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傑 |
下面是文傑自述遭受中共邪黨迫害的經歷:
我是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民族中學教師,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法輪功後,原有的風濕病、心臟病、神經衰弱等病症,都在修煉中不知不覺的好了,真是無病身體一身輕。
噴寫「真善忍好!」 慘遭中共酷刑折磨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夜,我因在牆上噴寫「真善忍」大字,被孫吳縣鐵路派出所惡警綁架至孫吳縣公安局,惡警們連夜非法審訊,用電棍電擊我頭部、左手。第二天,我被非法關押到孫吳縣看守所。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電擊、棒打、踩踢 |
一月二十日,齊齊哈爾市建華公安分局三名惡警將我劫持到齊齊哈爾市建華區第三刑警隊,政保科科長張義德一見到我,狠命打我的嘴巴子、踹我。因我不配合邪惡,惡警就給我「上大掛」。我的雙腳被綁在鐵椅子上,兩手被反吊在一人多高的地方,他們把鐵椅子往後一撤,我身體立刻懸空,瞬間感到兩臂像把筋抽出來一樣疼,後來我疼昏過去。不知過了多久我才被放下來。兩臂完全失去了知覺(兩年後才恢復正常)。
中共酷刑:吊掛 |
惡警動用酷刑逼迫我找到我租住的房子,在那裏又綁架了五名法輪功學員,當夜把我們非法關押到齊齊哈爾市第二看守所。看守所值班警察在接收時做了驗傷記錄:「雙臂因上刑抬不起來」。就這樣我從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到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二日,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齊齊哈爾市第二看守所。
關押我們的「號房」非常擁擠,晚上睡覺都是側身立肩,擠的胸疼、肚子疼,沒有小便也想去廁所。上廁所回來,很難再擠回原來的位置。因大量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這裏,一個「號」裏三十多人,大法弟子就佔三十人。每晚睡覺分三班倒,有一部份人還被迫睡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我就曾經在水泥地上睡過。
在看守所吃的是窩頭,喝的是帶泥沙的凍白菜湯。期間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絕食反迫害,絕食到第四天,看守所所長林友貴到我所在的一號監室瘋狂毒打大法學員,並把我拽到警察室一頓暴打之後,用手銬、腳鐐從背後串在一起,手反背,身子蹲下,在身後用很短的鐵鏈子把手腳連上。上廁所用兩個人抬著,也不給打開。
中共酷刑示意圖:「穿後刑」──將人雙手背銬、雙膝下跪、雙腳戴腳鐐,同時將手銬、腳鐐用鐵絲最短距離串起來 |
「串鐐子」之後,惡警開始給我們灌食。他們拽著我的頭髮,用鋼勺使勁撬我的嘴,在我嘴裏使勁攪動,牙床子被攪破了,獄醫孫臣龍使勁捏我的鼻子,像要把我鼻子擰掉一樣。對我強行野蠻灌食,灌的是鹹鹽水沖的玉米麵水。就這樣戴了一夜手銬腳鐐,手腳全都腫了。
酷刑演示:灌食 |
被中共非法判刑九年 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迫害
二零零一年七月,齊齊哈爾市建華法院,把我和十一名大法學員弄到一個起訴書上,對我們非法庭審(有的大法學員相互都不認識,或沒有甚麼往來),建華區法院法警還當庭恐嚇、辱罵我們。在違反憲法的情況下,法院對我們非法判刑,有的被判十二年、十年、九年、八年,其中的王偉華被判四年(不到四年,王偉華就在監獄被迫害致死)。我被非法判刑九年,我不服判決,依法上訴。但我的上訴狀在二審判決書上沒有體現,反而註明我服從判決。
