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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老年農婦羅桂茹被非法判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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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成都市彭州市六十多歲的老年農村法輪功學員羅桂茹,九月七日被彭州市法院第二次非法開庭,北京律師為她再次做了有理有據的質證和無罪辯護,指出罪名不成立,要求無罪釋放當事人羅桂茹。而中共法官不顧事實,也不按法律辦案,當庭非法判她七年。

羅桂茹,一個農村六十多歲的老太太因疾病走入法輪大法修煉,達到無病一身輕,按「真善忍」原則做一個有益於社會和家庭的好人,她不願被中共江澤民團夥謊言毒害的人們失去被法輪佛法救度的機緣,走出來向人們講明法輪大法的美好,這能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嗎?一個本應享受天倫之樂的老太太因信仰「真善忍」而被中共邪惡的關押判刑迫害,這就是中國的「依法治國」嗎?

羅桂茹,家住彭州市麗春鎮合江村十八組,因發放真相資料被綁架,起初被非法關押在彭州看守所,後來轉到成都市看守所繼續迫害。現在面臨非法庭審。

八月十五日,羅桂茹被彭州市法院非法開庭,庭審時間從上午十點到十二點多。家人為她聘請的北京律師在庭審過程中,為羅桂茹做了有理有據的質證和無罪辯護,最後指出〈刑法〉三百條罪名應用在按「真善忍」原則修煉法輪功的我的當事人身上不成立,因此要求無罪釋放我的當事人羅桂茹女士。

羅桂茹也通過自身的親身經歷講述了法輪功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和提升道德福益於社會的事實。要求法院無罪釋放自己。

法院庭審法官宣布散庭,沒有給出結果。

九月七日,彭州市法院第二次非法開庭,肆意踐踏法律,當庭非法判羅桂茹老人七年,開庭時間從上午十點到十二點四十。

以法律方式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打壓、迫害,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這一頁不光彩的歷史即將掀過。在這一過程中無論以任何名義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採取懲治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每個人都在這場大是大非面前檢驗著自己的良知底線,也將見證將來的結局。

自古以來,無論東方還是西方,維護公平正義是法律的天生屬性,法庭是代表正義和公正的地方,是裁判是非的地方。如果一個國家的法律、法庭不能起到這樣的作用,那這個國家的法律算不上真正的法律,法庭也只能說是當政者統治與壓迫民眾的手段和工具。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使中國的法治建設出現了大倒退,依法治國不僅成為口號,甚至成了玩笑,中國之所以出現今天如此之亂象,完全是由於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所引發。

許多人覺得中共迫害法輪功和自己無關,這是錯誤的認識。在這場善與惡、正與邪的較量中,沉默其實就是慫恿邪惡,沉默就是邪惡的幫兇,因此保持沉默,保持所謂的中立是沒有選擇,其實質是幫助了邪惡,助長了邪惡的氣燄。現在天災人禍不斷,就是一種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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