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在法上 該有的就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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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師父有這樣一段講法:「有許多學員他們問我說:老師啊,這個宇宙中有這個理叫不失不得,得就得失,失就得得。那你這麼無代價的度我們,給我們這麼多的好東西,把法教給我們,看護我們修煉,幫我們消業,而且給我們身體下了許許多多的東西,還在不同層次上解決我們的問題,修在自己功在師父嘛,那麼你要甚麼?我說我甚麼也不要,我和你們不一樣,因為我就是來做這件事情的。要說我要甚麼呢,我只要大家那顆心,修煉的心,向善的心。」[1]

師父不只給予了我們那麼多,在證實法的過程中,在每一個小的項目上都有師父為我們操勞。最近的一件事,讓我對「修在自己,功在師父」[2]的法理有了另一種感悟。

最近,幾個同修手裏有點小面額的錢陸陸續續的給了我,讓我打印真相幣,有的只是幫助打印一下,有的紙幣就不能要了,我就得拿錢墊上,打印完了,再去兌換出去。由於第一念站的正,做的過程特別順利,同修給的時候我就對同修說:有多少都拿過來,打印是我的強項,而且用的是顏料墨水,保持的時間更長。根本就沒有想這麼多錢怎麼兌換出去。因為這些同修三件事抓的很緊,只是在做這件事情上會費更多的時間,同修也沒有負面的人心加上,使這件事變的比較純淨,做出一批同修換走了,又做出一批同修又換走了。真真切切的感悟到了是師父在做,我只是動動手而已。

其實,我們根本就不用想結果,只管按照師父的要求做我們該做的,一切就都是最好的安排。

因為老年同修較多,使用電腦和打印機實在是困難,有些技術上的事根本做不了,我覺的自己有這個能力,應該在這些方面多做一些,幾年下來積蓄花的差不多了,心想大法弟子也不能沒有錢花呀!再這樣做下去就耗沒了,生活沒有保障會讓常人誤解,兒子還在上學,雖然經濟上主要是他父親在管他,我也應該負擔一點,就想應該找一份掙錢的工作了(已辭職兩年),正在考慮做甚麼的時候,被騙的一筆錢退回了幾萬,心想這又有錢了,可以全力的做正事了。

兒子平時非常支持我,從不亂花錢,在學校裏還能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3],有時間就想著幫我做真相資料,他覺的自己很意外的考上了不錯的大學,全是沾了大法的光。我受一個同修的啟發,覺的應該出點兒子的學費,盡當媽的責任,也意識到了我這一方面修的不好,沒有考慮周圍常人的感受。晚上,我就準備了一年的學費,早上兒子醒來給兒子說:媽媽給你出點學費吧,等你以後掙了錢多在大法中付出。

大約才過了兩個多小時,一個電話打過來:你在幾號到銀行領你的錢去。我當時就愣在那了,本來這筆錢被邪黨坑好幾年了,一下又回來了幾萬。

這麼多年的修煉,師父就在我們身邊看護著我們,只要按照師父說的做,遇事用大法衡量,做任何事基點站在法上,時刻想著我們的使命,與人之間的恩恩怨怨的事,師父就給我們擺平。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一》〈新加坡佛學會成立典禮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3] 李洪志師父著作:《悉尼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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