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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孫吳縣年輕媽媽被迫害致死 鄉親們說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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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得知消息四十三歲的楊立華去世了,聽到消息的人無不感到震驚,都覺得這怎麼可能,一個年紀輕輕的人怎麼就沒了呢?可是這真的是事實,在十一月九日其骨灰下葬。

楊立華
楊立華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左右,家屬接到哈爾濱女子監獄打來的電話說楊立華有病了在醫院,楊立華的丈夫和弟弟及弟媳急忙買票前往哈爾濱,可是就在當天下午監獄又打來的電話說楊立華已經不行了。等到家屬到達哈爾濱醫大二院,看到人沒有了氣息。

在哈爾濱醫大二院,楊立華的家屬想看看病例,是甚麼原因就讓這麼年輕的人,這麼快就沒命了。警察不讓家屬拿病例,只有警察拿著才讓看,家屬看到楊立華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不想就這樣把人火化,想做屍檢,結果警察找理由誘騙,說是做屍檢需要很長時間,還得向上面彙報批准,那不知道要幾個月呢。家屬不懂那麼多,無奈只得簽字把遺體火化。

楊立華本人性格開朗,愛說愛笑,對人熱心,每一個和她打過交道的人都說她人真好。當鄉親們知道楊立華突然去世,都覺的這怎麼可能,那麼年輕的人,怎麼突然去世了,覺的太可惜了、太冤枉了。

楊立華在身體尚未恢復的情況下托朋友找了一份工作,維持家庭的生活,供養倆個上學的孩子,卻沒有想到因為這份工作自己又被非法判刑,距剛剛結束之前的冤獄僅僅三個月。難道就因為煉法輪功做好人,工作不讓幹,生活都沒有保障,討個說法,就被判刑,簡直是天大的冤案。

生存權被剝奪 上訪被綁架判刑

楊立華二零一七年八月出冤獄回家,身體尚未恢復,因為家庭經濟條件差,就急著找了一份工作,在加油站給車加油,解決家庭的經濟困難。楊立華在加油站正常工作期間,被孫吳縣紅旗街派出所所長孫世軍碰到。孫世軍濫用職權,強令該單位無故辭退楊立華,並說無論你到哪裏上班我都會告訴他們你煉法輪功不能用你。

無奈的楊立華想只能找紅旗街派出所所長孫世軍告訴他你不能這樣做,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學法輪功就不能工作養家糊口。讓人沒想到在派出所不但沒有見到所長孫世軍,楊立華還被無理的非法扣押兩個多小時,過後派出所拒絕承認曾扣押過楊立華。

楊立華和朋友曲永霞說了此事,曲永霞覺的派出所人員怎麼能這樣目無王法,濫用職權,個人的生存權都沒有了,應該找他們說理,她們倆個去了派出所、縣政府、信訪局,可是這些部門都相互推諉,也沒能得到解決。

在她們第二次(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去信訪辦時,被信訪辦人員(曾慶明)舉報說法輪功在政府鬧事,國保隊長田立遠領著警察及武裝協警很多人把倆個手無寸鐵的家庭婦女綁架了,當晚就被非法抄家,並送往看守所。

沒幾天,曲永霞和楊立華就被非法批捕。據知情人說,當時孫吳縣大縣長(徐剛)說一定要重判她們法輪功。就這樣在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短短的一個多月就被孫吳法院主審法官(張虹)非法判刑,楊立華四年、曲永霞三年。

二人不服上訴至黑河市中級法院,並聘請了律師,一審主審法官張虹還曾想阻止律師閱卷,律師向張虹遞交了《複製法院庭審過程錄音、錄像申請書》,張虹也未允許辯護律師複製,剝奪辯護律師依法行使辯護權的行為。

黑河市中級法院在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開庭,在律師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的情況下仍維持原判,隨即在二零一八年二月中旬送往哈爾濱女子監獄。

律師辯護說:本案能從發生、偵辦到審查起訴,又經過一審法院判決上訴人有罪,簡直不可思議,上訴人正常的、合理的為生存養家糊口的工作權利被所謂「人民警察」無情的剝奪,本辯護人感覺到匪夷所思,更感覺到毛骨悚然、不寒而慄的是上訴人向政法和信訪部門反映情況後,有關單位非但不處理濫用職權、違法亂紀的東所所長孫世軍、指導員王瑞,反而羅列罪名對為生存而尋求幫助、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公民進行打擊,這還是我們滿懷希望、無限信任的「人民公僕」嗎?也許有人會講,你楊立華、曲永霞為工作就說工作的事情,為何要遞交資料,那麼我們要問,像東所所長孫世軍、指導員王瑞之類的公務人員為何仇視楊立華,讓其連最基本的生存都不允許,因為她信仰法輪功?但首先她是一個自食其力的勞動者,她要生存,要養活自己,要撫養子女,要贍養老人啊!相關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的冷漠讓人情何以堪啊!

