁架,並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王春迎因為一紙訴江信而被非法庭審,北京律師為王春迎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王春迎在法庭上陳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後道德提升、心靈淨化的事實。禹州市法院罔顧律師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二零一七年五月,對王春迎非法判刑三年。她上訴後,被許昌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投入新鄉監獄。

李根生,男,六十多歲,禹州褚河鄉小連莊村人,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幾日,因訴江被當地派出所警察抄家抓捕,二零一七年被非法判刑三年,投入新密監獄。

王慧敏,男,四十多歲,禹州無梁鎮龍門村人,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因為訴江,被當地派出所警察抄家抓捕,二零一七年被非法判刑三年,投入新密監獄。

王宏偉,男,五十一歲,禹州人,轉業軍官。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晚,王宏偉在鄭州打工的地方被禹州市國保大隊人員王曉偉等人夥同鄭州公安非法從租住的房屋內綁架,關押在禹州市看守所,遭國保人員刑訊逼供,渾身是傷。檢察院以王宏偉向最高法院郵寄控告江澤民的信件為由,起訴構陷。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禹州市法院對王宏偉非法庭審,兩位律師為王宏偉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王宏偉被非法判刑三年,他依法上訴,被許昌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被再次投入新密監獄迫害。

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天理不容,參與迫害的中共惡人下場都不好,周永康、令計劃、薄熙來、郭伯雄被判無期。原許昌市公安局局長翟化夫得癌症死亡,原許昌市公安局副局長李寅秋被雙開,原禹州市公安局局長曹剛被判刑十年,原許昌市政法委書記趙振宏被審查,原許昌市檢察院副檢察長趙國亮被審查,原襄城縣六一零主任謝友倉猝死……

勸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大法的人員千萬不要做中共的殉葬品、替罪羊。停止迫害、維護法輪大法,你才會有幸福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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