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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陽市南召縣法院枉判三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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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河南省南召縣法院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上午非法對三位法輪功女學員開庭,誣判王彥青(七十二歲)三年,趙懷英(六十三歲)三年,鄭華(五十多歲)三年緩四年。

王彥清的律師在庭上為王彥清做了無罪辯護,並向南陽中級法院交了上訴書,向巡視組交了控告書,控告南召公、檢、法迫害她的當事人。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南陽市中院去人在南召縣開庭,把王彥青的上訴材料帶走。

三位女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向當地民眾講真相,被南召縣公安局督察隊警察柴峰、吳春偉跟蹤陷害。南召縣城關鎮派出所出動二十多個警察在沙坪村把三位女法輪功學員團團圍住,一名警察對趙懷英胸前猛擊一拳並給她戴上手銬,把三位女法輪功學員強行推上警車,拉到城關鎮派出所,扣留了她們的電動三輪車和真相資料。

三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南召縣公安局辦案中心,逼迫量身高、量腳印、按指紋。幾個警察對三人作為所謂「大案要案」折騰到晚上九點,把她們送到南陽市看守所。到看守所後檢查身體。王彥清身體不合格,後來又拉到南陽市中心醫院做CT,檢查結果王彥清百分之七十五血管壞死,重症冠心病,心絞痛,看守所拒收。

辦案人員打電話請示南召縣公安局副局長孫俊祥,孫俊祥說:「死活都不叫拉回來」。他親自從南召開車(一百多里)到看守所糾纏不休,看守所就是拒收,無奈只好把王彥清拉回到南召縣家中監視居住。南召縣公安不經本人同意,用從王彥清身上搜走的家中門上鑰匙,私自把家門打開進行抄家,搶走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一雙玉鉤、集資房收據,並把箱子撬開收走借款條等私人物品。

王彥清在被非法監視居住期間,警察曾問她有沒有財產、存摺、股票、工資等。四個月後讓簽逮捕證。王彥清拒簽並說:「師父讓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這有啥錯?我沒有犯罪!」

南召縣公安局副局長孫俊祥為加重對王彥清的迫害,找人開後門到另一家醫院再次給王彥清檢查身體,醫護人員說王彥清的心臟上有個洞,有一張紙那樣薄洞就穿了,南陽看守所堅持拒收,但南召縣法院仍非法對王彥清判三年。


南召縣司法局監督電話0377--66909686
南召縣政法委:電話:0377--66910610
政法委書記:吳庭凱,15188226836;
南召縣公安局:電話:0377--66913306
南召縣公安局國安大隊長:劉國松,1862390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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