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修是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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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修煉大法二十多年了,可我總是眼睛向外看:看周圍的親人,這個自私,那個和自己不對脾氣;看周圍朋友,總是以自己的標準對待,這個愛佔便宜,那個虛偽,說話不實;對待同修,總是盯著同修們的不足,這個做事不在法上,那個說話常人化,總感到別人都不如自己。我總是用自己的世界觀衡量外界,當與人交往的時候,遇到一些人和事不如自己心意,就會不自覺的心中憤憤不平,就會不自覺的陷入就事論事當中。

今年八月份開始背法以來,師父的開示讓我突然明白:所有的那些外在的人事,都是折射出了我的內心,過去我只是向外修,修別人,不是修自己,修來修去自己內在還存在很多人心執著。

向內找修自己,我只是說在嘴上,沒有真正用在我的行為上,師父的法理我只是在理論上認識到了,可是只會用來衡量別人,沒有用來指導自己的言行,現在想起來感到自己都不配是個修煉人。

向內找修自己,可能對於別人而言,早已突破,可是對於我來說,以前總覺的自己是對的,修煉後這種高高在上的感覺有增而無減。這可能與我三十幾年教師生涯有關,自小爭強好勝強烈的自我,由不得別人說我甚麼;在人中養成的自以為是,受邪黨文化的毒害,甚麼事都力爭做到最好、做到極致、做事走極端。所以導致產生強烈的看不上別人的心。過去一般誰說我,我根本不放在眼裏、心上;從小養成了不願意被人管,更看不上管我的人。所以,在親朋好友中,大家對我都是處於敬而遠之,都不會輕易冒犯我。同修之間,也很少有當面對我說甚麼反面意見的。這樣導致我的人心越來越膨脹,直到今年六月份,我被舊勢力抓住把柄,在拘留所裏待了七天,我才徹底醒悟。

修煉就是修自己,修煉就是修去自己的人心。可是二十多年的修煉中,我卻沒有真正修自己。師父教誨我們:「只有學法修心,加上圓滿的手段──煉功,確實從本質上改變著自己,心性在提高,層次在提高,這才是真正的修煉。」[1]「真正修煉,就得向心去修,向內去修,向內去找,沒有向外去找的。」[2]其實修煉人除了修自己之外,其它一切憂慮都是「杞人憂天」。可是自己在這樣大的問題上,卻與法背道而馳,不能按照師父的教誨去修自己。兩眼向外看,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所以,二十多年的修煉,自己改觀不大,沒有修出師父在大法中講到的那些神跡,沒有很好的展現大法的美好。

其實現在想想:過去自己執著的那些誰是誰非、誰好誰壞的觀念都是人心,都是人執著不放的東西,不是神要的,一個神的心是完全放下的。整個宇宙都是法構成的,大法是屬於全人類的,何必擔心誰怎麼樣呢?過去自己經常擔心這個同修落下,那個同修學法狀態不好。其實現在對照法來看:那些都是表象,都是看自己看到後如何心動的;如果自己能用法想問題,一切不都是師父的安排嗎?不都是修自己的嗎?怎麼還會有這些憂慮呢?這不都是人心嗎?

修煉就是去除修煉人的人心觀念,通過這次背法,我認識到了這些觀念不是我,我必須修去這些不好的人心和觀念。不能再執著這些阻擋我修煉精進的東西了。我必須放下一切人心執著,包括對人身的執著。從一思一念按照師父要求去做。遇到任何事,多大的困難都向內找,找自己,修自己我想就沒有過不去的關。

這次背法讓我明白了,人和神不同,神是和諧的、慈悲的、看眾生都苦的,看人都是在一個層次上的,沒有誰是誰非的,既然這樣,我沒有任何理由再將人分出好壞來。只有人看人才會有區別的;你善,我對你好,你惡,我對你不好,那就是人;神是不會被人所改變的,無論你如何對待我,我都是按照法的要求對待你,不是按照你對待我的方式對待你,也不是按照常人中的理來對待你。只有按師父的要求去對待眾生,我們才能真正的救了眾生。也就是對眾生必須慈悲,只有用慈悲的心才能不再將眾生看的有好壞之分,才能真正的救了眾生。

說來說去,修煉就是修自己,修好自己才能做好師尊讓我們做好的三件事,修不好自己,就會給師尊添麻煩,就會讓師尊為自己多操心。

寫到這裏,淚水流了下來。二十多年來,由於自己沒修好自己,讓師尊操了很多心,我知道師尊一直沒放棄我這個不爭氣的弟子,一直在看護著弟子,謝謝師尊了。弟子今天已經知道甚麼是修煉了,弟子今後會嚴格要求自己的,修好自己,做好三件事。遲來的悔悟!

自己最近背法中的一點體會,如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何為修煉〉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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