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遂寧市法輪功學員劉榮自述受迫害經歷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一月四日】劉榮,男,四十四歲,是遂寧市船山區河沙鎮的一名法輪功學員。在中共迫害法輪功逾十九年的漫長時間裏,曾遭受了當地不法人員的綁架、跟蹤、騷擾和判刑迫害。

以下是劉榮自述遭受的迫害經歷:

集體煉功遭綁架

我叫劉榮,是一名收荒貨的自由職業者。二零零零年七月的一天早晨,我和當地部份法輪功學員來到船山公園參加集體煉功。剛煉完動功,還沒來得及煉靜功,我們二十幾名法輪功學員就被聞訊而來的警察團團包圍,警察要求每個法輪功學員登記姓名、住址和單位。我因為年輕沒經歷過邪黨的迫害,就無知的配合了登記。隨後,這群警察就叫我們步行到了東平派出所(現在的凱旋路派出所),警察就讓我們站成一排,一個女警察大聲呵斥我們,說了很多邪惡的話(時間久了已記不清了),然後就把我們關在了滯留室。

當天下午,河沙派出所來了四個警察,見我一出來,就用手銬將我雙手銬住,把我強行弄上一輛長安車,將我劫持到河沙派出所。

講真相善待警察

到了河沙派出所,熊所長(三十多歲、一米七五左右)厲聲問我:「你還煉法輪功?我們河沙鎮就是你在出風頭,給我們丟臉!」隨後又惡狠狠地說道:「信不信老子打死你?!老子打死你不犯法!我把你從名譽上搞臭,把你從經濟上搞垮,從肉體上消滅!信不信老子兩定子(方言:兩拳頭)打死你?!」說完兩眼對我怒目而視。就在他即將對我動手的那一刻,裏面的座機叮鈴鈴的響了起來,只見他撇下我,匆忙的跑向裏面的辦公室接聽電話去了。出來時,心情似乎比剛才好一些,但還是沉下臉來說:「今晚上你說不贏我,我就要把你吊鴨兒浮水(一種酷刑)!」

晚上,熊所長問了我很多關於法輪功的問題,我就給他舉了很多實例,把他說的心服口服,我倆一直談到晚上九點多鐘,最後他敗下陣來,又把我關入一間黑屋子。

我在派出所被關了一天一夜,第二天才回到家裏。

綁架未遂

二零零二年六月,我和同修在遂寧傳播真相,當時對邪惡勢力的震懾很大,不料我遭到了警察的跟蹤。有一天下午八點多鐘,夜幕已經降臨,我收荒貨回家時順便去小賣部買鹽,突然看見不遠處停放著一輛黑色轎車,那年頭私車很少,我感到一種壓抑,意識到這種不安全的因素正在一步步向我逼近,我知道自己已經被警察盯上了。

於是買了鹽之後,我轉身向相反的方向急速的走了,來到一個朋友家避難。而惡人把車停在我回家必經的路口守候,不曾料想我早已離開,事後惡人還去向小賣部的人打聽,賣主說人家早就走了。在師父的慈悲保護和朋友的鼎力幫助下,我安全脫離了危險。

遭綿陽公安綁架

從那以後,我就開始流離失所在外,為了生活只好去打零工。二零零三年二月又輾轉到了綿陽梓桐大廟別墅區當裝修工。二月十五日這天,有兩個陌生男子來到我面前,向我打聽幹活的事,他們離開一個多小時後,就有四個警察開著警車直接來到我幹活的地方,其中一個警察問我:「你是煉法輪功的?」我答:「是。」他說:「跟我們走一趟。」當時他們就把我雙手緊緊的反銬在背後,逼我上車,將我直接綁架到了綿陽公安局,沒過一會兒,又把我送到了綿陽拘留所。

到了拘留所,獄警就按規定用剪刀三兩下就剪去了我衣服上的所有扣子,沒收了紮褲子的皮帶,最後我只得兩手提著褲子進監室。

三天後,遂寧國安局來了四個警察又把我劫持回遂寧。在行車途中,他們心懷叵測,裝著若無其事的樣子與我有目的的聊天,一個胖警察問我們那次是幾個人做的?我就承認了是自己單獨幹的,沒有牽扯與之有關的同修。

遂寧國安人員的伎倆

到了國安局,那個胖警察和另兩個警察對我連夜進行審問,他們也不給我鬆銬,一直追問那事是幾個人幹的?我當時很堅定,不論他們怎麼追問,我就是守口如瓶,不配合。

他們見硬的不行,就想動用親情來迫使我就範。不知甚麼時候,他們找來了我的妻女,她們娘仨只是遠遠的看了我幾眼,甚麼話都沒說,就被帶走了。而我卻動了親情,思想開始產生動搖。國安警察了解了我的心態,找到了我的弱點。一個半小時候,我就主動配合了警察,說出了事情的經過,並供出了家兄。

非法審訊完畢後,下午五點多鐘,國安人員又把我送到北門戒毒所關押。

三個月後,又把我轉押到靈泉看守所。

遭非法判刑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我和家兄劉紅軍及羅興全三人被車拉到船山區法院,在沒有律師,沒有任何家人旁聽的情況下,法院強行對我們非法開庭。主審法官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堅定地答到:「要煉法輪功!」

開庭僅僅持續了半個小時,法官就向我們三人宣讀庭審結果:我和家兄被冤判三年,羅興全被冤判七年。隨後,我們被拉回看守所,我被調到二十六號監室。

坐老虎凳

有一天,監室的在押人員大聲喧嘩,引來了周所長的詢問,一個在押人員害怕受到懲罰,就對我進行栽贓陷害,說我是帶頭起哄的人,周所長一氣之下,就叫人抬來一把「龍椅」(鐵製的),罰我坐七天七夜。期間,解手、吃飯都靠在押人員幫忙。七天下來後,我的腿走路很僵硬並打晃,感到頭重腳輕。

遊街

十二月,安居區要開公審大會,還要槍斃一批死囚。看守所就把我們三個法輪功學員用手銬銬著,叫我們三人各坐一輛解放牌大貨車,我們站旁邊,死囚站前邊,由武警持槍押著,拉到安居區去遊街示眾,折騰了兩個半小時後,才又把我們拉回看守所。

做奴工

看守所為了從這些在押人員身上榨取錢財,獄警就叫我們當奴工(這是違反看守所規定的),為他們獲取高額利潤無償做打火機。

拒寫保證書

二零零五年,獄警又將我轉到「勞動號」。大概是五月份,周所長找我談話,說甚麼寫個「保證」就可以提前半年出去,此要求遭到我拒絕,後來又有一個獄警來做我的思想轉化,我就藉此給他講真相。因此,寫保證的事就不了了之了。

我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四日回家。

遭敲門騷擾

二零一七年夏天,河沙派出所與富源路派出所的警察多次給我打騷擾電話。有一天,我正在家裏幹活兒,只見河沙派出所的三個警察直接闖到我家裏來,質問我為甚麼打電話不接?又接著問我:「你現在煉沒有?你不煉了,我就給你銷了,對你兒女都有好處。」說完就叫我在名字上按手印(現在已悟到不該配合)。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