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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香河縣公安局國保隊長楊永利及610張國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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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網發表《通告》,美國政府將嚴格審核赴美簽證,對人權及宗教迫害者、迫害法輪功者,拒發簽證,拒絕入境。國際社會已從對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的呼籲,走向實質性的具體拒簽行動。

河北香河縣國保大隊長楊永利、副隊長曹軍英、教導員池海泉,以及「防範辦」(也即「610」)副主任張國被民眾舉報,其材料將送美國政府相關部門。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

楊永利,河北香河縣國保大隊長,警號078286,老家香河縣劉宋鎮慶功台村,他積極追隨江氏集團踐踏法律,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殘酷迫害。近幾年,楊永利與香河縣「610辦公室」(江氏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副主任張國相互勾結,與香河國保副隊長曹軍英、教導員池海泉一起,屢屢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下重手,不斷地犯罪。

一、個人資料

姓名:楊永利,Yang,Yongli,男
出生日期:1967年 03月16日,身份證號碼:(明慧網已備存)
工作單位: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公安局
職務:國保大隊隊長
家庭住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
子女姓名:楊雪喬,出生日期:1992年9月16日,身份證號碼:(明慧網已備存)

姓名:曹軍英,Cao,Junying,女
出生日期:1976年 2月 14日
出生地:香河縣劉宋鎮慶功台村
工作單位名稱: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公安局
職務:國保大隊副隊長
子女姓名:周山莉,出生日期:1997年 11月 16日

姓名:張國,Zhang,Guo,男
出生日期:1978年 1月 7日,身份證號碼:(明慧網已備存)
工作單位: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縣委防範辦(又稱「610」)
職務:副主任
家庭住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
妻子:孫雅娟,出生日期:1980年3月15日,身份證號碼:(明慧網已備存)
子女姓名:張(孫)騫顥,出生日期:2004年10月17日,身份證號碼:(明慧網已備存)

姓名:池海泉,Chi,Haiquan
出生日期:1976年 11月 27日,身份證號碼:(明慧網已備存)
出生地:香河縣淑陽鎮後小屯村
工作單位:河北省香河縣公安局
職務:國保大隊指導員
家庭住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
妻子姓名:張志榮。出生日期:1977年 11月 12日,身份證號碼:(明慧網已備存)

二、迫害事實簡述

近幾年,楊永利與香河縣「610辦公室」副主任張國相互勾結,與香河國保副隊長曹軍英、教導員池海泉一起,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他們通常採用特務手段包括:跟蹤、監聽、偷拍、構陷、勞教、判刑、抄家搶劫、暴力綁架、大額敲詐法輪功學員錢財等,從肉體、經濟到心靈上,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造成了難以估量的傷害。

國保是迫害法輪功的具體執行者。楊永利自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八年任職期間,操縱指使下屬及派出所警察、特警,騷擾、綁架、抄家搶劫當地法輪功學員,發生的每一起迫害都有其不可推卸的罪責。從刑法角度講,觸犯了《刑法》中的「非法拘禁罪」,「搶劫罪」,「綁架罪」,「敲詐勒索罪」,「濫用職權罪」。

1、二零一八年八月五日上午約十點,楊永利、張國親自到現場策劃指揮香河國保、派出所警察及特警,在香河城內批發市場綁架法輪功學員李秀琴。隨後,李秀琴家中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被抄搶,家裏給兒子準備結婚的錢、所有的積蓄,多個儲蓄卡及大量現金被搶劫。抄家的同時,還將李秀琴的丈夫綁架,經過多個小時的威脅恐嚇之後,才把他放回家,至今被驚嚇的還少言寡語、不敢與人交談。李秀琴被非法關押在三河市看守所已近一年零四個月,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被香河縣檢察院非法批捕,十一月初,李秀琴被構陷的案件移交到香河縣檢察院,二零一九年四月遭到非法庭審,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一審非法判四年,目前已經上訴。主管法官:廊坊市中級法院刑二庭李淑芬,手機號13833608391。

2、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安平鎮高莊村鬱兆霞與妯娌姐姐王建華,到同村法輪功學員荊連珍家串門。下午三點多鐘,楊永利操縱國保、安平鎮派出所及司法所十幾個人,突然闖入荊連珍家中,將荊連珍、鬱兆霞、王建華綁架劫持到三河市看守所,並非法抄搶家中私人物品。