二零零一年末我被綁架到女子監獄之前,警察逼迫我照相、按手印留指紋,我不配合他們,他們就左右開弓打我嘴巴子。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二日,警察向我的家人勒索四百元錢的所謂「雇車費」,把我和其她法輪功學員綁架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集訓隊。一到那裏,警察就唆使犯人晝夜不停的監控我,我因不背「報告詞」和 「監規」,經常被罰站到深夜。三個月後,我被劫持到七監區(現在的四監區)繼續迫害。
有一次,監獄強迫所有被關押人員在食堂看誹謗法輪功的所謂新聞,獄方為了阻止我抵制誣陷,預先準備好了綁我用的繩子,粘嘴用的膠帶。就在這次迫害中,有的大法學員被關進 「小號」。我每天都在四個犯人有形無形的監控看管之下,心情高度緊張、壓抑、恐懼,隨時都可能被指責、呵斥,甚至打罵,每天還要被惡警、惡犯逼迫幹十七、八個小時的奴工。
大約在二零零二年七月,我和全監獄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學員集體抵制奴工迫害,集體罷工。我被關進「小號」加重迫害五十六天。小號常年不見陽光,陰暗潮濕,沒有行李被褥,即使在三伏天,每晚都要凍醒好幾次,還經常挨餓。第五十六天,我被戴上手銬帶回監舍,繼續迫害。以後的半個月是二十四小時坐在小板凳上戴背銬,晚上坐在小凳上睡覺,夜間被凍醒好幾次,吃飯上廁所都帶著銬子。
演示:關小號 |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五日,我和大法學員陳偉君(已被迫害離世)突破三道鐵門闖出魔窟,之後被惡警劫持回監獄,連踹帶打,我被第二次關進「小號」,被強迫坐了一宿鐵椅子,第二天打開時,整個身體無法活動,保持著固定時的姿勢,動彈不了,半天才緩過來。警察對我的迫害並沒有停止,我被反背銬在地環上,除了吃飯、上廁所之外,不給打開手銬。晚上睡覺是最痛苦的,因為以前被惡警上大掛時造成的內傷,胳膊最怕反扣、怕壓,可是戴著反銬又上地環,甚麼角度都不行,啥姿勢都壓著胳膊疼痛難忍。
秋天越來越冷,小號更冷,我要求給我送棉衣,要了好幾天也不給,我就這樣被迫害一個多月。從小號回來後,每天被迫和犯人一起做奴工,處處受刁難,環境高度緊張、恐怖。在邪惡最瘋狂的日子裏,每一分每一秒都很難熬,隨時可能被無端迫害,讓你沒一天好日子過。
二零零三年,監獄又想出迫害大法學員的損招。規定家屬來接見時,犯人必須背「報告詞」,報告詞第一句就是「我是×監區犯人×××。」大法學員是無辜被迫害的,不是犯人,不背報告詞就不讓家屬接見,回來後警察和犯人還罵我沒有親情,沒有人性,不要親人了。中共不法之徒是翻手為雲,覆手為雨。
同年四月七日,我們因為拒絕參加奴工勞動,被強迫坐小板凳,從早六點到晚上七、八點,大約坐了十多天。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和我一起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學員鄭金波(現已被迫害離世)被惡人薛淑華打了,我給大隊長寫信,要求懲治惡人,討回公道。我因此而被隔離關押四天,每天都被四個犯人看管。看管期間不許說話。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女子監獄大規模、全面又一次迫害大法學員。十一月二十八日,全監獄針對所有被非法關押大法學員的各監區統一時間「清監」,主要目標就是搜經文,幾棟樓亂成一片。流氓獄長劉志強帶領手下一群惡警到處亂竄叫囂,大量的經文被惡徒搶走,之後的幾天,天天搜經文。每天早六點到晚八點還強迫大法學員碼坐小板凳,不許閉眼睛,不許我們之間接觸,不許在床上坐著,上廁所都被嚴格限制,原因是怕我們接觸。
獄方為達到對我們洗腦的目的,每天放廣播,對法輪功極盡誣陷之詞,還指使 「包夾」犯人念誹謗大法的邪書,強迫我們聽。惡徒們陸續從各個監區綁架大法學員到專門做「轉化」的十一監區。二零零七年四月,我被綁架到十一監區。以惡警指使的犯人崔香為首,對我辱罵、毆打,還不許睡覺,每天都有專人對我強制洗腦,輪番迫害。這種高壓迫害歷時兩個多月,直至我神智不清,被迫「轉化」。二零零七年末,我寫了嚴正聲明,從新走回大法中修煉。
二零零八年二月初,我被轉到六監區,在這裏大法學員之間不讓接觸,不許說話,由兩名「包夾」犯人看管已成慣例,幾年來一直都是這樣。
二零一零年,邪惡的迫害仍在繼續。一月十九日,我本該結束漫長的九年監獄迫害獲得自由,可是監獄還是把迫害維持到最後一刻。整個上午我幾次要求放我出去,獄方說等齊齊哈爾市「610」來人,你才能走。我的家人在外面擔驚受怕等了好幾個小時。
