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明友女士於2017年4月15日清早被永川區「610」人員張立豐、代軍、鐘科、何承軍、鄧光奇及居委會、派出所、辦事處等人闖入家中綁架,非法關押到公安一科審問,一直強制她在老虎凳上坐了兩天一夜,逼她講發資料的過程和誰聯繫,坐誰的車,甚麼時候聯繫,等等,羅明友沒有配合。
直到第二天晚不知是幾點了,他們才買來飯和水,羅明友沒有吃,被劫持到永川中醫院體檢後送進永川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已經是晚飯都過了。羅明友兩天兩夜沒有吃飯和喝一口水。過了三天,叫她值班,羅明友頭有點暈,坐在凳子上,值班人員叫她站起來,說她違規。那幾天,羅明友不穿所服,被余剛叫去醫務室戴了腳鏈,叫在押人員把所服給穿上。
第三天,龍彬彬把羅明友叫去問情況,羅明友不說,她說:「你不說,我能在網上查到,不吃飯也要值班和打掃衛生,看你有力氣沒有。」幾天後,余剛來查監室,羅明友叫余剛給她兒子打電話請律師。律師來了,羅明友問他:「可不可以為我無罪辯護?」 律師說:「我不會給你辯護。」在這幾天,羅明友給兒子寫了一封信,這封信龍彬彬沒有交給他兒子,龍彬彬還給羅明友戴腳鏈8天。
2018年1月24日下午兩點二十分,羅明友與法輪功學員喻德蘭在永川法院被非法庭審。羅明友被唐萍非法起訴,被非法判一年半、勒索罰款3000元,從農業銀行卡中偷偷扣去了。羅明友於2018年10月回到家。
2019年1月20日上午9點多,楊默、鐘景燕,還有派出所、居委會等9人,到羅明友家騷擾,拿來一張單子要抄家,羅明友說:「我沒有犯法,不許亂動。」這幾人同一天又去了法輪功學員董國會家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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