鬱兆霞的律師兩次到香河國保要求會見當事人,楊永利找藉口就是不准。三月十七日,鬱兆霞、荊連珍被非法批捕。三人被非法拘禁整整十個月,在楊永利、張國的操控下,威脅、誘騙、套供、誘供,特別是同年十二月十五日非法開庭前,在香河縣法院三人還受到嚴重威脅:堅持就重判,妥協就輕判。十四天後的二十九日,香河法院草草結案:鬱兆霞被枉判八年,並處罰金一萬元;荊連珍被枉判三年,並處罰金六千元;王建華被枉判十個月,並處罰金三千元。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鬱兆霞、荊連珍、王建華的上訴案,廊坊中院並未開庭審理,即作出維持原判的枉法判決。二零一八年四月二日,鬱兆霞、荊連珍被劫持到石家莊女子監獄,王建華已經回家。

3、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在楊永利的直接策劃指揮下,香河縣公安國保、派出所警察、特警進行大抓捕,綁架法輪功學員王麗玲、王奎義、杜秀芹、關玉峰、王錚、張憲、孟憲紅,張鳳遠、孔德平夫婦,李連弟、李秀琴夫婦共十一人。每個家庭的私人財物均被非法抄搶,多人被劫持到廊坊洗腦班,遭受強制洗腦、非法拘禁兩個月左右時間不等。楊永利以勞教相威脅,敲詐勒索李秀琴、李連弟夫婦三萬元、王奎義、關玉豐每人三萬元,張鳳遠、孔德平夫婦六萬元,敲詐王麗玲五萬元,因家人未湊齊,她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被送石家莊女子勞教所迫害。僅這一次迫害,楊永利就詐取善良民眾十五萬元血汗錢。

4、張憲,男,四十多歲,香河縣新開街道辦職工,畢業於河北省警察學校,原是一個警察,因工作中為百姓著想,曾被評為廊坊市優秀戶籍警察。然而,這樣一位按「真、善、忍」修煉的好人,在持續十九年的迫害中,不斷遭到騷擾、綁架、高額勒索和三次非法勞教迫害,致使張憲及家人的身心遭到巨大傷害。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張憲被楊永利等人綁架,非法拘禁到廊坊洗腦班幾天後走脫,四處漂泊,過著居無定所的生活。後來去香河鄰近的三河市打工,在城建新村租房住。二零一二年七月五日下午六點多,張憲被楊永利設局綁架,被非法拘押在香河縣看守所。家人依法聘請了律師,律師先後於同年七月二十六日、七月二十七日、八月十三日、八月十四日,多次前往香河縣公安局提交法律手續要求會見張憲,楊永利等橫豎阻攔,違法不向家屬送達法律文書、拒不安排律師會見,野蠻剝奪當事人的申訴權。在楊永利的直接作用下,張憲被非法勞教,直接導致其母親心情憂鬱病情惡化,張憲最終沒能見到母親最後一面。

5、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楊永利指令安平鎮派出所到鬱兆霞婆家,企圖綁架鬱兆霞,因鬱兆霞沒在家,綁架落空,家中的年畫及大福字被撕毀。

6、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下午六點左右,楊永利親自帶人、開十幾輛警車,到安平鎮高莊村,綁架法輪功學員荊連珍及不修煉的丈夫。一群人有男有女,便裝,從大門開始撕對聯,直到屋門對聯、窗花、牆上的年畫,一通亂扯亂翻。搶走了荊連珍的大法書、師父法像、筆記本電腦、打印機等等,還搶走了七百元現金,兒子的汽車也一同被他們搶走。當家人把車要回家的時候,汽車已成廢鐵。整個家像天塌了一樣,驚恐萬分,全村的人都轟動了。荊連珍被綁架到派出所,然後轉廊坊洗腦班迫害。國保大隊幾次到洗腦班威脅、恐嚇,非法審問。

7、二零一二年二月底的一天中午,香河縣公安國保、鉗屯鄉派出所不法人員,綁架剛從勞教所回家一個多月的李文巨,劫持到廊坊洗腦班,迫害四個多月。楊永利與曹軍英是迫害的主要責任人,鉗屯派出所受其指使。

8、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楊永利下令綁架戴爾專賣店的會計黃金磊,劫持到廊坊洗腦班,迫害多日後,又將黃金磊的父親黃福明綁架至廊坊洗腦班迫害。

9、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在楊永利的直接參與下,劉宋鎮北務屯村法輪功學員王奎義被綁架,被劫持在看守所二十多天,然後非法拘禁到廊坊洗腦班,最後被勒索三萬元錢,才被放回,沒有任何手續。

二零一七年六月,楊永利積極配合所謂的「敲門風雷行動」,相關部門還進行了全縣的參與迫害人員的「專門培訓」;楊永利、張國等施壓各鄉鎮、街道辦610和各派出所,陸續的大面積的騷擾法輪功學員,對即使在迫害的壓力下已放棄修煉的人也進行了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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