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大法多病全消 師保護化解魔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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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一月四日】我今年八十歲,從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開始學大法,到現在已有二十一年了。恩師對我這個不爭氣的弟子不放棄,多次關難中救了我的命,下面將自己修煉中的歷程,向恩師彙報。

一、修煉大法,疾病全消

我原在縣老政府(人委會)大院工作。文革後我不斷變動工作:礦山、小火電廠、水電廠、自來水廠,從籌建到投產,新建了五個單位。自己得到的是一身疾病,有膽結石、膽炎症、腰脊骨錯位、十二指腸球部潰瘍、慢性腸炎、阿米巴痢疾、內外痔、便秘、失眠、咽喉炎、高血壓、頭暈、膝關節炎、肩周炎等及工傷(肋骨折斷、右足背被水泥電桿砸傷)。雖然沒有絕症,但各種病痛齊發,實難煎熬。古話說「痛病難經」。我曾在省、市、縣醫院醫治,中西草藥可用籮筐挑,每年花費幾千到數萬元(當時的物價)。我自學針灸,還練過兩種氣功,效果不佳。試舉一例,如腰部疼痛麻痺,氣功師用手掌對著腰部發氣,是有熱感,當時舒服,不痛了,可一出門又是原樣。

一九九七年五月,一位民工送我一本《轉法輪》,我按書中講的真、善、忍修煉心性,脾氣也改了,遇到不順心的事或矛盾,能夠退一步海闊天空。學大法五套功法,疾病全祛,身體健康。醫院體檢結果:我心肺脾胃、肝膽腎、血壓都正常,腦血管比年輕人還好。

二、工作刻苦,淡泊名利

某水廠擴建工程,主管道已先裝好,第二年正值洪水汛期,水庫水位已超標,高水頭與水庫涵管連接風險較大。縣常務副縣長兼工程指揮長點名要我承擔安裝任務(以前歸別人管),我當場接受任務,並提前五天完成任務。竣工驗收時,他提出向地市給我報「先進」,我當面婉言謝絕。修煉人不圖名。

在錢慾利誘的時代,工程指揮部讓我分管設備和器材(主管道除外),各種產品的推銷員都來給我送現金。總計數萬元,我一概拒收,獲得外地推銷員們的讚譽。本地一名工頭送現金千元,三次退回,夫妻三次送來。時隔十年,他兒子婚慶,我用一千元紅包,作為賀禮。工頭夫妻當場感慨的說:「只有修煉法輪功的人才能這麼好!」

三、師父慈悲 化解魔難

二零一四年五月中旬,我被人舉報。縣六一零和國保大隊警察非法闖入我家中,搶走電腦一台,打印機二台,真相資料及耗材裝了一車,價值萬餘元,還把我綁架到國保大隊非法審訊,聽他們說省六一零將我已列入大案重案,要重判我七年以上刑期。縣裏管政法的頭目氣勢囂張向國保打電話:「像這樣的大案重案,我們那裏早就開除公職了。」我親耳聽到,但心裏非常清靜,心中默念師父的講法:「大覺不畏苦 意志金剛鑄 生死無執著 坦蕩正法路」[1]。

國保警察問我:「你今年多大年紀?」我回答:「今年七十五歲了。」他們感到驚奇的說:「你像六十多歲。」我順勢跟他們講真相,法輪大法是性命雙修的佛家修煉大法,按宇宙法理真、善、忍修煉,修煉人可達到身體健康,越活越年輕。辦案人員將幾千份真相資料裝訂成冊,數量減少;另有法律規定:年滿七十五週歲,不判重刑。當時我還差五個月才滿七十五週歲,縣政法系統採取非法取保候審,至二零一五年二月法院非法庭審。

在庭審的那天,縣六一零如臨大敵,全副武裝,調動了公檢法司(包括派出所警察),還有消防中隊預備隊,新建法院坪裏很廣闊,全是政法系統人員,說甚麼防止家人和大法弟子到法庭搶人(指我)。法庭內人聲嘈雜,非法將我關進鐵籠子裏,自辯都沒給我機會。不久,法庭非法宣判我判三緩三,草草收庭。虛報三審上報省法院。

原叫囂要判我七年重刑,是師父慈悲,解體了公檢法背後的邪惡,公檢法辦案人員在上司的非法壓力下,給予輕判。謝謝恩師又一次救了我。

在正法的最後階段,我一定聽師父的話,堅信師尊,堅信大法,不畏艱辛,摔倒了爬起來,踏踏實實,勇猛直追,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隨師父回家。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正念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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