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這樣一位大家公認的好人,在江澤民流氓犯罪集團掀起對法輪功的這場曠日持久的殘酷迫害中,卻屢遭中共當局騷擾、綁架、關押和判刑迫害,其身心受到極度的傷害。
下面所述是李玉瓊女士遭受的迫害經歷:
我叫李玉瓊,今年五十二歲。年輕時就是個脾氣暴躁性子急的人,而且身體虛弱、抵抗力特差,經常吃藥、輸液和打針,患有婦科病。由於家庭經濟拮据,我經常自己配藥,有次配錯藥了,服了後身體過敏,皮膚也變成了紫色。
丈夫也是個脾氣粗暴之人,在家中甚麼事都得順著他,否則,就要對我拳腳相加,那時家庭關係搞的十分緊張。我也想到過離婚,但考慮到家中上有老下有小的,也就打消了此念頭,但總感到命運對我不公,常常在心裏怨天尤人,後來還是在心裏原諒了丈夫。
一、喜得大法 善待家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經一位醫生介紹,我開始修煉法輪功。自修煉後,我就在心裏想:自己現在煉功了,好打他了(指想報復丈夫),以後可以不再遭丈夫毒打了。
隨著不斷學師父的著作《轉法輪》,加深了我對法理的認識。同時也弄明白了自己前半生為何遭受不幸的因緣關係了。師父讓我們每一個真修弟子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在心裏還不能怨恨傷害你的人,得忍。我知道自己的這一想法不符合大法的要求,馬上在法中歸正。從此,嚴格用大法的標準要求自己,善待身邊的每一個人。
不久我身體也康復了,脾氣也改好了,整個人也變得祥和了,也沒有報復心了,丈夫有時對我發脾氣,我也不放在心上了,再也不計丈夫的過往之過了。家庭也和睦了。
公公因風濕久病不癒而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老人心裏十分痛苦。我見狀,發自內心的安慰老人,勸公公不要著急,有甚麼事還有我呢!老人聽了像吃了顆定心丸一樣,心裏一下踏實了。於是,我不厭其煩的為老人料理生活中的一切,甚至老人解便都是自己親自服侍,為其收拾乾淨;後來公公能下地了,有空閒我就陪他出門散步、鍛煉身體。公公住院期間,我盡心盡力照顧老人的起居,餵飯、煎藥,不離左右。很多病人家屬都曾問過公公:「她是不是您的女兒?」公公聽了自豪地說:「她是我媳婦!」眾人聽了更是羨慕不已。
二、進京上訪遭綁架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四日,我和當地同修羅均蘭、蔣瓊秀、蔣瓊珍、王春蘭四位同修為了給大法說句公道話,同時也為了討還師父和大法的清白,我們五人義無反顧的踏上了進京上訪之路。由於一女同修在臨走時留了字條在家裏,被其丈夫發現並交到了攔江派出所,從而暴露了我們的行蹤。
當時,派出所及執法部門人員分兩路攔截我們,一路是包夏光華(私車主)的小車到成都火車站,另一路是由譚華能(派出所警察,現已到分水鎮派出所當所長)開車到綿陽火車站。當晚七點鐘我們五個人在綿陽火車站檢票口被譚華能截住,他們把我們扣押在綿陽火車站候車室。等去成都火車站攔截的夏光華的小車到達綿陽後,就將我們五人推上車。
我和另三名同修坐一個車,同修羅均蘭一人坐一輛車,到派出所已是半夜兩點多鐘,由唐玉英(政府官員已報應死亡)當眾搜身,搜去了我們所有的錢物,他們還把我們準備在路上充飢的一大箱餅乾分吃了,然後把我們關進一間小黑屋裏。攔江派出所的警察又通知我丈夫到派出所,丈夫一來,就氣得對我大打出手。接著派出所的警察譚華能和楊超就對我們進行分別非法審訊,問我:「資料是哪兒來的?誰組織上的北京?」晚上還把我和羅均蘭關到一間有水的小黑屋裏,想以此來迫使我們就範。
後來惡徒逼我們寫保證不到北京,並交保證金,除了羅均蘭外,我們四名同修每人被勒索五千元,關了五天五夜後才放回家。政法委書記劉用軍當眾說:「你們五月份不去上訪,五月份之後就退給你們。」數錢的是王本華,收款的是劉用軍,沒開任何收據,只是打了一張白條,十八年過去了,至今未退我分文。
