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謝成芳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並被勒索四千元;范秀山被非法判兩年半,監外執行,並被勒索四千元;劉瓊被非法判兩年,監外執行,並被勒索三千元。
綁架和逼供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下午四點多,謝成芳、范秀山、劉瓊、羅通玉、塗姓和何姓六名法輪功學員在射洪縣太和鎮解放街的家裏一起讀法輪大法的主要著作《轉法輪》,結束後,羅通玉離開,出門沒走多遠,就被等待在外面的警察綁架,然後十多個警察再回來敲門,大家誤以為是先出去的羅通玉回來了,就開了門。
警察進來後,就開始非法抄家、搜身,搜到了法輪功學員們剛才在學習的六本大法書《轉法輪》和一百多份真相資料,並要她們坐警車到公安局去。法輪功學員們表示不坐警車,就步行去公安局(那裏離公安局不遠)。一到公安局後,就被各自分開,並被逼問同樣的問題:誰教你煉法輪功的?資料是哪來的?
不法警察們當天還到法輪功學員謝成芳家非法抄家,搶走了打印機、電腦以及大法書等個人財物;第二天,又到范秀山家搶走了師父法像、四十多本大法書等個人財物。
三月二十日當晚一點多,七十多歲的塗姓和何姓學員,被家人接回了家。六十多歲的羅通玉被非法關在射洪縣看守所,七天後回家。
三月二十一日,謝成芳、范秀山、劉瓊三人被綁架到遂寧市看守所,她們分別被關在不同的地方,並被刑訊逼供,強迫她們說出是誰教的功、誰給的資料、給了多少等等,還誘騙她們說別人都說了,你不承認也不行、也沒用,還天天逼著她們看誹謗大法的邪惡的影片。兩週後,劉瓊回了家。
范秀山家人請了律師,但看守所的人威逼利誘,叫她寫「悔過書」,她不寫。到第三十六天,警察威脅她說,如果今天過了,也就是她被關了三十六天以上了,就要判她三年刑。同時又逼迫她的丈夫、兒子和兒媳等來求她放棄修煉,又用孫子的升學和就業等來威脅她,最後逼迫她抄寫他們寫好的「悔過書」。四月二十六日下午五點多,范秀山被家人接回家,警察叫家人隨時監視她,還威脅說,如果再與其他法輪功學員接觸,隨時都可以再把她抓回來。
四月二十七日,謝成芳被非法批捕,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遂寧看守所。
非法庭審和判刑
九月三十日,謝成芳、范秀山、劉瓊在射洪縣法庭被非法開庭,由射洪縣法院袁小豔、劉傑負責。
謝成芳和范秀山是由法院指派的律師,律師雖然做了一些辯護,但法庭還是按事先定好的結果宣判,開庭只是走形式而已。
謝成芳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並被勒索四千元;范秀山被非法判兩年半,監外執行,並被勒索四千元;劉瓊被非法判兩年,監外執行,並被勒索三千元。
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三位法輪功學員就這樣被中共的機構按所謂的法律荒唐的誣判,中共機構的人員就是這樣:認認真真做假,冠冕堂皇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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