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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楊香華、李秀鳳、郭曉英遭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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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六日】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學員楊香華、李秀鳳、郭曉英日前遭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其中楊香華被誣判五年,李秀鳳七年,郭曉英非法刑期不詳。

楊香華,女,今年三十八歲;李秀鳳,女,五十多歲;郭曉英,男,七十多歲。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晚,三人在西環城宅家屯的出租屋內被綠園區國保大隊、綠園區迎賓路派出所十多名警察聯合綁架,當晚十一點多,警察闖入楊香華的家中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兩套、筆記本一台、銀行卡、卡裏有六、七萬。

據悉警察是通過人工監控和網絡監控綁架三位法輪功學員。三位法輪功學員當晚分別被非法關押到長春市第四看守所、第二看守所。近一年來,家人打聽不到任何消息。直到二零一八年八月份才經檢察院查到,三人已遭非法判刑。

據悉長春市中級法院目前正在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進行二審,但整個開庭過程沒有通知任何一位家屬,法庭內部指派長春首華律師事務所人員做所謂律師援助。


長春市綠園區檢察院: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景陽大路2471號,郵編130062
電話:0431-7666001-01
負責人:夏警察81169096

綠園區法院:
電話:88559629、88553752

長春市中級法院:
二審法官:
副庭長石泉88556643、88558647
萬某88558649
和某88558640
某某88556777
安寧88556425
何欣

綠園區迎賓路派出所:劉怡明
綠園區國保大隊:胡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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