在非法關押期間,同修羅均蘭遭到的迫害是最嚴重的。劉中雲和楊超將她雙腳分開吊銬,只有腳尖著地,還用狼牙棒從她脖子兩邊開始一直抽打到腳,又開吊扇強風冷凍,即使惡人使出渾身解數折磨,羅均蘭也絲毫未向邪惡妥協,最後被關了六天六夜、罰了一萬元才被放回家。
三、為制止行惡 母子同遭綁架
後來我住在攔江鎮長興街三十八號。二零零一年六月七日晚上八點多鐘,攔江鎮派出所警察楊超、綜治辦主任曾廣利、街道辦主任陳錫蓉與新上任的政法書記孫啟富(音)(政法書記劉用軍已調走了)及宣傳部等八人闖進我家裏欲施綁架,我不配合,他們幾人上來拉我,在地上拖。我對他們大聲說:「我沒幹壞事,我是好人。」左鄰右舍聽見我的叫喊聲,不知我家裏發生了甚麼事,都齊聚到我家樓下圍觀。
這伙不法之徒把我從三樓往下拖到下面,兩個人抬手,兩個人抬腳,鞋子也被他們拖掉了,四個人把我扔進了一輛麵包車裏。我上初中的大兒子蔡金全目睹了我被惡人綁架的全過程,期間他為了不讓惡人帶走我,不顧自己小小年紀、勢單力薄,使出全身力氣也未能使這伙惡人住手。最後,他們惱羞成怒,竟然在眾目睽睽之下,將我與十一歲的兒子一同綁架到了攔江鎮派出所。隨後,他們就肆無忌憚的抄我的家,大法書籍、煉功磁帶及錄音機等私人物品被掠走。到了攔江鎮派出所,他們將我們母子二人分開審訊。
期間他們想跟我兒子戴上手銬,由於兒子手腕太瘦小銬不住,才罷手。他們不僅用惡毒的語言威脅他,而且還打他的耳光,導致我兒子左耳失聰。我絕沒有想到中共豢養的這些警察和政府官員,竟敢視法律為兒戲,以最流氓的手段對付一個善良、無辜的青少年!
那天晚上惡人給我戴上手銬,綜治辦主任曾廣利還用坐墊打我的前胸和後背,想將我打成內傷而不留任何傷痕,他還用穿皮鞋的腳狠踩我的腳背。他一邊打,一邊謗師謗法,將我在椅子上銬了一個通宵。
次日,我丈夫向他們交了一千元保證金,才將兒子從派出所接回家。而我卻被曾廣利等人劫持到了靈泉寺看守所(現在永興看守所的前身),被非法關押四十天後才被放回家。
四、惡人砸門 綁架未遂
二零零四年,我在天峰街租房暫住。七月十七日晚上八點多鐘,攔江鎮綜治辦主任曾廣利、大隊書記蔣生緒(音)等七、八個人開了兩輛麵包車在租房樓下,大聲叫喊我丈夫的名字。我不知情,還以為是貨主叫丈夫去拉貨,我便站在窗台伸頭往下一看,才知是當地惡人又找來了,同時曾廣利等人也看見了我。他們叫我開門,我不開。於是他們留下幾人在樓下守候,另幾人就到樓上來砸門。「嘭嘭嘭」的砸門聲驚動了左鄰右舍,鄰居們都出來想看過究竟。
無論他們怎樣叫、砸,我就是不給開門,我在屋裏與他們僵持了兩個多小時,我在門內對他們大聲說:「我們做好人,沒有罪,為何要對我進行迫害?」曾廣利聽了心虛地說:「小聲點,我沒有迫害你。」我向他們下最後通牒:「我不會開門的!」我家姪女夫婦當時正在我家裏做客,面對眼前發生的一切,夫婦二人嚇得全身發抖,躲在角落裏不敢走出房門。
這伙不法之徒見我實在不開門,只好離開了。為了免遭迫害,過了不久,我也離開了出租屋。後來,據知情人講,次日早晨他們開著麵包車又來了,大聲叫我名字,見沒有人應答,他們就在樓下蹲守了一上午才離開。
五、在遂寧遭跟蹤綁架
因我經常隨丈夫出車,電話被邪黨人員監控,惡人在遂寧、成都兩地布控,找了我兩個多月。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日下午兩點,市國保人員鄭強等人通過電話監控,我被他們定了位。此時我正在嘉禾橋站台等候丈夫,只見鄭強等三人開著一輛黑色無牌照的舊桑塔拉轎車,拿著我的照片正在大街上尋找。鄭強到我面前,攔住我問:「你是不是叫李玉瓊?」當他知道我就是他們要找的人時,頓時就像鬆了一口氣,說:「我找你找的好苦啊!」說完就叫我跟他走,我不走,他就把我拖到車裏,將我綁架到了北門收容所。次日,鄭大雙、姜瓊及安居趙姓教導員也來對我進行非法審訊,都是問同樣的問題。重慶武龍縣國保也竄到遂寧,說是要把我提到武龍縣與某某某對質,我丈夫知道後堅決不同意,並與武龍國保講理,邪惡最後沒有達到目的。
這次,我被非法關押了七天才回家。