曾在哈爾濱女子監獄遭殘酷迫害

在二零一四年八月,楊立華因為在電線桿上寫法輪大法好,被公安局副局長(吳玉龍)等人綁架,被主審法官(張虹)非法判刑三年。那時她的小兒子才五歲多,大女兒剛剛上小學,年幼的倆個孩子就這樣被失去媽媽的照顧。

楊立華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女子監獄遭受殘酷迫害,她被體罰被毒打,人瘦得皮包骨,腰都直不起來,走路都困難。據曾經和楊立華在一起的犯人講,楊立華在監獄有時被打的很長時間都甦醒不過來,有時被灌濃鹽水,口渴的手捧著水盆喝水。

這一次在監獄,也不知道楊立華受了怎樣的酷刑折磨,沒能看家人一面,沒有和家人說一句話,就失去了年僅四十三歲的生命。

楊立華的爸爸因為女兒再次被非法抓捕,悲憤過度,一病不起,心疼可憐的女兒怎麼剛剛出獄回家,身體還沒有恢復,怎麼又遭此迫害,在得知女兒又被非法判刑四年,無法接受事實,突然離世。

楊立華的媽媽曾經得過鼻癌,鼻子都沒了,臉部就是一個大窟窿,不敢外出、怕嚇到外人,楊立華的爸爸去世後扔下她的媽媽也無人照顧,她的媽媽也不知道自己的女兒已經被迫害去世了,有親人去看她時,她的媽媽還在講,等等我姑娘回來我就好了。

楊立華的倆個孩子還在上學,為了盡可能不傷害到孩子,所有知道楊立華去世的人都在隱瞞著,她的丈夫只有忍著悲傷,笑對孩子,照顧著孩子上學。每一個有良心的人,看看這是一個甚麼樣的家庭,幫助還來不及,怎麼能去加害呢?

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

在說一說楊立華為甚麼要修煉法輪功。幼年起,楊立華的體質就非常差,總是有病,還有關節炎,腳脖疼不敢走路。法輪功在九八年傳入她住的村子,她聽說法輪功是佛法修煉,還能夠治病,並且教人向善,還不收費,就隨著煉了,她在每天看書、煉功中,按照書中教的做個好人,對誰都好,慢慢的身體真的沒病了,以前病病怏怏的人真的好了,那段時間過的充實快樂。

楊立華學法輪功還沒有一年,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動全部國家宣傳機器對法輪功全世界的污衊、造謠的宣傳,鋪天蓋地的打壓,一時黑雲壓頂。她在學法煉功中也懈怠了,之後結婚了。由於在修煉上的放鬆,幾年後身體條件逐漸的往回退,她的大女兒就是因為她的體質差,不足月就生產了,她的小兒子就更差了,不足七個月就早產了,只有男人的手掌大,孩子的指甲都沒長成呢,不會吃奶。因為沒有錢住不起醫院,冬天在四面還透風的屋子裏,看著那幼小早產的孩子,只能是聽天由命了。她的丈夫看著可憐的孩子,心裏明知道在家裏孩子是不可能活下來的,就是在醫院活著的希望都不大,同時楊立華又得了產後風,渾身僵硬,在無奈無助的時候,他們想起法輪功,求師父救救她們母子,將來一定帶著孩子好好修煉法輪功。他們每天誠心淨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奇蹟就這樣出現了,看似沒有希望的孩子活了,楊立華的病也好了,全家無法用語言感恩法輪功。知道此事的鄉親都說真的神奇啊!

在後來由於迫害法輪功不斷的升級,江氏集團的滅絕政策「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這種令人髮指的邪惡,殘酷的迫害,嚇的人們都不敢煉法輪功了,她的丈夫後來嚇的不敢學了,楊立華內心也很苦,常言說:受人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

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教人修心向善,修煉的人只要按照真、善、忍去做好人,認同大法好,首先就能祛病健身。從九二年至九九年短短七年的時間,人傳人,心傳心,就有上億的人修煉,在沒有任何媒體廣告,沒有刻意做任何宣傳的情況下,就達到了如此神奇的轟動效應,這不正說明法輪功深得人心、深受善良人喜愛嗎?在兩次東方健康博覽會上,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奇效,人人皆知,家喻戶曉,國家公安部親自寫的表揚信、給法輪功創始人的榮譽證書,那是有據可查的。而且在江澤民企圖抓法輪功把柄 搞迫害之際,喬石組織老幹部調查法輪功後,也得出了「法輪功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

這個利國利民的大好事正是應得到國家大力支持和發揚光大的。然而在江澤民的妒嫉下,出於一己之私,不顧事實,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又一次掀起對人民百姓的迫害運動,把全國推向了一場浩劫中,多少公檢法人員被拉入其中,成為江氏迫害好人的幫兇。在這場對法輪功殘酷迫害的二十年中,多少人失去了生命,失去家庭、親人。他們或許是我們的親人、朋友,父母兄弟,都曾經有一個幸福的家庭,由於迫害造成千千萬萬個家庭妻離子散,天各一方。

孫吳縣的那些公檢法的人員當你們對楊立華進行非法的抓捕,羅織罪名湊數,無法無情的宣判,那時你們可曾捫心自問,她是真的在犯罪嗎?你所做的每一個決定是從良知、道義、法律的角度做的嗎?特別是主審法官張虹,當你在宣判法輪功學員楊立華有罪的時候,你想過那是在冤判一個好人嗎?把一個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兩次送入監獄,而且距前一次出獄相隔僅三個月,你於心何忍?

常言說:善惡有報是天理。看看那些被抓的官員,比如: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王立軍、李東生等等,哪一個不是曾經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必報。善勸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你抓捕、批捕、起訴、判決法輪功學員,就是在做一件埋葬自己的惡事啊?老天爺在看著你,你身邊的正義人士也在看著你,趕緊將功補過啊,給自己留一條後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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