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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永川法院法官謝洪阻撓家屬辯護和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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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重慶市永川區法院法官謝洪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和二十四日下午,分別二次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但均不准家屬旁聽和不予辦理家庭辯護人。

謝洪手機:17723626865,辦公電話:02349319231、02349519226、02349519292。

一、不予辦理喻德蘭家庭辯護人和旁聽

重慶市永川區法輪功學員喻德蘭女士,幼時患小兒麻痺症落下嚴重殘疾,因此脾氣暴躁,修法輪大法後疾病不翼而飛,身體健康,精神愉悅,性格溫和。

喻德蘭、羅明友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五日,被重慶市永川區公安局非法抓捕,其間被永川檢察院以因部份事實不清 、證據不足,於八月二十七日、十月十二日兩次退回重慶市永川區公安局補充偵查。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重慶市永川區公安局再次移送永川永川檢察院審查起訴,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下午二點三十分在永川區法院開庭。

兩位法輪功學員由於家庭經濟情況,未請律師,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喻德惠收到喻德蘭寫出的代理辯護全權委託書,喻德惠即向永川檢察院申請做喻德蘭家庭辯護人閱卷。七月二日,永川檢察院通知喻德惠去拿:渝永檢不准見閱(2017)1號文批覆:聲稱「因案件辦理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決定不批准你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案卷材料。」

一月十七日,看守所電話告知喻德蘭兒子,將於一月二十四日開庭。一月二十二日,喻德惠到永川法院找負責庭審的審判員謝洪辦家庭辯護人手續,但找不到人,打通謝洪電話說明身份和辦家庭辯護人的事情後,謝洪首先問:「你是法輪功嗎?」喻德惠說:「是,法輪功就不允許嗎?」謝洪以「喻德蘭不請辯護人」為由搪塞,並掛斷電話。當時謝洪並未告知喻德惠,參加庭審旁聽要辦旁聽證。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下午二點二十分,羅明友、喻德蘭在重慶永川法院被非法庭審。在一點多鐘,喻德惠和嫂子以及喻德蘭的兒子三人一起到法院準備旁聽,見一群便衣警察、公安、國保守在法院門口,周圍停滿了車,還有巡邏車。三人走進法庭時,看見一群人在法庭門口,有人問:中山路社區(喻德蘭社區)的人可以進去了嗎?

喻德蘭的兒子問攔在門口的警察:「我媽在哪個庭開庭?」警察問是誰通知的,她兒子說是看守所通知的。警察說看守所通知的不行,必須要法院的通知,你媽沒在這裏,你到看守所去看。隨後又問站在她兒子身邊的(指喻德惠)是誰?她兒子說是「我大姨」。警察說,她跟你媽是一樣的(意思就是煉法輪功的),讓她兒子把喻德惠帶走。喻德蘭的嫂子問為甚麼不讓家屬進庭?警察說:頭天要去辦旁聽證才准進。但是家屬並沒有接到法院辦旁聽證的通知。

這樣家屬被攆出了法庭,幾個警察擁著他們出去後,還有跟蹤的。

二、重慶永川法院阻撓堯榮宣家屬旁聽庭審

重慶永川區法輪功學員堯榮宣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在家中被永川政法委指使永川國保警察和萱花路派出所、勝利路辦事處綜治辦、玉屏居委會人員等綁架,當晚被劫持到永川看守所被非法關押。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堯榮宣的妻子許曉琴到看守所去給堯榮宣送衣服,拿到堯榮宣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寫的信,告知她三號收到永川法院的傳票,將於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兩點二十開庭,審判長:謝洪,代理審判員:郭慶龍,陪審員:符宏,書記員:梁亞娟。讓許曉琴去旁聽。此時距離開庭時間還有幾個小時了。

許曉琴當天下午二點欲去法庭旁聽,到永川法院門外時,只見法院門外還有其它綜治辦的、有許多便衣在那裏攔劫,永川勝利路辦事處綜治辦主任羅明全、曾憲銀和一個年輕司機開車向許曉琴圍過來,不讓她前行,三個男子動手抓住她的手臂,拽著她朝旁邊停的一輛「治安」車強行往車裏拽,說到居委會去。

拉到永川玉屏居委會後,見綜治辦喻海峰從門外進來,許曉琴認出上午去看守所時,這個人一直跟著她,於是質問他:「你上午跟蹤我,誰叫你幹的?你對我已經違法了,我做甚麼了,我給我的家人送點穿的有甚麼錯?」他支吾著說,怕你出事。喻海峰和司機還偷偷對許曉琴拍照。

在場的有玉屏居委會書記遊春豔、李春輝,勝利路辦事處綜治辦主任羅明全、曾憲銀和那兩個年輕男子一共六人。曾憲銀還幾次想強行搜許曉琴的包,說看你的辯護書,拿出來讀給我們聽。許曉琴說:「你在違法,憑甚麼搜我的包?我打12389告你。」他才沒再搜了。許曉琴站起來說要回家,曾憲銀使勁攔住她,拽她的手臂,把許曉琴右臂衣袖撕爛大約六寸長一條大口子。曾憲銀還罵法輪功師父,罵法輪大法。許曉琴厲聲正告他們:「你好大膽子,居然敢罵我師父!這不是邪惡逞兇的樂園,你們今天的行為是違法的,一定要追究的,肯定得承擔責任,一個都逃不掉。」又給他們講真相

在居委會,許曉琴被非法限制自由兩個小時零四十分鐘,他們不斷打電話,知道法庭對堯榮宣的非法庭審已經結束後,直到四點四十分才放許曉琴離開。

據了解,永川看守所還非法關押著其他幾位法輪功學員,不知是否也出現類似侵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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