雖然我走出監獄,但對我的迫害並沒有因此而停止。我被中共非法剝奪的工作權利還沒得到恢復,並進一步非法剝奪了我辦理身份證的權利,不給我落戶口。回來後我才知道,二零零一年,惡警到我家非法抄家時,不但搶走了我所有的大法書籍和放像機,還偷走了我的存摺本,並在二零零一年與銀行合謀,分三次非法竊取我存摺上的兩萬多元錢,我從監獄回來到銀行取錢的時候,只剩下一百多元錢了。
邪黨迫害我九年,同時給我的家人也帶來了巨大的傷害。老父親聽到我被非法判刑九年,半月沒睡覺,天天擔驚受怕,一看到監獄的大牆,心就翻個,母親九年來同樣承受著太多的苦難。我原本幸福的家庭破裂了,孩子十一歲就失去了母愛,我從監獄回來,第一次在火車站與孩子見面時,面對二十歲的兒子,我們母子相見不相認。我不能讓孩子和家人看到我流淚,不能讓他們再難過,只好把臉轉向車外,任淚水默默的流淌……
遠在他鄉 再陷囹圄
二零一二年四月,有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我險些被牽連,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被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綁架。警察對我想方設法要知道我姓名,我沒有配合,次日以「法輪功女一號」名義將我送至三河看守所。
在看守所,由於我的不配合,他們對我態度比較惡劣。十二天後將我送至洗腦班。在洗腦班,有兩個管事的官員態度很惡劣,惡意攻擊師父攻擊大法,要求我轉化,被我嚴詞拒絕。在那裏呆了兩個多月。一次身體特別難受,出現類似心臟病的狀態,他們把我送去醫院。在洗腦班期間,我的律師要求見我,被他們非法拒絕。國保大隊李偉多次對我誘供騙供。
二零一四年七月,我被送回三河看守所。一天晚七點左右,三河國保科長賈志學到看守所,欺騙我,想要給我安排他們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師」(即做有罪辯護),企圖阻止其他律師為我做無罪辯護。歷經五次非法開庭,在第二次開庭時,我出現心臟病狀態,他們沒有採取任何救治方式,只是宣布休庭。法庭不顧法律不顧事實,非法判我五年。我依法上訴,二審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一六年,我被送到河北省女子監獄,在那被非法關押了三年,歷經兩年半的邪惡洗腦。每天被要求看邪惡光盤,或有轉化者灌輸謗師謗法的東西。嚴重時,邪惡的錄像一天看十幾個小時,精神近於崩潰。限制購物,不但不讓買食品,日用品也嚴格控制。在整個過程中,獄警王野、曹海燕對我迫害嚴重。兩次逼迫我做驗血體檢,花了六百多元。我不做,她們就威脅恐嚇,強拉硬拽,甚至給犯人施加壓力,以此要挾我。在醫院不要求我驗血、做B超的情況下,王野、曹海燕強行讓我做。大約有七個多月的時間,要求我每天十二點睡覺,強行洗腦。
在我快要離開監獄時,監獄多次與黑龍江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聯繫,讓他們一定從監獄把我接走。齊齊哈爾「610」派了四個人,兩個北大街派出所的警察張志偉、於麗紅,兩個社區人員,一路跟我到哈爾濱,還無禮的到我弟弟家,還和我弟弟家的房東所在派出所聯繫,說有煉法輪功的在這住等等。之後又到呼蘭區新民派出所給我做詢問筆錄,留指紋,照相。
關於我戶口問題,齊齊哈爾北大街派出所在我第一次被判刑迫害時,就把我戶口給註銷了,我出獄後去落戶口,他們藉口不給辦理。
在我這五年被迫害期間,老父親由於經受不了巨大的打擊,帶著對女兒強烈的思念離開人世。
我雖然從邪惡的黑窩出來,但是對我的迫害並沒有結束,我現在身無分文,無家可歸,只能暫住母親家。八十五歲的老母親,因為我多次被迫害,處於對中共淫威,即使願意和我一起生活,也希望我能照顧她,但還是不敢長時間收留我,有時我只能暫住其她法輪功學員家。
這些年來,中共惡人對我的經濟迫害一直持續著,一直存在。在外打工因為沒有身份證,只能幹與我原來的教師職業不相稱的工作,如保姆、飯店服務員、售貨員、看孩子、打掃衛生等,還有時經常找不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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