六、依法訴江遭騷擾
我因在二零一五年向北京兩高郵寄訴江狀,攔江鎮派出所警察一直在尋找我,還去了當地法輪功學員家裏打聽我的下落。
二零一七年五月,我和丈夫就發現有不明身份的人跟蹤。六月十九日,我丈夫接到安居區攔江鎮派出所警察的騷擾電話,詢問我的修煉情況。得知丈夫手機也被定位監控,六月二十日,我與丈夫一起從成都回遂寧,我發現有形跡可疑的人跟蹤,此人大約五十歲,男,體態稍胖,身穿藍色上衣,從街上一直跟蹤到小區,由於不知具體門牌號,那人偽裝成燃氣修理工逐戶敲門。為了安全,我於六月二十二日離家出走。
七、在成都東火車站安檢時母子遭綁架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我與兒子準備從成都坐火車回遂寧。中午十一時四十分許在成都東火車站過檢時,過檢人員發現我背包裏有些大法真相資料,當場被安檢人員劫持入火車東站派出所站內駐點,警察對我們進行驗血、拍照,然後扣押身份證、卡片和資料,並問這些資料的來源。並說:「說了就放人。」我沒有配合警察的無理要求。然後他們將我母子轉送至成都東站派出所,由警察分開詢問做筆錄。我沒有配合,並一直對在場人員講真相勸善。下午四點,我在遂寧的住處也被當地警察非法抄家,搜走師父法像。次日凌晨,家人被騙去該派出所,要求在行政拘留單上簽字,家人拒簽。
到了晚上,成都國保也來對我進行非法審問,後來兒子被放回家。大概是晚上十點多鐘,我被送到火車站附近的一個派出所,又被那裏的警察反複審訊,一個女人強行拉住我的手在筆錄上摁手印,隨後將我關押到了郫縣看守所,時間已是凌晨兩點多鐘。
八、遭非法庭審、冤判
我在郫縣看守所非法關押的第二天被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被成都鐵路運輸檢察院非法批捕。
十一月二十四日,成都鐵路運輸法院對我進行非法庭審。十一月二十八日,我被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罰金兩千元,我不服判決當庭表示上訴。
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在收到我的上訴後,既不尊重人權與客觀事實,也並未開庭重審,而是對一審判決苟同,顛倒黑白,對我進行栽贓誣陷,錯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對本人的訴求不予採信,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對我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九、在成都女子監獄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郫縣看守所人員強行將我劫持到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三監區繼續關押迫害。
1、強迫剪髮、打報告詞、吃藥
一到監獄就被女犯人強行剪掉長髮,並要求我馬上換穿囚服。我不配合,女犯就叫我脫掉自己的衣服,強行給我穿上囚服,叫我學打罪犯報告詞,並罰我站軍姿。下午警、犯帶我去體檢,我被查出高血壓兩百多,醫生說要留院觀察,並強迫我吃降壓藥,遭到我拒絕。兩個女犯人將我按倒在床上打針。犯人後來說:「醫生交待我們把藥搗爛放在飯裏叫你吃的。」
2、遭嚴管迫害
二十三日出院後,我被分到四樓十二監室,遭到嚴管迫害,期間家人被監獄剝奪探視權。我遭到體罰,警、犯罰我站,從早晨六點起床後就開始站到晚上十點鐘收監睡覺,除了一日三餐都罰站,還強迫打罪犯報告詞,承認自己是罪犯身份。
3、遭洗腦、體罰和「轉化」迫害
我每天被強制看謗師謗法的錄像,幫教閔含梅(遂寧人、二十三歲、毒犯)邊看邊問:「錄像是否是真的?」我答:「不是真的。」她說:「只准回答『是』。」要法輪功學員必須按她的意思回答,她還與幫教陳蓉(五十二歲、吸毒殺人犯)唱雙簧,一個假裝好人,一個當壞人專整法輪功學員。
