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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雙流區610頭子張浩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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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張浩(Zhang,Hao),男,五十九歲,一九六一年十月二日出生,住址:四川省成都市雙流區東升街道迎春路五段121號3棟1單元2號。雙流區政法委「610」辦公室頭子,是正興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兇手。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開始,雙流區「610」首惡張皓便積極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的滅絕性迫害政策──「政治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在雙流地區操控著這個龐大的犯罪系統。他首先調動了全縣各級公、檢、法、司、國安等部門的人力、物力、財力,唆使雙流公安局警察對雙流地區的法輪功學員實行了地毯式的抄家、收繳大法書籍、資料、身份證及戶口等;接著陸續的對法輪功學員實行非法抓捕、綁架、刑拘、勞教、勞改、開除公職、罰款及扣發工資等迫害;同時還株連法輪功親屬及其子女,動輒免職、不安排工作、不准當兵等。

在迫害初期,雙流縣看守所和華陽看守所關押的絕大多數都是法輪功學員(勞教、勞改、刑拘)。在這裏,張皓充份利用「610」副主任的職權,指使雙流區公安分局警察採用黑社會手段,給法輪功學員吊、銬、給劣食、指使犯人(以減刑期)暴打法輪功學員、做苦工、輸不明藥物等。

「610」首惡張皓採取各種非法手段,強行從家中、大街上、單位裏將法輪功學員綁架,把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在正興鎮洗腦班,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610」首惡張皓不僅花費了幾十萬元租用洗腦班場地,而且還從一些單位抽調或雇佣社會上無業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包夾,每人每月花費上千元。這些所謂的幫教人員在利慾的驅使下,成了邪惡的幫兇,他們在「610」首惡張皓的指揮棒下,強迫法輪功學員寫所謂「保證」、交代問題;強迫法輪功學員一遍又一遍的看誣蔑法輪大法、詆毀師父的書和錄像;強迫法輪功學員交資料、罵師父、罵大法,否則就說是「假轉化」。還威脅誰不照雙流縣「610」規定的寫和交代就判刑或勞教。

從一九九九到二零零二年這三年內,正興鎮洗腦班曾非法關押過法輪功學員有幾十人次。他們都承受了殘酷的精神和肉體折磨。其中:已被迫害致死的羅素芳、李加彬、吳敏華、鄧婆婆、李小文、劉成軍、盧鳳英等法輪功學員曾在這裏遭受過苦不堪言的迫害;被單位開除的蔣虹、孫純凡、鄧小明、謝霞、向茂華、穆飛明等法輪功學員也曾在這裏遭受過迫害;另外還有鄧春蓉、樊英、王淑英、聶新民、馬慧、劉通通、雷時芳、嚴家惠、張德琴、蔡中民、李慶學、雷淑雲、李雲芳、吳翠珍母女、陸紅英、凡卦芳、李銀芳、付建群等其他法輪功學員,也曾在這裏遭受過迫害。他們有的被長期非法關押,時間最長的是被非法關押將近兩年的法輪功學員王素英、嚴家會、蘇翠容被非法關押近一年之久。

二零一零年八月中旬,雙流縣東升鎮百鴿社區居委會吳文彬勾結雙流縣「610」張浩、百鴿社區書記徐大全、朱瓊英等七、八個人,強行綁架法輪功學員到新津洗腦班迫害。

新增迫害事實:

二零零九年初,法輪功學員穆飛明被永興派出警察綁架、抄家;後被非法關押到新津洗腦班殘酷迫害;穆飛明並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開除公職(教師)。

雙流縣城關派出所警察梁洪全等人闖到法輪功學員朱務淑家非法抄家。朱務淑訴江後,遭雙流縣東升派出所片警李俊剛及社區人員王治國、馮吉、孫某等三次上門騷擾。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朱務淑在學法小組學法時被強行綁架並非法抄家。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雙流社區人員及警察再次到朱務淑家,問她是否還在煉法輪功,還進行強行拍照、錄音等騷擾。

雙流區政法委:
「610」頭目張浩張皓13881919836、028-85831911

雙流區專案組:胡躍忠、朱定全
雙流區警察:陳愛清、萬俊吉、徐琴
雙流區華陽司法局警察:賀昌林、劉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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