四月八日我被罰站時心裏十分難受,幫教閔含梅見我臉色蒼白、全身冒冷汗、站不穩,就問我怎麼啦?我說:「頭暈、心慌。」她去給值班警察反映了,值班警察馬上向監區領導報告我的身體狀況,監區領導說立即送醫院。到醫院體檢時,我的血壓高達一百九十五,低壓一百四十七。我在醫院休息了一會兒,醫生把獄警和幫教叫到裏屋不知嘀咕了些甚麼,回監室後就讓我由站改坐,每天仍然被強迫看錄像和要求填寫「四書」,對我步步緊逼。幫教對我說,其他法輪功學員刑期長,慢慢「轉化」,我刑期短(只剩四個多月滿刑),要對我暴力「轉化」。嚴管一個多月,我只洗了三次澡。幫教陳蓉說:「一切不好都由我承擔。」
因我不「轉化」,幫教們就不讓我洗澡、洗漱。剛去時我沒有錢,只好向她們借用日常用品,她們還要看你是否有「轉化」的傾向,如果你不接受她們的洗腦,就不借給你用。即使寫了「四書」後,她們還要觀察你「轉化」後的表現(言行),我的「四書」都是陳蓉代寫的。
開揭批會那天,我心裏非常痛苦,覺得對不起師父對我的慈悲救度,當眾宣讀時,我泣不成聲、語不成句,讀的結結巴巴。教育科長廖群芳見狀不放心的問我:「你哭的這麼傷心,是不是捨不得法輪功?揭批書是不是你自己寫的?」我只好違心地回答是自己寫的。
七月二十四日,三監區長鐘茂林(音)找我談話,問我出獄時是否有人來接?我說:「有人接。」接著我向她反映法輪功學員被體罰,來例假的大法弟子沒有衛生用品。」鐘茂林推說:「不知情,沒有人向我反映,你說的事情我會調查的。」
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八點多鐘,幫教陳蓉、馬瀟(音)怪我不該寫被罰站和兩次暈倒情況,說監區幹部要找她們。我回答道:「我說的都是事實,讓她們調監控。」陳蓉、馬瀟聽後直罵我,值班幹部見吵嚷聲大了,過來招呼了三次,幫教才停止了對我的辱罵。九點多鐘,我被當地安居區防邪辦、攔江鎮派出所及家人接回了家。
參與迫害的責任單位及個人信息:
成都東火車站人員:伏某、唐某
成都東站派出所:
副所長:吳忠楷、孫長華、吳焱、孫長華18781946531
成都東客站派出所:
地址:成都市成華區邛崍山路68號附23號,郵編610000
所長楊勇
政委胡凱
副所長:吳忠楷、孫長華、吳焱
警察吳玉章(火車站事發現場警察)
伏柳15984879407(事發現場搜查安保人員)
成都鐵路公安處(主管辦案機關):
地址:成都市金牛區北站西一路2號附2號,郵編610081
國保副隊長楊昇(辦案人員)
辦案國保警察:婁雨樵、林松、張志剛、劉曉浩13547932848(辦案人員)
成都鐵路運輸檢察院:
地址:檢察院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馬家花園路11-4號,郵編610031
公訴科:李沂娟 (公訴人)
檢察長潘輝:主管全面工作 劉 利 副檢察長分管反貪、反瀆、控申工作
副檢察長:李振川、李永敏、馬小平
成都鐵路運輸法院:
地址:成都金牛區站西橋西街34號,郵編610081
電話:028-83117422
安偉18678085299辦0536-6581110
審判長:韓奕
審判員:周相君
陪審員:陳世芬
書記員:曹金鋒
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審判長:嚴川
審判員:段元存、方明
書記員:徐康峻
單位:成都女子監獄
教育科長:廖群芳 警號5104281
三監區副監區長 鐘茂林(音)
三監區惡犯:閔含梅、陳蓉、馬瀟(音)
遂寧市安居區攔江鎮派出所警察:譚華能、楊超
遂寧市安居區攔江鎮綜治辦主任:曾廣利
遂寧市安居區攔江鎮政法委書記:劉用軍、孫啟富
遂寧市安居區攔江鎮:王本華
遂寧市安居區攔江鎮打手:劉中雲
遂寧市安居區攔江鎮街道辦主任:陳錫蓉
遂寧市安居區攔江鎮鳳鳴村村長:蘭某某
遂寧市國保:鄭大雙、姜瓊、鄭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